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奮進中國·十八大精神在基層)
公積金繳存鴻溝背後的增收期待——來自基層的中國民生見聞
新華網北京12月16日電 住房公積金制度經過20多年的實踐,已成為我國住房保障體系的一項基本制度,有效地提升了職工住房的消費能力。但是,由於繳存的巨大鴻溝,不少職工對進一步完善公積金繳存制度充滿期待。
十八大報告在提出“收入倍增”目標的同時,明確要求縮小收入分配差距。公積金是不是“隱形”福利?新華社記者深入北京、廣東、湖北、陜西、內蒙古等地進行了調研採訪。
公積金繳存“肥瘦不均”
據記者調查,公積金繳存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
行業差距懸殊。比如,在內蒙古烏海,神華蒙西煤化股份有限公司的職工月繳存額最高為5625元,工行烏海市分行的職工月繳存總額最高是2712元,而當地公交公司職工月繳存額每人僅為100元。
2011年至2012年6月,武漢市月每人平均繳存公積金總額最高2787元,最低為166元。廣東省最低的月公積金繳存總額約為135元,最高的9500元左右。
據武漢市審計部門審計,公積金繳存額度行業排序靠前的是金融業、電力、燃氣及水的供應、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探。繳存靠後的幾個行業是居民服務、製造、住宿和餐飲、批發和零售。
地區差距比較大。2011年陜西榆林市每人平均繳存總額為3800元,還不及東部發達城市一個月的繳存總額。一些中西部中小城市公積金繳存覆蓋率偏低,個別地方只有50%左右,而東部或大中城市已經達到80%至90%。
各地繳存比例、繳存基數不一。《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規定:“單位和職工繳存比例不應低於5%,原則上不高於12%”,但是,不少地方或是延續既有的標準,或是根據發展需要做了調整,繳存比例低的不到5%,高的已達到25%。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也不一致,有的地方採用的是基本工資,有的地方是職工的津補貼和工資之和。
公積金基本實現“雪中送炭”
由於繳存額度的偏差,使得公積金賬戶資金“貧富不均”。不過,從實際效果來看,這一制度的確解決了不少中低收入者的住房困難。
截至2011年底,全國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達到1.33億人,歷年累計歸集住房公積金4.06萬億元,共幫助8112萬職工家庭使用公積金圓了安居夢,購房面積達數億平方米。
[ 責任編輯:黃艷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