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3日電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消息,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總局近日下發了《關於嚴肅查辦和積極預防食品藥品監管領域職務犯罪的通知》。《通知》強調,各級檢察機關要堅持貪瀆並懲,重點查辦六類食品藥品監管領域職務犯罪案件。
《通知》強調,各級檢察機關要堅持貪瀆並懲,重點查辦六類職務犯罪案件:
一是人民群眾反映強烈,黨委政府關注,新聞媒體曝光,損失後果嚴重以及社會影響惡劣的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的瀆職犯罪案件;
二是食品藥品安全惡性事件涉及的瀆職犯罪案件;
三是負有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對轄區記憶體在的食品藥品行業“潛規則”不聞不問,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瀆職犯罪案件;
四是以罰代刑,對依法應當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的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的刑事犯罪案件不移交的瀆職犯罪案件;
五是徇私舞弊,偽造食品檢驗結果及動植物檢疫結果,或對應當檢驗檢疫的不檢驗檢疫以及延誤出證、錯誤出證的瀆職犯罪案件;
六是國家工作人員索賄受賄、充當“保護傘”的犯罪和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為謀取不正當利益而拉攏腐蝕圍獵國家工作人員的行賄犯罪。
《通知》要求,各地檢察機關職務犯罪偵查預防部門要深入查擺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的體制機制問題,形成高品質的預防調查報告,促進主管監管部門堵塞監管漏洞和解決監管空白等問題。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