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長江對於挪用資金和職務侵佔表示不認罪
9月1日,雷士照明前總裁、創始人吳長江涉嫌挪用資金罪、職務侵佔罪,其助理陳嚴涉嫌挪用資金罪一案,在廣東省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截至昨天已連審兩天。
起訴書指控稱,2012年至2014年8月,吳長江在未經雷士控股公司授權及雷士中國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的情況下,利用雷士中國公司為其實際控制的5家公司提供貸款擔保金,雷士中國公司為此先後出質保證金高達9.2388億元。由於吳長江無法還貸,致使上述三家銀行將雷士中國公司共計5.565億元保證金強行劃扣,造成該公司鉅額損失。此外,吳長江還涉嫌分別於2014年、2011年期間兩次職務侵佔金額達1370萬元。雷士照明第一大股東德豪潤達近日披露公告稱,雷士照明已經對吳長江、其配偶吳戀以及其實際控制的5家公司提起訴訟,要求賠償損失。
起訴的同時,雷士照明對吳長江、吳戀等涉案單位的財產採取了訴訟保全措施,查封了吳長江及其他涉案單位的財產,包括吳長江持有的13000萬股德豪潤達股票及重慶無極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名下4塊土地。雷士照明通過反擔保措施,預計可收回金額為4.85億元。
在庭審現場吳長江稱,上述貸款全部用於修建地產項目“雷士大廈”。其表示,和重慶市政府有協議,如果在重慶市的投資達到10億元,除了享受到重慶政府的常規優惠外,還能獲得額外稅收、高管優惠,且重慶市政建設將優先採用雷士照明的產品,並且政府應允出讓給雷士照明一塊地段不錯的地。
值得注意的是,“雷士大廈”的修建主體為重慶無極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後者的法人代表為吳長江前妻吳戀,最終控制權在吳長江之手,與雷士照明沒有任何所屬關係,僅為聯營企業。換言之,“雷士大廈”所產生的一切收益與雷士照明無關。
當審判員問到吳長江是否願意歸還上市公司資金時,吳長江聲音陡然升高,“我從來沒有想過佔用上市公司資金,我一直想要還款。”
“對公訴機關指控你犯挪用資金罪,犯職務侵佔罪,你認不認罪?”審判長問。“我不認罪。”吳長江的回答果斷而清晰。
文/本報記者 劉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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