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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檢方:一年查辦1673人 交通腐敗窩案被揪出

2013年12月16日 11:24 來源:新華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新華網長沙12月16日電(記者胡浩)湖南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盧樂雲16日介紹,湖南省檢察機關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今年1月至11月共立案查辦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犯罪案件1254件1673人,其中包括湖南省交通廳原黨組書記陳明憲,原副廳長李曉希、鄒和平涉嫌特大受賄,醴陵市原市委書記蔣永清等人的涉嫌貪污受賄等大要案件907件。

    最高人民檢察院和湖南省檢察院16日聯合在長沙舉行新聞發佈會。盧樂雲在發佈會上說,在查處的腐敗案件中,涉案金額百萬以上的大案133件178人;處以上領導幹部要案80人(廳級6人);基層組織工作人員185人;涉及“三農”、教育、就業、住房、水利、社會保障、徵地拆遷、安全生產、醫療醫藥等民生領域的職務犯罪案件343人。

    此外,還對司法不公背後的職務犯罪堅決予以查處。對涉嫌瀆職的司法人員啟動訴訟調查41件,立案查處司法不公背後的職務犯罪案件56人。

    在查辦職務犯罪的同時,檢察機關還強化重點環節的法律監督。今年1-11月,湖南檢方針對執法活動中的違法情形,提出檢察建議327件,移送有關機關處理41件。針對審判活動中的違法情形,提出檢察建議118件,移送有關機關處理30件。監督糾正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509件,不立案而立案209件;監督糾正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不當85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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