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標——
到2020年兒童留守現象明顯減少
《意見》提出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總體目標,要求到2020年,未成年人保護法律法規和制度體系更加健全,全社會關愛保護兒童的意識普遍增強,兒童成長環境更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兒童留守現象明顯減少。
為達到上述要求,山東、福建、黑龍江等地提出了階段性具體目標。
山東指出,2016年,部署開展農村留守兒童摸底排查工作。2017年,建成全省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平臺。
福建要求,力爭到2017年,家庭、政府、學校盡職盡責,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體系全面建立,強制報告、應急處置、評估幫扶、監護干預、源頭預防等關愛保護機制有效運作,侵害、傷害留守兒童權益的事件和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