中央決定,給予薄熙來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犯罪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這進一步體現了我們黨從嚴治黨的根本要求和依法治國的執政理念,進一步表明瞭我們黨反對腐敗的鮮明立場和堅定決心。無論職務有多高、影響有多大,只要違反了黨紀國法,都要受到嚴肅追究和嚴厲懲處。我們堅決擁護和支援黨中央的正確決定。
薄熙來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在王立軍事件和薄谷開來故意殺人案件中濫用職權,犯有嚴重錯誤、負有重大責任;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利,直接和通過家人收受他人鉅額賄賂;利用職權、薄谷開來利用薄熙來的職務影響為他人謀利,其家人收受他人鉅額財物;與多名女性發生或保持不正當性關係;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用人失察,造成嚴重後果。薄熙來的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極大損害了黨和國家聲譽,在國內外產生了非常惡劣的影響,給黨和人民的事業造成了重大損失。薄熙來作為黨的高級領導幹部,本應模範遵守黨的紀律、嚴格執行中央的指示,但他卻擅權妄為,我行我素,嚴重違紀,受到嚴肅查處,是咎由自取,罪有應得。
對薄熙來嚴重違紀問題的查處,再次證明,在黨紀面前人人平等,黨內決不允許有“特殊黨員”。中國共產黨黨章明確規定:“黨的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完成黨的任務的保證。黨組織必須嚴格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共產黨員必須自覺接受黨的紀律的約束。”黨組織的每一位成員都應該敬畏紀律,嚴肅認真地對待每一條紀律規定,不僅應該熟知,而且應該帶頭遵守、帶頭執行,做遵紀守法的模範,特別是應該嚴格執行黨的政治紀律,與以胡錦濤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黨的領導幹部更應該做到紀律面前謹慎、謹慎、再謹慎,不越雷池半步,尤其不能認為自己地位高、影響大而藐視黨紀國法、違反黨紀國法、踐踏黨紀國法。“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凡在黨紀國法面前肆意妄為者,必將受到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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