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鼓勵和支援承包土地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流轉。其中,“家庭農場”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號文件中出現。
農業部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司負責人日前解釋說,家庭農場是指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從事農業規模化、集約化、商品化生產經營,並以農業收入為家庭主要收入來源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近年來,上海松江、湖北武漢、吉林延邊、浙江寧波、安徽郎溪等地積極培育家庭農場,在促進現代農業發展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據統計,農業部確定的33個農村土地流轉規範化管理和服務試點地區,已有家庭農場6670多個。
這位負責人表示,發展家庭農場是提高農業集約化經營水準的重要途徑。由於剛剛起步,家庭農場的培育發展還有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農業部將按照中央要求,著手研究培育發展家庭農場的基本原則和實現途徑,開展家庭農場統計工作,指導地方穩步培育家庭農場。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率先建立家庭農場註冊登記制度,明確家庭農場認定標準、登記辦法,制定專門的財政、稅收、用地、金融、保險等扶持政策。(記者 董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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