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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貪局長電話貪官家屬退還贓款差額 3次都被當詐騙

2016年11月16日 11:11:30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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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反貪局長電話貪官家屬退還贓款差額 3次都被當詐騙

  我到河南省偃師市檢察院從事檢察工作十幾年來,先後辦理各類刑事案件583件872人。不管是作為控申接待時的群眾“專家”,或是訴辯對抗時的優秀“辯手”,還是反貪突破時的犀利“尖刀”,對太多社會負面資訊的耳濡目染和日常的辦案經歷,讓我習慣了以一個檢察官的視角去看待和處理問題,工作中程式化十足且比較強勢:對惡性犯罪咬牙切齒,對腐敗分子深惡痛絕。直到我處理陳某受賄案的退款手續過程,這樣的感覺才發生改變。

  擔任反貪局長後,我局查辦了陳某受賄案。陳某是我市某單位一名正科級幹部,2013年因收受某建築工程承包商的賄賂款5.3萬元而被我院查處。我院提起公訴後,法院最終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然而,該判決所認定的受賄額僅為3.479萬元,與我院起訴的數額相差1.821萬元。根據法律規定和最高檢司法規範化專項整治活動的要求,我院必須將超出部分退還當事人。

  記得那是在2014年3月,我在判決生效後的第一時間便通知陳某的兒子,告知他父親的案件已經辦結,讓他儘快到我院辦理退款手續。本想著退款這麼好的事,他肯定早早就過來辦理了,沒想到幾天下來沒見著人,直到我連著通知了他三次,他才過來。他父親犯了罪給黨和政府造成了那麼大的損失,約好了給他退錢他還不來,這譜擺得也太大了吧,也太不把司法機關當回事了。基於這樣的想法,那天一見面,我便有些情緒,責問他為何接連爽約。他解釋說,自己從來沒聽過贓款還會有退還的事情,最初以為是惡作劇甚至是詐騙電話,所以沒來,直到第三次打電話他才真正相信了。

  手續辦完沒多久,我便接到了陳某兒子打來的電話。他告訴我,退款已經收到了,並且說很感激我、感激檢察機關,並沒有因為自己的父親犯了罪而對他“另眼看待”,整個辦案過程依法、文明、規範,讓他切實感受到了司法教育挽救的溫情,自己作為被告家屬也深受觸動,並表示一定配合做好父親的教育改造工作。

  放下電話,我想了很多。為什麼一次很正常的工作程式,卻讓當事人對我們這麼感激?老實說,過去這20年,我經歷過不同的辦案階段,從最初的“疑罪從有”“疑罪從輕”的有罪推定到現在“疑罪從無”的無罪推定,從以前確保“實體公正”到現在提出的“程式公正是看得見的公正”,從原來對被告人側重刑事打擊到現在打擊犯罪和保障人權的兩者兼顧,檢察機關應該讓人民群眾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讓每一起案件的辦理過程都成為釋法說理和普法宣傳的大講堂。

  後來聽駐看守所檢察室的同事講,即將送監服刑的陳某在獲知退款消息後連聲說:“檢察院這樣辦案讓我心服口服,我一定認罪服法,在監獄好好改造!”

  (董國輝係河南省偃師市檢察院反貪局長)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