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時政新聞  >   正文

明年部分節假日調休連上7天 被指涉嫌違反勞動法

2012年12月14日 09:00 來源:京華時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國務院公佈的2013年節假日安排近日引起了廣泛關注。昨天,律師韓甫政表示,其中部分放假調休安排導致勞動者一週連續7天上班,這與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相衝突,與人們已形成的工作、生活習慣不協調。昨天,他上書國務院辦公廳,建議予以修改。

  一週連上7天班涉嫌違法

  韓甫政稱,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3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安排,2013年眾多勞動者將面臨1個連續8天上班,3個連續7天上班的特殊情形。

  韓甫政指出,我國勞動法第38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3條規定,“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他認為,根據以上具體規定,一般情況下勞動者每週只工作5天,特定情形下用人單位也必須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有一次24小時不間斷的休息。

  “按照‘通知’安排,元旦節後連續8天上班,春節節後連續7天上班。這8天和7天是跨越兩周,並不是在一週內連續,這兩次放假安排涉及對法律廣義和狹義的理解,所以我們姑且不論其是否違法。但是,勞動節之前的連續7天上班,端午節之前的連續7天上班,都發生在星期一到星期日的一週之內。”韓甫政說。

  他認為,一週之內7天連續上班,這顯然是置用人單位於涉嫌違反勞動法的境地,勞動者則因此被剝奪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的法定休息權利。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