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9日和30日為雙休日,31日為海南省歡樂節全省放假,2013年1月1日-3日為元旦假期。
按海口最低工資標準,如果這6天都在加班至少可拿627元加班費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3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以及海南省關於歡樂節的放假通知,從2012年12月29日到2013年1月3日,海南省連拼出了6天的假期。具體為:2012年12月29日和30日為雙休日,緊接著的31日為海南省歡樂節全省放假,2013年1月1日-3日為元旦假期。
那麼這6天假期期間加班的話,加班工資該怎麼算呢?記者從海口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相關負責人處了解到,用人單位在2013年1月1日法定節假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應按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不得以調休等方式代替。2013年1月2日、3日,以及2012年12月29日、30日、31日是法定休息日,單位可以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則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節假日加班工資計算方法分別為: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300%×加班天數,休息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200%×加班天數。
按照海口市今年9月實施的最低工資標準1050元來算,1月1日法定假日的加班費至少為1050÷21.75天×300%×1天=144.8元,2012年12月29日、12月30日、31日,以及2013年1月2日、3日為休息日,加班費至少為1050÷21.75天×200%×5天=482.8元。假如這6天假期不調休全部上班,加班費至少為627.6元。
該負責人表示,如果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付加班費,可在工作日期間致電36681119(省勞動監察保障總隊)、66784629(海口市勞動監察保障支隊),進行投訴,注意保留好加班的證據,比如打卡記錄等。
元旦小長假即將來臨 海南省規範旅遊景區景點門票價格
●實行淡旺季門票價格機制●主要節假日可實行聯票、套票活動●發放旅遊消費券●建立免費開放日制度
實行淡、旺季門票價格機制、實行特定期間價格優惠、建立免費開放日制度、發放旅遊消費券等。近日,海南省物價局下發通知,就如何規範海南省旅遊景區景點實施門票價格優惠進行具體規定。
據悉,《海南經濟特區旅遊價格管理規定》實施以來,我省旅遊景區景點價格秩序明顯好轉。但目前仍存在個別旅遊景區景點不落實國家和我省關於青少年、老年人等價格優惠政策,部分景區點擅自推行門票價格優惠措施等,擾亂旅遊市場價格秩序。為規範旅遊景區景點價格優惠行為,拉動旅遊消費,促進旅遊經濟發展,省物價局就旅遊景區景點實施門票價格優惠進行明確規定。
本著擴大旅遊消費,促進旅遊業發展的思路,省物價局鼓勵我省各旅遊景區景點實施價格優惠,即實行淡、旺季門票價格機制。旅遊景區景點可根據季節性客流量變化,分別設定旅遊景區景點淡、旺季門票價格,引導遊客錯峰出遊;實行特定期間價格優惠。旅遊景區景點在主要節假日、重大活動期間可實行包括景區門票、景區特種項目、景區餐飲、住宿等在內的聯票、套票等價格優惠活動,或不同旅遊景區景點之間聯票、套票價格優惠活動,供遊客自由選擇。也可採取直接降低門票、特種旅遊項目價格等措施。
此外,建立免費開放日制度。依託國家自然、文化資源投資興建的旅遊景區景點應當建立免費開放日制度。公共博物館、紀念館、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城市休閒公園、科技館等應當逐步免費開放,讓更多居民享受旅遊文化發展建設成果;發放旅遊消費券,經營者根據旅遊需求變化,可發放旅遊消費券,推行獎勵旅遊,進一步培育假日旅遊、生態旅遊、休閒度假旅遊等消費熱點。
海南省物價局規定,我省旅遊景區景點實行特定期間價格優惠、建立免費開放日制度、發放旅遊消費券等優惠措施,應當報所在地價格主管部門核準後公佈實施。各旅遊景區景點經核準後的價格優惠措施,至少於實施前一個月向社會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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