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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明年起辦理退休無需行政審批

2013年12月18日 10:53 來源:鄭州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2014年1月1日起,我省企業職工辦理退休手續將無需行政審批。為避免出現監管真空,杜絕違規辦理提前退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昨日公佈新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退休手續辦理工作管理辦法》,明年起,用人單位或人事代理機構應在申請退休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提前申報預約。

    辦法規定,新政適用於參加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為保證符合條件參保人員退休手續及時辦理,用人單位或人事代理機構應在申請退休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提前申報預約,並在申報辦理退休手續前做好檔案初審。

    新政明確規定,普通企業職工退休需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即: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國有企業從事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十年,或從事井下、高溫工作累計滿九年,或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八年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可以退休。

    與企業職工退休條件略有不同,靈活就業人員辦理退休手續,除了男性須年滿60周歲,女性應年滿55周歲之外,靈活就業人員應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才可以參照企業職工的有關規定辦理退休手續。

    此外,因病或非因工致殘,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參保人員,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可以辦理退休手續;達不到退休年齡的,可以辦理退職手續。(記者 王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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