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底以來,北方大部分地區氣溫驟降,公眾希望提前供暖的呼籲升溫。“新華視點”記者採訪發現,集中供暖時間標準的制定在當初有特定歷史背景,並已沿用約40年。隨著氣候條件和百姓生活條件的變化,“連續5天平均氣溫低於5攝氏度”的規定是否需要變一變?
針對冬季提前供暖的問題,中國城鎮供熱協會副理事長鄭立均表示,由於涉及面非常大,大範圍實行提前供暖,需要對百姓訴求、政府管理、企業運營和環境保護進行統籌考量。
“難道連續4天低溫就只能挨凍?”
自10月底開始,北京最低溫度連續低於零下,11月1日淩晨更是低至零下4攝氏度。
家住北京朝陽區的朱莉說,她晚上在辦公室加班時必須“裹成熊”。採訪中,多位市民提出,這兩年天氣忽冷忽熱變化很大,往往是氣溫驟降後忽然有一個回升,但很快又回到零下,於是也就沒有達到“連續5天”的標準。從實際情況看,沒有暖氣的11月初很可能比供暖中的3月初還要冷,所以硬性劃定供暖時間段值得商榷。
根據北京市供熱採暖管理辦法,法定供暖期為11月15日至3月15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供熱辦等部門本週四將第二次召開氣象會商,對7日前後出現的一股冷空氣進行研判,如果在15日之前連續5天平均氣溫低於5攝氏度,就有可能提前供暖。
北京供熱辦相關負責人介紹說,目前1300多家供暖單位已具備供暖條件,但是否啟動提前供暖還要進行部門會商。北京2010年開始實施天氣會商機制,參照“連續5天平均氣溫低於5攝氏度”的標準,僅在2012年決策由於出現極端天氣而提前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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