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現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編制和配備標準,正部級幹部配車標準是45萬元以內、3.0升(含)以下排氣量的,正科級配車標準是排氣量1.8升(含)以下、價格18萬元以內。有知情人透露,西安公路管理局長安公路段一段長配了一輛60多萬、排量3.6升的進口大切諾基,待遇超過了正部級。
昨日記者了解到,西安公路管理局已就此事成立調查組,當事段長已被停職調查。
公路段段長“坐騎”60多萬
近日有媒體報道,西安公路管理局長安公路段一陳姓段長的配車為進口大切諾基,裸車價格60多萬,排量為3.6升。據了解,西安公路管理局長安公路段段長是科級幹部,其配車標準已遠遠超過現行公務用車標準,比正部級幹部的配車標準還要高。
根據《陜西省市、縣、鄉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規定,市、縣、鄉黨政機關購置公務用車應選用國產品牌汽車,排氣量1.8升(含)以下、價格18萬元以內的轎車。而該段長所乘車輛裸車價格有60多萬元,涉嫌嚴重超標。昨日,網上資料顯示,3.6升排量的進口大切諾基越野車裸車指導價為“56.99萬元~84.99萬元”。同時,根據西安公路管理局網站上顯示,西安公路管理局長安公路管理段主要承擔長安區境內省道S107和縣道共36.41公里的公路養管任務,行使本轄區的公路路政管理職能。而其轄區道路平坦,並沒有必要配備這樣的越野車。
公路段:超標車是“借公司的”
昨日下午,記者來到西安公路管理局長安公路管理段,一名副段長接受了記者的採訪。
這名副段長說,段長陳某今年50歲左右。1年前,附近兩個公路管理段合併成了西安公路管理局長安公路管理段,陳某任職段長。
“他駕駛的那輛超標切諾基是段上的還是他個人的?”記者問。
“借公司的。”這名副段長說。
“這家公司的名字是什麼?是段上下屬企業還是民營企業?”面對提問,這名副段長起身離開辦公室。
昨日,在西安公路管理局長安公路管理段張貼的“機關車輛使用管理辦法”規定中可以看到,其用車流程為,用車部門提前填寫“派車單”交給部門負責人簽認,再由主管辦公室領導審核確認“派車單”,司機憑單出車。一共4個步驟。
但據知情人透露,這輛超標車平時為陳姓段長所用,甚至平時被其開回在市區的家中。
聯合調查組已展開調查
昨日,記者從當事公路管理段的上級部門西安公路管理局了解到,當事段長已被停職接受調查。
如果真如副段長所稱,當事段長“坐騎”是“借公司”的,是否就不存在違規呢?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的《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明確規定,黨政機關不得借用、佔用下屬單位或者其他單位車輛,不得接受企業捐贈車輛。而西安公路管理局工作人員稱,目前長安公路管理段陳姓段長已被停職處理,其駕駛的超標越野車也已被封存,西安公路管理局和西安市交通運輸局也已成立聯合調查組,進駐長安段調查,調查後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並向媒體通報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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