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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道部客車處原處長獲刑13年 主管動車招標斂財

2013年01月16日 08:07 來源:京華時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據正義網報道,繼中紀委日前通過電視直播形式通報劉志軍等案已移交司法機關之後,鐵道部系列貪腐案進程再次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據悉,鐵道部原運輸局裝備部客車處處長劉作琪,因涉嫌受賄被北京檢方公訴。法院日前以受賄罪判處劉作琪有期徒刑13年,並處沒收財產60萬元。

  現年43歲的劉作琪因涉嫌犯受賄罪,于2011年7月7日被逮捕。2012年5月11日,檢方將其公訴至法院。劉被抓前任客車處處長,高級工程師,他的“落馬”上司——鐵道部運輸局原局長張曙光亦曾出任過此職位。

  張曙光在本案中證實,劉作琪作為運輸局裝備部客車處處長,主管客車動車組,動車由主機廠負責生產,日常當中客車處管著主機廠。而且,劉“落馬”前曾多次在公開場合介紹國內高速鐵路動車組建設。

  劉作琪的貪腐行為正是源於他對手中權力的“尋租”。據查明,2006年至2011年間,劉作琪利用擔任鐵道部運輸局裝備部客車處工作人員、副處長、處長的職務便利,在客車零部件的生產業務過程中,為相關業務單位提供幫助,先後收受談某、陳某等7人賄賂款物290余萬元。

  2012年11月底,法院經過半年時間的審理,對本案作出判決。法院認為,劉作琪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已構成受賄罪。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法院鋻於劉作琪到案後,如實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同種犯罪事實,係坦白,且其在家屬的協助下已將贓款全部退繳,最終根據本案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以受賄罪判處劉有期徒刑13年,並處沒收財產60萬元。

  □案情揭秘

  涉案企業多為行業“寵兒”

  劉作琪收受的賄賂款多半來自一位民營企業家。2006年至2011年間,劉作琪在客車零部件的生產業務過程中,為無錫市萬里軌道交通設備有限公司提供幫助,先後收受該公司法定代表人談某為其支付的房款等賄賂款192萬元。

  據了解,談某公司生產真空集便系統等高速鐵路動車組配件,還生產25T(為中國鐵路進行第五次大面積提速而設計的,“T”是提速型的英文簡稱)、25G(國鐵的25G型客車涂裝主色調為紅色和白色,因此也俗稱“紅皮車”)型客車等車輛配件。

  談某在證言中稱,其送錢是因為劉作琪有職權,為了和他搞好關係,對企業維持市場份額等有幫助。據悉,談某曾談到,其公司最吸引外資企業與之進行技術合作的,就是“強大的拿單能力”。

  記者簡單統計發現,涉案企業多為行業中的“寵兒”。中鐵長龍新型複合材料有限公司(簡稱中鐵長龍公司)是一家合資企業,自稱中國最大的客車整體衛生間供應商,公司市場份額已佔鐵路市場總份額的95%以上。

  中鐵長龍公司法定代表人陳某承認,2008年至2010年期間,劉作琪收受了他賄賂款20萬元及價值2.4萬餘元的金鳥巢一個。陳某在證言中稱:“給劉作琪送錢是因為劉有主管的權力,和他維持好關係對企業訂單起維持和促進作用。”

  斂財對象多經營非安全部件

  記者還發現,向劉作琪行賄者多為經營非安全部件的企業。“因為不涉及行車安全部件,風險性小,所以才更具隱蔽性。如火車衛生間系統等,而這些產品的用量又很大。”一位業內人士分析說。

  青島路銳軌道交通新技術有限公司主要經營鐵路客車的電氣化餐車廚房等。2009年至2011年,劉作琪利用職務便利,在客車零部件的生產業務過程中為該公司提供幫助,收受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賄賂款10萬元。

  “給劉作琪送錢是想跟劉保持良好關係,以後有事找他好說話,並且將來想找他幫忙讓企業進動車組。”王某在證言中說。

  惟思得交通設備有限公司的網站顯示,其是中國鐵路客車電加熱產品的主要供應商,產品均為鐵道部指定專用,產品系列包括電熱器、空氣預熱器、電熱開水器等。2010年間,劉作琪收受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孟某賄賂款10萬元。

  除了維護企業市場份額,今創集團有限公司負責人戈某更看重劉作琪擁有對零部件供應商的審批權。今創集團有限公司是鐵道部機車車輛配件定點生產企業,它還被稱為全球最大的軌道交通內飾裝備企業。2008年至2011年間,劉作琪利用職權為該公司提供幫助,先後收受戈某給予賄賂款2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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