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3日電 據國家發改委網站消息,發改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3年本)》。負責人表示,此次修訂取消和下放力度較大。共取消、下放和轉移49項核準許可權,經初步測算,目錄修訂後,需報中央管理層面核準的項目數量將減少約60%。
負責人介紹,現行目錄自2004年7月頒布以來,經濟環境、市場條件、投資主體等已發生了很大變化。通過修訂目錄,大力縮小核準範圍,下放核準許可權,有利於進一步落實企業投資自主權,調動企業和地方的積極性,激發經濟發展的內生動力;有利於擴內需、調結構,發揮投資對穩增長的關鍵作用;有利於轉變政府職能,規範政府管理行為。
負責人指出,此次修訂目錄,把握了以下主要原則:一是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最大限度縮小核準範圍。二是科學劃分中央和地方職責,以縱向放權為主。三是合理界定部門間的分工,加強橫向配合。發展改革委在核準項目時,要主動徵求行業管理部門的意見;四是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綜合運用多種手段,改善和加強宏觀調控。
負責人表示,此次修訂取消和下放力度較大。共取消、下放和轉移49項核準許可權,其中,取消核準改為備案19項、下放地方政府核準20項、轉由國務院行業管理部門核準10項。經初步測算,目錄修訂後,需報中央管理層面核準的項目數量將減少約60%。
負責人稱,此次修訂在一些領域改進了管理方式。例如:在外商投資和境外投資領域,由一律實行核準制改為區別不同情況實行核準制或者備案制。在交通基礎設施領域,取消了對企業投資擴建民用機場項目的核準,下放了城市快速軌道交通項目、郵政項目和部分鐵路、公路、橋梁、隧道、集裝箱專用碼頭、煤炭礦石油氣專用泊位等項目的核準許可權。在原材料、設備製造、加工業領域,取消了冷軋、機車車輛製造、紙漿、聚酯、糖料、制鹽等10類項目的核準,下放了鉀礦肥、磷礦肥、變性燃料乙醇等項目的核準許可權。
負責人表示,此次修訂暫時保留了一些目前尚不具備取消和下放條件的項目,今後要抓緊工作、創造條件,在下次修訂目錄時作出調整。今後要抓緊制定和完善發展規劃、產業政策、技術政策、準入標準和總量控制要求等政策條件,加快轉變管理方式,一旦條件成熟就堅決取消或者下放核準許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