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時政新聞  >   正文

浙江冤案女警面臨調查 曾以不冤枉好人為座右銘

2013年04月10日 08:07 來源:中國新聞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杭州叔侄冤案無警察承認逼供 均稱時間長記不清

  曾被冠以“女神探”的杭聶海芬。資料圖片

浙江調查叔侄姦殺冤案女神探聶海芬截圖

  浙江調查叔侄姦殺冤案女神探聶海芬

  時長:0'30''

  播放:1863

  來源:遼寧電視臺

  浙江調查叔侄姦殺冤案女神探聶海芬收起

  中新網杭州4月9日電 (吳佳蔚)近日,隨著浙江省政法委針對張輝、張高平錯案聯合調查組的成立。9日,記者從浙江省政法委了解到,作為該案件的審核人,曾被冠以“女神探”之稱的杭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預審大隊大隊長聶海芬將面臨政法調查。

  9日,浙江省政法委政治部副主任朱巧湘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稱,調查組將秉持公正客觀、實事求是的工作態度,對“二張”錯案原辦理過程中公、檢、法各部門辦案環節存在的問題進行全面調查,並將根據調查情況,嚴肅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她還特別提到,此次調查行動“並不只針對聶海芬一人”。

  據了解,今年49歲的聶海芬于1986年參加公安工作,現為杭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六大隊大隊長,負責該市命案的審核報捕、預審審訊調查、移送審查起訴及刑偵預審辦案業務指導工作。

  2003年5月18日晚9時許,被害人王某經他人介紹搭乘張輝、張高平駕駛送貨去上海的皖J-11260解放牌貨車。次日淩晨到達杭州後,王某與張氏叔侄分別。但當天早晨,王某即被人殺害,爾後屍體被拋至杭州市西湖區留下鎮留泗路東穆塢村路段的路邊溪溝。

  公安機關經偵查,認定是安徽省歙縣張輝、張高平所為。2004年4月21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強姦罪分別判處張輝死刑、張高平無期徒刑。同年10月19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分別改判張輝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張高平有期徒刑15年。2013年3月26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張輝、張高平強姦再審案公開宣判,撤銷原審判決,宣告張輝、張高平無罪。

  稱,2000年以來,聶海芬主辦及牽頭主辦的杭州市區重特大案件350余起,一審判處死刑的300余起,準確率達到100%。經她審核的預審案件,移送起訴後無一起冤假錯案及無罪判決案件。

  而身為“二張”錯案的審核人,聶海芬同時又是該案疑兇勾海峰兇殺案的審核人,但在之前的審訊中她“未曾發現勾海峰具有作案嫌疑”。

  “不放過一個壞人,不冤枉一個好人。”這曾是聶海芬工作的座右銘。(完)

點擊更多新聞進入新聞中心 兩岸新聞  臺灣新聞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