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宣誓:忠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忠於祖國、忠於人民,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接受人民監督,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國家努力奮鬥!”在今天舉行的福建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閉幕式上,新當選的福建省省長于偉國左手撫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右手舉拳,誦讀誓詞。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規定“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以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在依照法定程式產生後,進行憲法宣誓”。
去年9月25日,福建省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了《福建省國家工作人員憲法宣誓辦法》,並於今年1月1日起實施,于偉國因此成為全國首個面向憲法宣誓就職的省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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