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高票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這是我國第一部網路安全領域立法,贏得了輿論一致點讚。這部基礎性法律的出臺,是網信領域的里程碑式事件,法律著眼現實、立足長遠,對維護國家總體安全具有深遠意義。
“沒有網路安全就沒有國家安全。”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在多次重要講話中,都強調了網路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此次萬眾期待的《網路安全法》順利出臺,與總書記的戰略判斷一脈相承。在網路安全問題直接關係國家發展安全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時代背景下,這部法律的出臺可謂恰逢其時、眾望所歸。
新鮮出爐的《網路安全法》有六大亮點:明確了網路空間主權的原則;明確了網路產品和服務提供者的安全義務;明確了網路運營者的安全義務;進一步完善了個人資訊保護規則;建立了關鍵資訊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制度;確立了關鍵資訊基礎設施重要數據跨境傳輸的規則。這六大亮點,體現出我國在網際網路空間治理上博採眾長、自信開放、以人為本的大國智慧、大國擔當、大國情懷。
“網路空間是人類共同的活動空間,網路空間前途命運應由世界各國共同掌握。”長期以來,國際社會普遍呼喚一個更為公正合理的網際網路秩序。《網路安全法》的出臺,就是對中國倡導的網路空間主權原則的法治化實踐。其中,關鍵資訊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制度的建立、關鍵資訊基礎設施重要數據跨境傳輸規則的確立等舉措,都體現了立足國情、相容並蓄的中國智慧。這部法律的出臺,既理直氣壯地展現了維護國家網路安全的決心,也為廣大發展中國家發出了心聲,展現了中國主動引領全球網路空間治理民主化、法治化、合理化的大國擔當。
“網信事業要發展,必須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明確加強個人資訊保護是本次立法的突出亮點。近年來,日益高發的個人資訊洩露和網路詐騙案件,製造了一系列社會問題和家庭悲劇,一次又一次刺痛著公眾的心。加強網路空間的法制建設、凈化網路空間,已經成為人民群眾的急切期盼。為此,《網路安全法》在廣泛徵求社會各界意見的基礎上,完善了個人資訊保護規則,針對網路詐騙專門設立了相關條款。如“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資訊,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資訊”“不得利用網路發佈涉及實施詐騙,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違法犯罪活動的資訊”。回應民眾關切,直面難點熱點,給心懷不軌的“網路害蟲”加上了“緊箍咒”。
“網路安全和資訊化是一體之兩翼、驅動之雙輪。”隨著《網路安全法》在世界關注、舉國期待之下順利出臺,中國網信領域迎來了新的重大機遇。有《網路安全法》保駕護航,中國網信事業的發展必將迎來更加光明的未來。(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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