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遺忘權”,其實離我們很近
雖然我國沒有對“被遺忘權”的具體規定,但如果網民發佈請求,網站出於誠信的角度願意幫助他,就應該及時刪掉他的負面資訊。
另外,當網民不再使用某個軟體或者某個網站的服務時,網站有責任把用戶殘留的資訊徹底刪掉。儘管這看起來離我們很遠,但實際上離我們很近。
“安寧權”,一種新型人格權
安寧權是自己不被別人打擾的權利。今天,國內外從學界到司法實踐一致認為安寧權也是隱私權的一部分,甚至可以把它認為是一種新型的人格權。
安寧權第一次寫到中國的法律或自律公約中,是新浪微博社區公約。2012年12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出臺了關於加強網路資訊保護的權利中提到用戶有權拒絕接收商業廣告等垃圾短信,可見安寧權的重要性。
大數據時代,隱私保護存風險
現在是大數據時代,我們所有的網路行為網站都會被蒐集形成大數據,然後網站會通過大數據來精準地發佈廣告。
雖然法律規定使用網民資訊需要徵求網民同意,但實踐中如何徵求同意很成問題,因為沒有人認真閱讀隱私條款是怎麼規定的。
朱巍指出,網站應在面對網民時把如何使用網民隱私說清楚,讓網民知道。同時,各路媒體也應把大數據、隱私權和公民權益之間的關係向網民普及,這樣網民才能更好的維護自己的權利。
[責任編輯:韓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