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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時評:化解產能過剩須消除行政推手

2013年10月27日 17:39 來源:新華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新華網北京10月27日電(記者 劉錚)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成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推進產業結構調整的工作重點。這一問題多年難解,深層次原因是政府和市場的關係長期沒有理順,政府的不合理干預扭曲了市場對資源的合理配置。唯有消除行政推手,產能嚴重過剩的矛盾才能真正得到化解。

    市場經濟通過充分競爭來實現優勝劣汰,但中國產能過剩行業卻面臨特殊問題,“優”往往勝不了,“劣”更汰不了。市場無法實現優勝劣汰的根源在於,盲目追求GDP導致一些地方政府職能扭曲,成為產能嚴重過剩的溫床、保護傘甚至是推動者。由於鋼鐵、水泥等重化工行業能快速產生高額GDP和稅收,既能帶來“官帽子”,又能裝鼓“錢袋子”,成為一些地方政府眼中的“香餑餑”,紛紛爭搶,盲目開工。

    對於高耗能、廣佔地的重化工業,要素價格關係企業生死。儘管國家三令五申嚴禁,一些地方或明或暗給予產能嚴重過剩行業電價、水價優惠,人為壓低用地價格甚至搞“零地價”,實行稅收優惠,造成一些企業僵而不死,市場優勝劣汰無法實現,產能過剩愈演愈烈。

    要有效化解長期存在的產能過剩,必須在深層次體制機制上做文章。首先要把盲目市場干預的手換成市場的手,通過行政體制改革,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微觀經濟的直接參與,而把主要精力放在宏觀調控、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上,這是讓市場充分發揮配置資源基礎性作用的前提條件。

    要有效化解長期存在的產能過剩,必須樹立正確的政績觀,不再簡單以GDP論英雄。要建立和推行科學的領導幹部政績考評體系,淡化GDP,強化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社會管理的權重。同時,要堅決清理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資中採取的優惠政策,以及地方保護、市場分割的限制措施,健全問責制,對盲目干預造成嚴重損失的,應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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