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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嚴打空鬧 妨礙機組人員等14類行為可罰5萬

2016年08月10日 06:18:51  來源: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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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空鬧”擬最高罰5萬元  

  民用航空法修訂徵求意見 14類非法干擾行為明確處罰

  記者 肖丹

  飛機起飛了還在用手機打電話、在機艙內吸煙、辱罵機組人員……這些招人恨的“空鬧”問題,今後將被重拳打擊。中國民用航空局昨日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修訂徵求意見稿),對78個法律條文進行了修訂或刪除,新增24條。“空鬧”將面臨最高五萬元的罰款。

  重點 14類行為可罰5萬元

  作為最受關注的內容,此次徵求意見稿明確了14種危及民用航空安全和秩序的非法干擾行為。

  據了解,近年來,“空鬧”現象在我國時有發生。不文明行為仍屢禁不止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目前我國對於此類事件處罰過輕,一般僅按《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法條處罰,至多不過拘留幾天,罰款幾百元了事。

  徵求意見稿明確,實施上述危及民用航空安全和秩序的非法干擾行為,尚不夠刑事處罰,或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無法處罰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條款的處罰規定,情節特別嚴重的,罰款金額可以增加到五萬元以內。

  14類非法干擾行為

  (一)劫持飛行中或者地面上的航空器;

  (二)在航空器上或機場扣留人質;

  (三)強行闖入航空器、機場或者航空設施場所,衝闖航空器駕駛艙,強行攔截航空器;

  (四)非法將武器、危險裝置或者材料帶入航空器、機場或者空中交通管制單位;

  (五)謊報險情、製造混亂、散佈諸如危害飛行中或地面上的航空器、機場或民航設施場所內的旅客、機組、地面人員或者公眾安全的虛假資訊。

  (六)違反規定使用手機或者其他禁止使用的電子設備的;

  (七)在航空器內使用火種、吸煙的;

  (八)強佔航空器內座位、行李架的,堵塞、強佔值機櫃檯、安檢通道及登機口的;

  (九)盜竊、故意損壞、擅自移動航空器設備以及機場內其他航空設施設備,強行打開飛行中航空器應急艙門的;

  (十)妨礙機組人員、安檢員履行職責或者煽動旅客妨礙機組人員、安檢員履行職責的;

  (十一)在航空器內打架鬥毆、尋釁滋事的;

  (十二)破壞用於民用航空用途的資訊和通信技術系統及用於空中交通管制設備設施的;

  (十三)辱罵、毆打機組人員、安檢員、機場地面服務工作人員的;

  (十四)危及民用航空安全和擾亂航空器內、機場秩序的其他行為。

  其他亮點

  關鍵詞:航空安全

  機場凈空領域禁止放氣球

  徵求意見稿增加了完善機場凈空保護制度的規定,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審批機場凈空保護區域的建設項目,應當書面徵求機場所在地地區民用航空管理機構的意見。在依法劃定的民用機場範圍內和按照國家規定劃定的機場凈空保護區域內,禁止從事飼養、放飛影響飛行安全的鳥類動物以及升放無人駕駛的自由氣球、係留氣球和其他物體;禁止焚燒產生大量煙霧的農作物秸稈、垃圾等物質,或者燃放煙花、焰火等活動。

  禁止普通貨物夾帶危險品

  徵求意見稿強化公共航空運輸企業航空器有效追蹤能力建設,規定公共航空運輸企業應當加強航空器追蹤能力建設,保持對所使用的民用航空器進行有效追蹤。

  在明確危險品運輸許可的同時,徵求意見稿對相關義務主體提出了要求,規定公共航空運輸企業從事危險品運輸,應當取得危險品航空運輸許可。禁止違反規定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危險品或者將危險品匿報、謊報為普通貨物進行托運。

  關鍵詞:消費者保護

  建立事故先行支付制度

  徵求意見稿規定,公共航空運輸企業應當以保證飛行安全和航班正常,提供良好服務為準則,採取有效措施,提高運輸服務品質。旅客運輸航班延誤的,公共航空運輸企業應當做好旅客資訊通告和相應的服務工作。

  徵求意見稿還增加提供充分保險的要求,鼓勵通用航空企業投保機上人員險,規定了航空器事故先行支付制度,進一步強化受害人保護。

  徵求意見稿規定,因民用航空器事故造成旅客死亡或者傷害的,承運人應當向有權索賠的自然人不延遲地先行付款。該先行付款不構成對責任的承認,可以從承運人隨後作為損害賠償金支付的任何數額中扣除。

  為殘疾人乘機提供便利

  在現行民航法維護旅客、托運人作為航空消費者權益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保護措施,切實保護消費者。具體包括:徵求意見稿增加了對於殘疾人乘機的保護,規定公共航空運輸企業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殘疾人搭乘航班提供便利,民用航空器應當逐步達到無障礙設施的要求。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