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保監會今天發佈文件,延長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期間並擴大試點範圍。面對外界“兩年不足60單”、“徹底失敗”等等的質疑,監管部門如何看待這個本就小眾,如今確實客戶寥寥的保險版“以房養老”試點呢?
“以房養老”是依據擁有資源,利用住房壽命週期和老年住戶生存余命的差異,對廣大老年人擁有的巨大房產資源,通過一定的金融或非金融機制的融會以提前套現變現,實現價值上的流動,為老年人在其餘存生命期間,建立起一筆長期、持續、穩定乃至延續終生的現金流入。簡單地說,就是提前消費老人身後房產的價值,為老人提供更好的晚年生活。
2013年,國務院對外發佈《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提出,作為金融養老、以房養老的方式之一,我國將逐步試點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2014年6月,保監會發文宣告了北京、上海、廣州、武漢四個地方試點實施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至今已經過去兩年有餘,不過,試點產品和投保數據上看,確實“不夠規模”。保監會人身保險監管部主任袁序成介紹,截至2016年6月30日,共有42戶家庭57位老人參與試點並完成了承保手續;參保老人平均年齡為71.6歲,平均每戶月領養老金約9071元,最高一戶月領養老金2萬餘元。
據了解,自保險版“以房養老”試點以來,只有幸福人壽一家保險公司開展了該業務,公司在售的“幸福房來寶”A款是市面上唯一一款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產品。兩年、一款產品、不足60人投保,此前這樣的試點數據在網上引發過很多吐槽,認為試點失敗,產品不符合中國國情。
不過,在監管部門看來,不能簡單地以數量論成敗,只要它滿足了一部分老人的需求,為老年人增加了養老選擇,哪怕只有一單業務,也是成功。袁序成介紹,從試點情況看,該業務尤其適合中低收入家庭、失獨家庭、“空巢”家庭和單身高齡老人,特別是無子女老人不存在將房產留給子女的問題,因而對這項業務很感興趣。這款產品的參保老人中,有四成為無子女老人。
而兩年的試點,從這57位老人身上,我們究竟獲得了什麼呢?袁序成表示,成效有五方面:經過近兩年的實踐,反向抵押保險業務從無到有,成為國內唯一投入運營並形成了一定規模的以房養老的一個金融產品,為保險業支援養老服務業發展,增加社會養老保障供給探索了一條新路。第一,逐步突破了房地產管理、保險金融方面的政策障礙;第二,打通並理順了涵蓋評估、公證、抵押、登記等環節在內的業務流程;第三,探索出反向抵押保險業務一套較為完整的風險管控手段;第四,普及了反向抵押保險的一些知識,提升了社會的認知度;第五,增加了養老金的來源,有效改善了投保老年人的生活。
保監會此次發文宣佈,延長試點期間兩年到2018年6月30日,將有利於進一步摸索和積累反向抵押產品業務管理和監管經驗,完善市場環境。同時,文件將試點範圍擴大到了所有直轄市、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和計劃單列市,以及山東、江蘇、浙江、廣東四省的部分地級市。保監會表示,上述四省經濟條件較好,參與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意願較為強烈;但考慮到地級市房地產市場規模和業務需求有限,每省開展的地級市試點原則上不超過3個,將本著自願參與原則,向保監會報備後即可開展試點。(記者柴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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