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些地方要求禁止輸入人名查詢房產資訊的規定引發社會熱議。
如福建省漳州市出臺的《房屋權屬登記資訊查詢暫行辦法》、江蘇省鹽城市出臺的《鹽城市房屋登記資訊查詢管理辦法(試行)》都明確規定,除申請查詢本人房屋資訊和國家公檢法等機關的協助查詢外,嚴禁以姓名(名稱)、身份證號為條件進行查詢。
2月18日,鹽城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稱,上述辦法只是為規範內部工作人員查詢,保護個人隱私。
不過,很多人卻不領情。當“房叔”、“房姐”事件層出不窮之際,很多網民認為此舉可能堵死公眾監督官員的最後一扇窗戶。
當官員財產公示、懲治腐敗以及個人資訊保護這些問題糾纏在一起時,解開其中任何一個,看似都非常困難。比如,“以人查房”的支援者可能也會遭遇個人資訊洩露,成為“受害者”;而在官員財產公開未能法律化、制度化時,公眾不惜“殺敵一千,自損八百”,以犧牲個人隱私來換取發現腐敗的突破口。
“把官員的財產資訊置於公眾的監督之下,並不是一個技術問題。”中山大學政治與公共事務管理學院副院長倪星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現在是難在了制度設計和政治決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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