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國務院@你,本週定的這7件民生大事件件與你有關
立秋後的第一週,“秋老虎”發威,快讓這些民生大事給你降降溫。
1.國務院發文支援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
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實施支援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財政政策的通知》,對建立健全支援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財政政策體系做出部署。《通知》提出了將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納入公共財政保障範圍,逐步完善並落實中等職業教育免學雜費和普惠性學前教育的政策;加快落實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辦法和異地就醫結算辦法;加快實施統一規範的城鄉社會保障制度;支援進城落戶農業轉移人口中的失業人員進行失業登記,並享受職業指導、介紹、培訓及技能鑒定等公共就業服務和扶持政策;建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獎勵機制,提高戶籍人口城鎮化率;維護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加大對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財政支援力度並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等十條具體政策措施。
2.身份證新規出爐條條與你有關
公安部等八部門近日發佈《關於規範居民身份證使用管理的公告》,《公告》提出“公民應當依法使用居民身份證,不得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公民應當增強居民身份證安全保護意識,妥善保管居民身份證,防止丟失、被盜”;“登記指紋資訊的居民身份證可以有效防止被他人冒用,公民可積極主動到公安機關申請換領登記指紋資訊的居民身份證”;“國家機關或者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擅自複印、掃描居民身份證,不得扣留或者抵押公民的居民身份證”等10項條款。
3.《專利收費減繳辦法》出臺 預計每年減負41億元
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日前聯合印發《專利收費減繳辦法》,明確優惠範圍、優惠對象、優惠力度和優惠程式等主要內容。新《辦法》規定,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可以請求減繳申請費、發明專利申請實質審查費、年費、復審費等4項收費;上年度月均收入低於3500元(年4.2萬元)的個人,上年度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低於30萬元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非營利性科研機構,可以向國家智慧財產權局請求減繳專利收費。《辦法》自今年9月1日起實施。
4.下月起20項證明無需派出所出具
公安部、發展改革委等12個部門近日聯合出臺《關於改進和規範公安派出所出具證明工作的意見》,該意見自2016年9月1日起實施。《意見》指出,有關單位要求群眾開具證明或者提供證明材料,要遵循于法有據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凡是公民憑法定身份證件能夠證明的事項,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證明;依法不屬於公安派出所法定職責的證明事項,由主管部門負責核實。《意見》明確了公民姓名、公民性別、住址變動情況等20項今後不再需要派出所出具的證明,和仍需公安派出所出具證明的9種情形。
5.2020年底所有貧困村達到人居衛生條件標準
住建部等部門近日聯合發佈《關於改善貧困村人居衛生條件指導意見》,明確到2020年年底,所有貧困村達到人居衛生條件標準,基本消除人居衛生健康隱患,大幅度降低人居衛生條件惡劣導致的疾病發生率,促使農民群眾養成文明健康的生活習慣。指導意見要求,貧困村人居衛生條件要達到居民飲用水基本安全,戶戶實現人畜分居,衛生廁所普及率明顯提高,人畜糞便暴露現象基本消除,農村生活垃圾得到全面治理,農戶住房具有基本的通風、採光和保溫功能並保障安全等標準。
6.衛計委將重點督查科室出租與超範圍執業
國家衛計委印發《關於開展醫療機構依法執業專項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針對不同類型醫療機構,進行重點抽查。其中,針對二級、三級醫院(含婦幼保健機構),重點檢查是否存在出租承包科室、超範圍開展診療活動、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等;針對一級醫院(含未定級)、門診部和診所,重點檢查是否存在出具虛假醫學文書、出租出借《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未按公示標準收費、超範圍開展診療活動、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等違法違規行為等。
7.教育部引發管理新規 科學事業費使用要更符合實際
教育部近日印發《教育部科學事業費重大項目立項和實施管理辦法》。新《辦法》明確重大項目實行預算制,項目經費的開支範圍主要包括圖書資料費、數據採集費、差旅費、會議費等;其中,項目預算總額一般不予調整。在項目執行過程中會議費、差旅費、合作與交流費三項支出之間可以調劑使用,但不得突破三項支出預算總額。專家諮詢費和勞務費預算一般不予調增。其他需要調整的,由項目主持人提出申請,依託單位審準,報教育部科技司備案。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