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1月25日電 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印發《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執行。
《條例》共分12章、65條,對黨政機關經費管理、國內差旅、因公臨時出國(境)、公務接待、公務用車、會議活動、辦公用房、資源節約作出全面規範,是黨政機關做好節約工作、防止浪費行為的總依據和總遵循,是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建章立制的重要成果,是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的重大舉措,對從源頭上狠剎奢侈浪費之風具有重要意義。
《條例》強調,黨政機關要堅持從嚴從簡,降低公務活動成本;堅持依法依規,嚴格按程式辦事;堅持總量控制,嚴格控制經費支出總額;堅持實事求是,從實際出發安排公務活動;堅持公開透明,除涉及國家秘密事項外,公務活動中的資金、資產、資源使用等情況應予公開並接受監督;堅持深化改革,通過改革創新破解體制機制障礙,建立健全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長效機制。
《條例》指出,黨政機關應當遵循先有預算、後有支出原則,嚴格執行預算,嚴禁超預算或者無預算安排支出,建立預算執行全過程動態監控機制。要綜合考慮經濟發展水準、有關貨物和服務的市場價格水準,制定分地區的公務活動經費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建立開支標準調整機制。
《條例》強調,要建立健全公務接待集中管理制度、接待單位審批控制制度、公務接待清單制度、接待費支出總額控制制度,強化公務接待管理。要建立接待資源共用機制,積極推進國內公務接待服務社會化改革。
《條例》指出,堅持社會化、市場化方向改革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公務用車實物配給方式,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執法執勤、機要通信、應急和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及按規定配備的其他車輛,普通公務出行實行社會化提供,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
《條例》指出,要嚴格控制出國團組數量和規模,不得安排照顧性、無實質內容的一般性出訪,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訪,加強出國培訓總體規劃和監督管理。要精簡會議,從嚴控制會議數量、會期和參會人員規模,嚴格執行會議費開支範圍和標準。
《條例》強調,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應當從嚴控制,凡是違反規定的擬建辦公用房項目,必須堅決終止;凡是未按照規定程式履行審批手續、擅自開工建設的辦公用房項目,必須停建並予以沒收;凡是超規模、超標準、超投資概算建設的辦公用房項目,應當根據具體情況限期騰退超標準面積或者全部沒收、拍賣。
《條例》強調,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建立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監督檢查機制,積極開展民主生活會監督、辦公廳(室)督查監督、紀檢監察監督、巡視監督、財政監督、審計監督、人大監督、政協監督、輿論監督、群眾監督。要建立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規定造成浪費的,依紀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對負有領導責任的主要負責人或者有關領導幹部實行問責。
中央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結合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抓好《條例》的學習宣傳貫徹,使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深刻領會《條例》精神,堅決執行《條例》提出的各項要求。要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堅持深化改革、標本兼治,著力推進財政預算、差旅費管理、公務接待、公務用車、公務活動公開等方面改革。要加強督促檢查,加大懲戒問責力度,對鋪張浪費行為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堅決維護制度的剛性約束力,堅決杜絕“破窗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