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節期間嚴防“四風”反彈】哪些"高壓線"不能碰?
從中央到地方反“四風”態勢強勁,諸多違反八項規定的行為正被清掃,其中,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大辦婚喪喜慶等問題較為突出,那麼如何界定什麼是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怎樣的做法就算是大辦婚喪喜慶呢?
7種形式屬於違規配備使用公車
根據記者梳理,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問題主要有7種形式:
①公車私用;
②違規換用、借用、佔用下屬單位或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車輛;
③違規私停私放;
④違規超編制配備公車;
⑤違規配備超標車;
⑥違規裝飾公車;
⑦其他違規配備使用公車問題。
怎樣操辦婚喪喜慶才不算違規?
大辦婚喪喜慶問題也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高發區域,那麼怎樣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才不算違規呢?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五條對黨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中的三類違紀行為作出了處分規定:
①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對於此類行為,無論是否大操大辦,也無論是否收送禮金,只要該婚喪喜慶事宜是黨員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操辦的,就將受到處分;
②借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之機斂財的;
③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中,有其他侵犯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行為的。
什麼樣的禮品禮金不能收?
對於違規收送禮品禮金問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區別不同情況分別作出了規定。一是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要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也就是說,對於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一律不能收受。二是收受其他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的,要予以紀律處分。
參加老鄉會 校友會算不算違規?
節日期間,不少人會去參加各種聚會,那麼黨員領導幹部參加同學會、老鄉會是否都視作違紀呢?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六十八條規定,黨員領導幹部違反有關規定組織、參加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等的,要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是指未經登記註冊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黨員包括領導幹部在正常範圍內的老鄉、校友、戰友聚會則不違反黨的紀律。
新變種新花招 “四風”反彈需警惕
看了這些明文規定的堅決不能做的違反八項規定精神的各種行為,一些人卻動起了歪心思,他們心存僥倖地打著擦邊球,想方設法規避監督,與組織玩起了“躲貓貓”,導致“四風”新變種、新花招不時出現。讓我們來簡單梳理一下比較典型的幾種手法。
“招數一”:違規送禮出現“新神器”
“網際網路+”:一些違規送禮行為搭上“網際網路+”的快車,利用微信紅包、支付寶轉賬、電子充值點券等方式收送禮金、禮品等。
“空卡”、“簽單”:有的為了“避嫌”,不直接送財物,而是先在豪華酒店、健身美容等高消費場所預付資金,官員消費簽老闆單,或直接消費不留痕跡。
“規避節點、地點”:有的在異地提取禮品、禮金,有的規避“五一”、“中秋”、“春節”等重點、高風險時段,提前或延後收送禮。
“招數二”:舌尖上的腐敗變出“新花樣”
“轉移或轉嫁”:為規避監管,一些人將用餐場所由高檔豪華飯店轉移到偏僻隱蔽的農家樂、單位食堂、培訓中心,有的甚至由本地轉移到異地,開銷讓下屬企事業單位或服務管理對象買單。
“拆分”、“合併”:有些人將大額餐費分割成多份小額發票來降低消費金額;有的單位不一事一結,而是幾個月結算一次,導致監管部門難以仔細核對支出明細清單。
“招數三”:車輪上的不正之風穿上“新馬甲”
“隱匿”:有的用套牌或假車牌隱藏公車身份,或乾脆不掛牌。有的公車私用時,將車停放在隱蔽地點。有的私下購置超標車,隱匿不報。
“租用”、“借用”、“佔用”:有的單位從領導的親屬、朋友等特定利益關係人手中長期租車,並向其支付高額的租車費用;有的以各種名義長期借用、佔用下屬企事業單位或社會組織的車輛為己私用。
“私車公養”:將私家車的燃油、維修、路橋費等支出,以加油卡方式到單位報賬。
“招數四”:公款旅遊“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借名”:有的以“組織黨日活動”、“接受革命傳統教育”之名,捨近求遠搞“紅色旅遊”。有的打著考察、培訓等幌子,往往“公款旅遊順帶開會”、“旅遊中間插播會議”。
“改道”:有的公款考察團組擅自變更路線,繞道景區遊玩或探親訪友,但費用全在公款中列支。
“招數五”:大操大辦婚喪嫁娶上演 “變形計”
“化整為零”:有的為規避“大操大辦”之嫌,對宴會人數、桌數進行微調,分批次、小規模、多地點操辦,搞形式上的“合乎標準”。
“化繁為簡”:有的領導幹部通過委託或默許親屬、朋友操辦,以自己不出面、不知情為由規避檢查。有的乾脆“不辦酒席只收禮”,暗中費盡心機斂財。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