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大報告提出實行“黨代會代表提案制”,這是中共首次正式作出該項涉及黨內民主機制的重要決定。
中共中央黨校黨建部副教授吳輝說,這是繼中共十七大首次提出實行黨代會代表任期制後,黨的代表大會制度的又一項重大完善措施。今後黨代會代表對黨的大政方針等都可以以制度化的方式提出意見、建議。
“這將促使黨內民主向新的高度邁出堅實一步。”吳輝說。
黨的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共產黨的一項帶有根本性的組織制度,是黨內民主運作的體系保障。
中共十八大代表、安徽省私營企業家葛浩新說,過去各級黨代會代表主要在會議上口頭提出意見、建議,缺少規範化的、程式性的表達和反饋途徑保障。
以前確實存在著這樣一種現象:有的黨代會代表實際上並未充分發揮下情上達、建言獻策的積極作用,而更多的是將出席黨代會當作了一種榮譽。
“推進黨內民主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與經濟發展、文化進步、社會素質、文明程度等因素緊密相聯。”吳輝說。
在中共十八大報告提出實行“黨代會代表提案制”之前,中共已經選擇了一些省、市、縣試行黨代會常任制,並普遍實行黨代會代表任期制。
截至目前,全國27個省(區、市)制定出臺了貫徹落實黨代會代表任期制暫行條例實施辦法;20個省(區、市)、174個市(州)、780個縣(市、區)成立了黨代會代表聯絡工作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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