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31日電 題:黨內監督沒有禁區沒有例外——四論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
新華社評論員
監督是權力正確運作的根本保證,黨內監督是黨的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題中應有之義。
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突出全面從嚴治黨這個主題,根據新形勢新任務的發展變化,在2003年頒佈施行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基礎上進行修訂和完善,把黨的十八大以來加強黨的建設、強化黨內監督的實踐探索及時轉化為制度成果,實現了黨內監督制度的與時俱進。《條例》聚焦黨內監督存在的薄弱環節,明確了新形勢下加強黨內監督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內容、任務、對象和方式等,為全面從嚴治黨鍛造了新的制度利器。
加強黨內監督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的一貫要求。長期以來,我們黨高度重視黨內監督,採取了有力措施,取得了顯著成績。但也應看到,當前黨內監督制度不健全、覆蓋不到位、責任不明晰、執行不力等問題不可忽視。“外疾之害,輕於秋毫,人知避之;內疾之害,重於泰山,而莫之避。”全面從嚴治黨必須從根本上解決主體責任缺失、監督責任缺位、管黨治黨寬鬆軟的問題,就必然要求抓好黨內監督這個基礎性工程,把制度的籠子扎得更緊,把監督的制度優勢充分釋放出來。
信任不能代替監督,監督不能存在盲區。正如六中全會強調的,“黨內監督沒有禁區、沒有例外”,黨內不允許有不受制約的權力,也不允許有不受監督的特殊黨員。各級黨組織應當把信任激勵同嚴格監督結合起來,完善權力運作制約和監督機制,強化自上而下的組織監督,改進自下而上的民主監督,發揮同級相互監督作用,才能形成有權必有責、用權必擔責、濫權必追責的制度安排,確保黨內監督無死角、全覆蓋、落到實處。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黨內監督的重點對像是黨的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越是位高權重,就越要在要求上有更高的標準,在監督上有更嚴的尺子。透視近年來的一些案例,一些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違法亂紀,大行腐敗之道,敗壞黨風政風。沒有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這是一條鐵律。加強黨內監督,必須聚焦“關鍵少數”,從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做起。打鐵還需自身硬,各級領導幹部樹立和增強自律意識、標桿意識、表率意識,自覺接受各方面監督,認真履行管黨治黨責任,勇於擔當、敢抓敢管,就能做到位高不擅權、權重不謀私、盡責不含糊,以令人信服的表率作用推動黨內監督不斷取得實效。
制度的生命在於執行,落實《條例》、加強黨內監督是全黨的共同任務。不斷建立健全黨中央統一領導,強化黨委(黨組)全面監督、紀律檢查機關專責監督、黨的工作部門職能監督、黨的基層組織日常監督、黨員民主監督,各個方面都把監督職責扛在肩上,才能織密黨內監督體系之網,做到責任清晰、主體明確、制度管用、行之有效。
我們黨的執政地位,決定了黨內監督在黨和國家各種監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為做好黨內監督,也要把黨內監督與外部監督結合起來,完善人民代表大會監督制度,支援人民政協依章程進行民主監督,審計機關依法進行審計監督,支援民主黨派履行監督職能,認真對待、自覺接受群眾監督、輿論監督,形成監督合力,實現依法治國與依規治黨的有機統一,不斷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1945年,毛澤東同志在著名的“窯洞對”中,指出了監督對於共產黨人打破歷史週期率的重要意義。今天,在具有許多新的歷史特點的偉大鬥爭中,全黨同志不忘初心、繼續前進,貫徹落實六中全會精神,切實加強黨內監督,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必將向歷史、向人民交出新的更加優異的答卷。
[責任編輯:韓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