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大西洋》月刊網站11月6日文章,原題:中國反腐最新目標:海外房產 沒收薄熙來的法國別墅或許只是開始。
中國的貪官奸商已將大量資金轉移至海外,其中大部分被用於購買房產,尤其是位於倫敦、紐約、洛杉磯、雪梨和多倫多的高檔住宅。據資產追回和反腐專家介紹,如今中國政府正在其他國家政府協助下開展全球追討活動。
自王岐山去年秋天領導中國新反腐行動以來,他就一直在嚴厲打擊資金外逃。最近幾個月內,中國官員私下表示他們正瞄準外國資產,在國際組織及外國政府部門的幫助下大力開展海外房產追討行動。
中國官員對在美國的“資產下落很感興趣”,而“美國也已表示將與其合作,”美國司法部前官員內森尼爾·埃德蒙茲表示。今年7月,加拿大已和中國達成沒收、分享和返還贓款贓物的協議。
中國領導人發起的反腐行動導致腐敗案件數目增多,僅今年第一季度,中國檢察機關就查辦涉案總金額約合8750萬美元的近3700起貪腐案件。反腐行動已實現某些重大突破,其中許多案件涉及鉅額海外資產,如薄熙來和張曙光等案。
由於全球反洗錢協定要求金融機構報告可疑資金,貪腐官員將贓款直接存入海外銀行或股票市場面臨風險。但對大多數國家的房產仲介並無此類規定。因此攜帶大量現金的中國買家很快就能達成購房交易。
專家表示,貪官將資金轉至境外的最終目的,是離開中國後其本人及後代將“幸福”地生活。打擊海外資產的新行動意在阻止這一進程,“中國政府希望他們陷入絕望。”
但業內專家認為,對任何政府而言,沒收和找回海外資產都相當困難。儘管中國和大多數西方國家都是《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簽署國,理應互相幫助追討流失資金,但這是一個漫長、艱巨並充滿外交和法律難題的過程。(作者希瑟·蒂蒙斯,丁雨晴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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