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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名稱之變折射對民意共識的尊重

2013年03月15日 09:01 來源:新華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中國改革開放後第七輪政府機構改革方案14日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獲通過。與10日提交大會的方案文本有一個很大的區別——因合併而定名的“國家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總局”縮減了四個字,最終方案通過時,改為“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長期從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研究的法學專家沈國明教授告訴記者,將“廣播電影電視”縮減為“廣電”,看似微小的改變,其實是民意的直接體現。

  中國此輪機構改革的核心是“政府職能轉變”,改革方案的細節強調簡政放權。方案在10日浮出水面後,有關部分政府機構合併後名稱過長的問題成為兩會代表委員爭議的話題。網上也有聲音建議,希望在精簡機構設置的同時,通過言簡意賅的機構名稱表達,傳遞改革的核心精神。

  就在短短四天的議程中,不少代表委員在小組討論中對新機構“縮名”提出建議。全國人大代表、廣西柳州市委書記鄭俊康就曾在討論中提出建議,希望把機構的名字再理順一下。他說:“國家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總局,這麼長一個名字,讓人感覺‘留下長尾巴’。”在鄭代表的這番發言後,還有不少代表提出“縮名”建議。在雲南代表團、湖北代表團也出現了相似的情景。

  記者旁聽全國政協醫療衛生界別小組討論時,“縮名”問題也很熱。全國政協委員、南京中醫藥大學資訊技術學院院長王旭東的一項“縮名”提議得到了90名醫衛界委員的響應。

  “代表委員在兩會上提出的口頭建議,都會被記錄下來,上報全國人大和政協後,一些反映特別多、頻率特別高的問題將依法進行修改,直接體現在政治文件的最終表決稿中。這一次機構改革方案的最終敲定,就是通過討論形成的一項具有意義的成果。”沈國明說。

  這位專家還指出:“千萬不可輕視代表在小組會上說的話,這是履職的重要一部分。審議中提出的一些建議,可以直接影響國家的立法。”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代表委員的“縮名”動議,也得到了會外網民的支援。一些網民用風趣幽默的方式建言,擔心機構改革後機構名稱冗長不易記憶。還有一些網民認為,考慮到機構名稱太長不易英語翻譯、難與世界接軌,也建議“縮名”。

  對此,專家分析,網上民意與代表委員參政議政的熱點出現了“高度重合”,機構改革方案敲定時縮減機構名稱字數,也體現了對民意共識的尊重。

  事實上,在每年全國兩會審議討論政府工作報告等文件的過程中,都有代表委員提出真知灼見,一般在會期臨近尾聲時的表決稿上都會有幾處甚至幾十處的修改。

  一位在地方擔任政協委員的律師界人士說,希望政治的過程和成果更公開透明地讓百姓知道,對此政府部門和新聞媒體的責任都很重要。

  沈國明教授認為,從程式民主的角度看,民眾也希望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等重要文件的醞釀可以時間更長一些,聽取民意更廣泛一些。

  “中國式民主,首先體現于依法辦事的程式民主,除了議案、提案和書面意見,代表委員應更加珍惜自己的每一次發聲機會。”上海市長寧區政協委員、律師林麗娟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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