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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19人死亡的武漢“9.13”升降機重大事故28名責任人被追責

2013年04月08日 10:57 來源:新華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武漢“9·13”重大建築施工事故調查報告日前得到湖北省政府批復。經調查認定,該起事故為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武漢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建築業管理辦公室主任楊凡等28名事故責任人員受到嚴肅處理。對相關責任人員涉嫌犯罪問題,司法機關正在依法獨立開展調查。

  2012年9月13日13時10分許,武漢市東湖生態旅遊風景區東湖景園還建樓C區7-1號樓建築工地,發生一起施工升降機墜落造成19人死亡的重大建築施工事故。

  經調查,在該起事故中,有多家單位負有責任。湖北祥和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作為東湖景園C區施工總承包單位,管理混亂,將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出借給其他單位和個人承接工程,並對東湖景園施工和施工升降機安裝使用的安全生產檢查和隱患排查流於形式。

  東湖景園C區施工項目部,係湖北祥和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股東、黨委書記易少啟以湖北祥和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名義組織成立。現場負責人易少鋒及大部分安全員不具備崗位執業資格;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實。武漢市東湖生態旅遊風景區東湖村委會作為東湖景園建設單位,違反有關規定選擇無資質的項目建設管理單位。

  武漢市城市管理局作為全市違法建設行為監督執法部門,在接到東湖景園違法施工舉報後,沒有嚴格執法;該局查違處處長林良根到現場進行調查和了解後,于2011年11月25日主持召開市查違辦月度績效考核例會,將非市重點工程的東湖景園當作市重點工程,同意了東湖生態旅遊風景區查違辦提供的《會議紀要》對該項目作出“暫緩拆除,並督促其補辦、完善相關手續”的意見,之後沒有進一步檢查督辦是否停工補辦相關手續,使得該項目得以繼續違法施工,造成嚴重後果。

  事故調查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武漢市東湖生態旅遊風景區“9·13”重大建築施工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提出了處理意見,湖北省政府同意:給予28名責任人相應的處理和處罰。其中,易少鋒等11人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楊凡等17人被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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