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遼寧省新民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醉酒駕駛摩托車案,被告人姚某因自願、如實供述了罪行,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同意檢察院量刑建議,在具結書上簽了字,獲得了輕判。
這是9月初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瀋陽等18個城市試點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後,瀋陽市法院系統審理的刑案認罪認罰從寬第一案。
梳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成立1000天來的歷次會議,與依法治國內容相關的文件出臺最多。而刑案認罪認罰從寬只是整個司法改革大盤子中的一項。
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中強調,切實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改革的能力和水準。隨著我國改革步入深水區,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背景下,司法體制改革日益成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議題。
“認罪認罰從寬制”“立案登記制”“辦案責任制”“法官員額制”“增設最高人民法院巡迴法庭”……目前,涉及司法改革的多項政策已在全國多地相繼試點推行。
簡化立案程式,司法責任制“攔截”冤假錯案
對當事人來說,“立案難”曾一度是打官司首先遭遇的“攔路虎”。如今,在“立案登記制”的推行下,這一局面有了很大的改觀。
今年5月是全國法院推行立案登記制一週年的時間,而一年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記制改革的意見》,讓長期困擾群眾行使訴權的“立案難”成為歷史。最高人民法院改革立案工作機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既簡化了立案程式,又方便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力。
最高人民法院的數據顯示,實施“立案登記制”改革以來,自去年5月1日至當年9月30日,全國法院共登記初審案件(一審案件)620余萬件,同比增長31.9%,各地案件數量增幅明顯。為了有效緩解審案壓力,避免冤假錯案,司法責任制也成為改革的重要部分。據統計,截至今年3月,浙江、山東等地登記立案數量超過100萬件,就各地區同比增幅情況而言,同比增幅超過40%的地區有6個。
由於傳統審判模式強調內部層層審批,造成“審者不判、判者不審”,易導致冤假錯案,審判權力機制改革也被提上日程。今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指出,人民法院應從陳夏影綁架案、陳滿故意殺人放火案等一批重大冤錯案中深刻汲取教訓,健全冤錯案件,有效防範、及時糾正機制。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