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堅決貫徹中央巡視工作方針,在發現問題上下功夫,在形成震懾上做文章,較好地發揮了“尖兵”、“利劍”作用。
切實擔負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自治區黨委書記王君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主持召開4次常委會,2次書記專題會,1次中心組學習會研究巡視工作。自治區黨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認真組織實施巡視工作,聽取巡視情況彙報,研究解決具體問題,推進巡視任務落實,制定出臺《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貫徹<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實施辦法》。巡視辦綜合協調,各巡視組具體落實。在全區12個盟市設立巡視工作聯絡組、聯絡辦,形成了任務落實有力、壓力傳導迅速的協調聯動機制。
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共發現被巡視地區(單位)黨組織在遵守“六大紀律”方面存在的問題1278個;發現涉及領導幹部問題線索2530件。切實加強對被巡視地區(單位)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紀委(紀檢組)落實監督責任情況的監督檢查,面對面傳導壓力,督促被巡視黨組織堅守責任擔當。對3個盟市、63個旗縣(市、區)紀委監督執紀問責的情況開展專項巡視,發現落實監督責任不夠到位、執紀問責偏輕偏軟等問題535個,涉及紀檢監察幹部問題線索82件,有效推動了監督責任落實。
不斷創新方式方法。先後派出38個巡視組,通過4輪巡視,完成了對3個盟市、63個旗縣(市、區)的常規巡視,對4個區直單位、1所高校、7家國企、3個經濟開發區的專項巡視和對1個盟市的巡視“回頭看”,實現了對自治區所有盟市、旗縣(市、區)巡視全覆蓋。推行“一托N”模式,將一個巡視組分為N個小組,每個小組負責巡視1個地區(單位)黨組織,統一部署、同步展開、集中彙報,巡視對象由2014年的22個增加至82個。從區直機關、盟市抽調在金融、審計、工程建設等領域有專長的幹部,組建了25人的巡視組組長庫和100人的巡視工作人才庫,充實到各巡視組,提高發現問題的精準度。
巡視震懾遏製作用日益凸顯。截至目前,2015年前三輪巡視反饋的910個問題,有718個已完成整改並建立長效機制。根據巡視移交的問題線索,共查處廳局級幹部10人,縣處級幹部22人,鄉科級及以下幹部200人,形成了強有力震懾;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91名區管幹部、94名非區管幹部進行談話。對53個被巡視地區(單位)選人用人問題整改情況進行督查督辦,問責查處18人,及時調整個別不勝任或不宜繼續在現崗位工作的領導幹部。巡視辦、盟市巡視聯絡機構和被巡視地區(單位)黨組織分別建立整改臺賬,“三本賬”定期對賬,對號核實後“銷賬”,在件件有著落上發力。(內蒙古自治區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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