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李豐)貴州省黔南州紀委監察局和都勻市紀委監察局近日分別發出公告,撤銷廉政賬戶。8月底、9月初,四川、廣東、重慶等多地先後下發通知、公告,撤銷廉政賬戶。有關人士認為,多地撤銷廉政賬戶,這意味著紀檢部門堵上了幹部違規收受“禮金”的退路,之前一些幹部收了“好處費”再上交“保平安”的做法行不通了。
“撤銷廉政賬戶是件好事,斷了腐敗者的退路。”黔南州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縣直機關工作人員對記者表示,以前部分幹部有僥倖心理,覺得可以先收受“紅包”,聽到“風聲”感覺“苗頭”不對時再把錢交給廉政賬戶。廉政賬戶的撤銷,可以斷絕他們的僥倖心理,督促幹部始終保持清醒頭腦,自覺抵制不良風氣,堅決當面拒收禮金。
據了解,廉政賬戶在一些地方已有10多年曆史。例如,安徽省紀委曾在2001年設立諧音“我不要”的“581”廉政賬戶,號召全省黨員幹部將不該收又難以退還的錢款如數上繳到此賬戶,繳款者既可署名也可不署名,所繳錢款上繳同級財政。從“981”(諧音‘就不要’)到“510”(諧音‘我要廉’),再到“35581”(諧音‘送我我不要’),各地設立的廉政賬戶在很長一段時間內起到了“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積極作用。
一些專家表示,廉政賬戶的設立,在特定歷史條件下有其合理性,但這也使反腐的威懾力打了折扣。因此,從誕生之日起,廉政賬戶就一直存在爭議。
貴州黔鷹律師事務所潘樂婧律師認為,隨著時代的發展,廉政賬戶也在一定程度上成了腐敗分子的“擋箭牌”,顯示出負面效應。“有些官員自感某些賄賂可能會被查出,就有選擇性地將部分賄款匯入廉政賬戶,以便更好地隱藏自己。”
專家表示,隨著《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實施,加強從嚴治黨,廉政反腐建設的關口逐漸前移,廉政賬戶終將逐漸淡出歷史舞臺,取而代之的是對廣大黨員幹部更嚴格的自律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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