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民陳東稱其在辦理離職時,被單位要求將由單位統一管理並挂靠在人才市場的集體戶口遷出,否則就不為其辦理離職手續。這一要求合理嗎?
對此,人力社保部門及相關服務熱線工作人員回應,市民離職時無須遷出集體戶口,可保留直至買房為止。
事件
不遷戶口不讓辦離職
陳東2015年從外地一所高校畢業,被北京一家企業招聘錄用,並通過其現在所在的單位辦理了進京落戶。此後,他的戶口由單位管理並挂靠在人才服務機構。今年年初,他萌生了跳槽的打算,但在辦理離職手續時遭遇了尷尬。
“單位說辦離職必須先把戶口遷出,並提交戶口已經遷出的證明,才能走下面的程式。”陳東說,單位表示,離職之後,單位就沒有義務繼續為其管理戶口了。
然而,陳東諮詢了多家人才服務機構,都沒有辦法接收他的戶口。這些機構表示,他們都以公對公的形式給單位進行集體戶口管理,並不接受個人挂靠。
“國家規定了人社部門下屬的人才服務機構不收取戶口管理費,但為什麼他們都不接受個人戶口挂靠呢?”陳東表示不解。
回應
戶口應繼續留在原單位
記者就此事諮詢了北京市人力社保服務熱線12333,工作人員在諮詢了政策制定部門後明確表示,像陳東這樣就業後進京落戶的,如果離職,戶口應該繼續留在原單位,直到買房後遷出,檔案則可遷入新的就業單位。
工作人員解釋,單位為了保持員工穩定性,可在就業合同中載明員工服務的期限和提前離職應承擔的責任,但企業單位是無權對離職員工的戶口作任何處理的。
然而,記者也了解到,仍然有一些企業單位要求員工在離職時將戶口遷出。對此,工作人員解釋,目前戶口管理費已經全面取消了,北京市是根據相關政策建議企業在員工離職時不要勒令員工遷走戶口,員工離職時也應該與代管戶口的單位協商解決。
■追訪
人才機構為何不接收個人戶口?
對於陳東提出的為什麼正規人才服務機構不接收個人戶口挂靠,記者諮詢了相關管理部門。工作人員解釋,通過單位進京落戶的個人,如果將戶口遷出,在沒有新的單位接收或沒有買房的情況下,是沒有機構能為其管理戶口的。
這位工作人員表示,如果新的單位可以解決戶口的挂靠,那就可以遷出到新單位,或者在離職前購買了房產,也可以將戶口遷到街道,但無法以個人名義挂靠到某個人才服務機構下。
“就人力社保部門而言,其下屬的人才服務機構都是為企事業單位服務的,並不接受個人的戶口挂靠。”這位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北京市還沒有備案可以解決個人戶口挂靠的服務機構。
新生兒能在集體戶口落戶嗎?
2014年1月,北京市公安局公佈了8項便民措施,其中明確新生兒可以在人才集體戶落戶。當年7月,北京市人才中心按照公安機關落戶的相關政策,對戶口挂靠在人才機構的,其新生兒落戶問題予以明確規定。
這份名為《關於做好人才服務機構集體戶口人員辦理新生兒出生登記及有關工作的通知》規定,符合北京市計劃生育政策的新生兒,其父母雙方或一方為北京市集體戶口的,只要登記材料齊備,經核實在京無合法產權住房,新生兒可以在中心申請登記,即挂靠在父母的集體戶口下。
所以,只要父母有一個人是北京市人才管理的集體戶口,孩子都可以一起落戶。相關部門提示,如果有機構拒絕為集體戶口當事人辦理新生兒落戶,當事人可以向公安機關投訴。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