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論 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解讀】
作者:華東師範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部副教授 曹艷春
“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精準扶貧”的重要思想逐步形成和完善。早在2013年1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湖南湘西考察時提出“精準扶貧”的思想,是精準扶貧戰略的萌芽階段。2014年到2015年,經過在不同地區進行考察和交流,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精準扶貧的思路逐步清晰。其中,2014年1月在內蒙古考察、3月參加兩會代表團審議、11月在福建調研、2015年6月在貴州召開部分省區市黨委主要負責同志座談會是精準扶貧重要思想的形成時期。2015年10月和11月,習近平總書記分別參加減貧與發展高層論壇和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併發表重要講話,“精準扶貧”思想進入完善階段。2016年2月1日至3日,習近平總書記春節前夕在江西看望慰問幹部群眾時指出,扶貧、脫貧的措施和工作一定要精準,要因戶施策、因人施策,扶到點上、扶到根上,不能大而化之。他強調,在扶貧的路上,不能落下一個貧困家庭,丟下一個貧困群眾。
“精準扶貧”的內涵可以概括為“六個精準和五個一批”。其中,“六個精準”是指“扶持對象精準、項目安排精準、資金使用精準、措施到戶精準、因村派人精準和脫貧見效精準”,“五個一批”是指“通過扶持生產和就業發展一批,通過易地搬遷安置一批,通過生態保護脫貧一批,通過教育扶貧脫貧一批,通過低保政策兜底一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精準扶貧”的重要思想,應從四個維度,即“靶向精準度、政策精準度、效果精準度和外力精準度”來實施“精準扶貧”,最終達到“精準脫貧”的目標。
一、靶向精準度
1.靶向精準度的衡量指標
靶向精準度包括貧困對象和貧困內容瞄準兩個方面。對貧困對象的瞄準,可以分為四種情況:貧困群體被瞄準;非貧困群體被瞄準;貧困群體未被瞄準和非貧困群體未被瞄準。要提高靶向精準度,即要提高貧困群體被瞄準率和非貧困群體未被瞄準率;同時降低非貧困群體被瞄準率和貧困群體未被瞄準率。對貧困內容的瞄準衡量指標包括:瞄準單一維度的貧困和瞄準多維貧困。
2.提高貧困對象被瞄準率
制定科學有效的貧困線,建立聯動機制。制定切實保障貧困群體需求的“貧困線”是提高貧困群體被瞄準率的有效方法。貧困線應與國際接軌,當前至少達到2015年世界銀行推薦的日均消費1.90美元的國際貧困線標準,並隨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與每人平均GDP指標、每人平均消費支出指標或物價指標等建立聯動機制。
建立“家庭運作標準”標準及扶助機制。“家庭運作標準”是以一個家庭為考察單位,考察該家庭在經濟社會中正常運作所需要的各個方面的支出總和。由於每個家庭的人口規模和結構各不相同,“家庭運作標準”為每個家庭制定“量身定制”的運作標準。不同類型的家庭有不同的剛性支出結構,故有不同的貧困標準。家庭收入與“家庭運作標準”的差額則是需要幫扶的部分。“家庭運作標準”的引入有利於將不同收入層次的家庭,尤其是低收入家庭,納入到扶貧體系中來,提高扶貧的靶向精準度。
3.提高貧困內容被瞄準率
建立修正的多維貧困指數。2014年,聯合國開發計劃署推出“多維貧困指數”,包括 “三維+10個指標”。結合中國的實際國情,本文認為,可以建立修正的多維貧困指數,包括健康、教育、生活標準、就業等四個維度和十三個指標,健康維度包含家庭中兒童的營養狀況、家庭成員的醫療狀況、身體健康程度;教育維度包括家庭成員受教育年限、兒童入學率等指標;生活標準則包括衣服、食品、住房、交通通訊等指標;就業指標主要包括就業能力、接受培訓和就業推薦、就業津貼等指標,針對多維貧困指標體系進行精準扶貧。
創新精準扶貧內容,引入心理扶貧和服務扶貧。心理貧困主要體現在留守兒童、留守婦女和留守老人、單親家庭、大齡貧困單身人士等特殊個體身上,對於他們的心理困惑、關愛缺乏等,要及時提供制度性的幫助,將可能引發的社會問題遏制並消除,有利於和諧社會的構建。對缺少服務的貧困群體,要提供有針對性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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