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向本報反映,滿5年的經適房兩證齊全,找仲介委託轉讓時卻遭到拒絕。理由是“辦理不動產登記麻煩,過戶麻煩”。對此,昆明市國土資源局回應,“經適房上市交易前,同樣需要辦理不動產登記,獲得不動產登記證且滿足一切轉讓條件後,可正常轉讓”。
本月起經適房新規施行
滿5年、繳納相關收益可上市交易
7月21日,昆明市政府第118次常務會舉行,決定進一步規範經濟適用住房售後管理。明確購房滿5年的經適房購房人可按“評估價”交納房屋、土地收益,且取得完全產權證後,即可按普通商品房上市交易,從8月1日起施行。
記者查詢相關數據顯示,截至7月,昆明市審核出售的各類經適房約有4萬餘套,其中政府統建經濟適用住房有12000套、企業自建經濟適用住房和集資建房有15732套、安居房有9816套、合作建房有4290套以及少量解危解困房。
以往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出售時,購房人需要繳納的房屋和土地收益分別為“成交價總額”的3%和1%。新規施行後,測算基數由“成交價總額”變為“評估價”。評估價是指購房人申請取得完全產權時,當前該經適房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的每平方米平均交易價格乘以經濟適用住房建築面積的總額,作為計算交納房屋收益或者土地收益的基數。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