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稱為“史上最嚴交規”的修訂版《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新交規中對闖黃燈、故意遮擋號牌等違法行為也大了處罰力度,而這在車主中引發不少爭議。
關鍵詞一:闖黃燈
闖交通燈、搶黃燈要被扣6分
新規規定,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一次扣6分。搶黃燈行為屬於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對駕駛人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記6分。
對於“闖黃燈罰六分”的規定,有網友認為,黃燈本來是紅燈的預警,提醒後車減速觀察。如果對“闖黃燈”也做同等處罰,那麼紅燈就失去了存在意義。也有人認為,黃燈亮便罰,不僅易造成追尾,還會大大降低過路口車速,帶來更嚴重的堵塞。
而此前,新華社微博“新華視點”發表“新華微評”,對搶黃燈新規提出了同樣的質疑:綠燈變黃燈時,若車輪距停止線很近,剎車距離不夠時,司機該怎麼辦呢?整治交通違法行為是尊重生命的具體措施,但因規則漏洞而導致的處罰,著實讓交通參與者傷不起!”隨後,“新華微評”還表示,規則的出臺,應反覆論證並廣泛聽取意見。黃燈亮時未越過停止線車輛應停車這項規定,在目前信號設施及道路設計標準不一的情況下,實際操作難度巨大。希望相關部門認真考慮,營造更安全、更具人性化的道路交通環境。
關鍵詞二:遮擋號牌
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將扣12分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挂機動車號牌的、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的、故意污損機動車號牌的、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記分由6分提高至12分。
交管部門預計,由於恰逢元旦小長假,故意污損、遮擋、不按規定安裝號牌以及未懸掛號牌的交通違法行為較易出現。此前,若出現出行高峰,高速公路上非緊急情況下在應急車道停車的現象也比較常見。這兩項違法行為,前者將一次性記12分,後者則將記6分。
另外,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的將一次扣12分。
對於“史上最嚴交規”的說法,北京交通大學教授、交通運輸法研究所所長張長青認為,從縱向比較,新規與往年相比,的確相對比較嚴厲,但是從橫向比較,即與其他國家的交規相比,“最嚴”反而名不副實,如闖紅燈罰款的數額最高200元,而國外的罰款則動輒就達到數千美元。相對來講,“最嚴交規”的嚴厲程度已經算是比較溫和的了。
關鍵詞三:場地考
場地考更具針對性 取消應用性不強考試項目
根據以前的規定,小型汽車科目二訓練項目共10項,考試其中的4項,必考項目為樁考、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側方停車3項,其他項目中隨機選考1項。公安部表示,通過調研發現,小型汽車科目二考試存在部分考試項目針對性不強,如通過連續障礙、通過單邊橋等現實生活中已不常用。
新《大綱》優化了小型汽車科目二考試項目,簡化了小型汽車樁考考試線路,改為倒車入庫,取消兩個樁位之間的移庫要求,將百米加減擋、起伏路行駛兩個項目調整至實際道路駕駛考試中。另外,在科目二場地考試中,將用施劃標線替換現有的標桿,防止考生以標桿為基準點背口訣應試,使考試更貼近實際場景。
關鍵詞四:大中型客貨車考試
大中型客貨車考試難度增加
大中型客貨車訓練、考試內容均提高為16項,其中重點車型司機要增考6項目:模擬高速、濕滑路面與緊急制動、模擬雨霧天駕駛、模擬連續急轉彎駕駛、模擬隧道駕駛、突發情況處置。
公安部表示,近年來,大中型客貨車在急彎、陡坡、冰雪濕滑等危險路段的重特大交通事故頻發。在公安部組織的社會調查中,有70.9%的調查對象認為申請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應該考試模擬高速公路、連續急彎山區路、雨(霧)天、濕滑路、緊急情況處置等內容。
此外,根據新規定,2013年1月1日以後,除新取得駕駛證的駕駛人外,駕駛證升級新取得大型客車、中型客車、牽引車等駕駛證的駕駛人一併納入實習期管理,實習期一年。值得提醒的是,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違法記6分以上的,實習期限延長一年;在延長的實習期內再次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登出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
關鍵詞五:零容忍
嚴控吸毒人員領駕證
新規定進一步細化了吸毒人員申領駕駛證的限制條件。明確:3年內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為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未滿3年的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取得駕駛證後具有正在執行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或者社區康復措施3種情形的,視為吸毒成癮未戒除,予以登出駕駛證;持有駕駛證有吸毒後駕駛機動車行為的,予以登出駕駛證。
關鍵詞六:服務措施
推出6項便民服務措施
為更加方便群眾高效快捷辦理機動車和駕駛證業務,新規推出6項便民服務措施:
1、駕駛證補換領、審驗和小型汽車駕駛證考試等業務向縣級車輛管理所下放。
2、核發和補換領駕駛證的時限由3日縮短為1日。群眾在駕駛證遺失或損壞後,在申請辦理補換證的當日即可領取新的駕駛證,方便群眾駕車出行。
3、申領大型貨車駕駛證的年齡條件由21歲放寬至20歲。
4、考慮到一些群眾由於平時學習工作較忙,不能在2年內完成培訓和考試,將駕駛准考證明有效期由2年延長至3年,方便群眾通過法規知識考試後,有更充裕的時間參加駕駛技能培訓學習,參加考試。
5、推行網際網路、電話等遠端自助預約駕駛人考試服務,公開考試預約計劃、預約人數和考試人數。
6、規定異地從事營運的駕駛人和貨車,在備案登記一年後,可以直接在營運地參加駕駛證審驗或車輛年檢,避免群眾多次往返辦理業務。(汽車頻道 陳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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