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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的通知

2016年12月03日 06:25:58  來源: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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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務院關於印發

  “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的通知

  國發〔2016〕6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

  2016年11月23日

  (此件公開發佈)

  “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

  消除貧困、改善民生、逐步實現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我們黨的重要使命。“十三五”時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的決勝階段,也是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勝階段。本規劃根據《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編制,主要闡明“十三五”時期國家脫貧攻堅總體思路、基本目標、主要任務和重大舉措,是指導各地脫貧攻堅工作的行動指南,是各有關方面制定相關扶貧專項規劃的重要依據。

  規劃範圍包括14個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的片區縣、片區外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以及建檔立卡貧困村和建檔立卡貧困戶。

  第一章 總體要求

  第一節 面臨形勢

  改革開放以來,在全黨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下,我國成功解決了幾億農村貧困人口的溫飽問題,成為世界上減貧人口最多的國家,探索和積累了許多寶貴經驗。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扶貧開發擺到治國理政的重要位置,提升到事關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的新高度,納入“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四個全面”戰略佈局進行決策部署,加大扶貧投入,創新扶貧方式,出臺系列重大政策措施,扶貧開發取得巨大成就。2011年至2015年,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減少1億多人、貧困發生率降低11.5個百分點,貧困地區農民收入大幅提升,貧困人口生產生活條件明顯改善,上學難、就醫難、行路難、飲水不安全等問題逐步緩解,基本公共服務水準與全國平均水準差距趨於縮小,為打贏脫貧攻堅戰創造了有利條件。

  當前,貧困問題依然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最突出的“短板”,脫貧攻堅形勢複雜嚴峻。從貧困現狀看,截至2015年底,我國還有5630萬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主要分佈在832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縣(以下統稱貧困縣)和12.8萬個建檔立卡貧困村,多數西部省份的貧困發生率在10%以上,民族8省區貧困發生率達12.1%。現有貧困人口貧困程度更深、減貧成本更高、脫貧難度更大,依靠常規舉措難以擺脫貧困狀況。從發展環境看,經濟形勢更加錯綜複雜,經濟下行壓力大,地區經濟發展分化對縮小貧困地區與全國發展差距帶來新挑戰;貧困地區縣級財力薄弱,基礎設施瓶頸制約依然明顯,基本公共服務供給能力不足;產業發展活力不強,結構單一,環境約束趨緊,粗放式資源開發模式難以為繼;貧困人口就業渠道狹窄,轉移就業和增收難度大。實現到2020年打贏脫貧攻堅戰的目標,時間特別緊迫,任務特別艱巨。

  “十三五”時期,新型工業化、資訊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推進和國家重大區域發展戰略加快實施,為貧困地區發展提供了良好環境和重大機遇,特別是國家綜合實力不斷增強,為打贏脫貧攻堅戰奠定了堅實的物質基礎。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確立了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黨中央、國務院制定出臺了系列重大政策措施,為舉全國之力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了堅強的政治保證和制度保障;各地區各部門及社會各界積極行動、凝神聚氣、銳意進取,形成強大合力;貧困地區廣大幹部群眾盼脫貧、謀發展的意願強烈,內生動力和活力不斷激發,脫貧攻堅已經成為全黨全社會的統一意志和共同行動。

  打贏脫貧攻堅戰,確保到2020年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是促進全體人民共用改革發展成果、實現共同富裕的重大舉措,是促進區域協調發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途徑,是促進民族團結、邊疆穩固的重要保證,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是積極響應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的重要行動,事關人民福祉,事關黨的執政基礎和國家長治久安,使命光榮、責任重大。

  第二節 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以及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的發展理念,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堅持精準幫扶與區域整體開發有機結合,以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和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為重點,以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為根本保障,不斷創新體制機制,充分發揮政府、市場和社會協同作用,充分調動貧困地區幹部群眾的內生動力,大力推進實施一批脫貧攻堅工程,加快破解貧困地區區域發展瓶頸制約,不斷增強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自我發展能力,確保與全國同步進入全面小康社會。

  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堅持以“六個精準”統領貧困地區脫貧攻堅工作,精確瞄準、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大力實施精準扶貧脫貧工程,變“大水漫灌”為“精準滴灌”,做到真扶貧、扶真貧、真脫貧。

  ——堅持全面落實主體責任。充分發揮政治優勢和制度優勢,強化政府在脫貧攻堅中的主體責任,創新扶貧考評體系,加強脫貧成效考核。按照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壓實責任、強力推進。

  ——堅持統籌推進改革創新。脫貧攻堅工作要與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工作相銜接,與新型工業化、資訊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相統籌,充分發揮政府主導和市場機製作用,穩步提高貧困人口增收脫貧能力,逐步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問題。加強改革創新,不斷完善資金籌措、資源整合、利益聯結、監督考評等機制,形成有利於發揮各方面優勢、全社會協同推進的大扶貧開發格局。

  ——堅持綠色協調可持續發展。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把貧困地區生態環境保護擺在更加重要位置,探索生態脫貧有效途徑,推動扶貧開發與資源環境相協調、脫貧致富與可持續發展相促進,使貧困人口從生態保護中得到更多實惠。

  ——堅持激發群眾內生動力活力。堅持群眾主體地位,保障貧困人口平等參與、平等發展權利,充分調動貧困地區廣大幹部群眾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發揚自強自立精神,依靠自身努力改變貧困落後面貌,實現光榮脫貧。

  第三節 脫貧目標

  到2020年,穩定實現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安全有保障(以下稱“兩不愁、三保障”)。貧困地區農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增長幅度高於全國平均水準,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指標接近全國平均水準。確保我國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

  

專欄1“十三五”時期貧困地區發展和貧困人口脫貧主要指標

指標

2015

2020

屬性

數據來源

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萬人)

5630

實現脫貧

約束性

國務院扶貧辦

建檔立卡貧困村(萬個)

12.8

0

約束性

國務院扶貧辦

貧困縣(個)

832

0

約束性

國務院扶貧辦

實施易地扶貧搬遷貧困人口(萬人)

981

約束性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務院扶貧辦

貧困地區農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11.7

年均增速

高於全國

平均水準

預期性

國家統計局

貧困地區農村集中供水率(%

75

83

預期性

水利部

建檔立卡貧困戶存量危房改造率(%

100

約束性

住房城鄉建設部、

國務院扶貧辦

貧困縣義務教育鞏固率(%

90

93

預期性

教育部

建檔立卡貧困戶因病致(返)貧戶數(萬戶)

838.5

基本解決

預期性

國家衛生計生委

建檔立卡貧困村村集體經濟年收入(萬元)

2

5

預期性

國務院扶貧辦

 

  ——現行標準下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戶有穩定收入來源,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穩定超過國家扶貧標準,實現“兩不愁、三保障”。

  ——建檔立卡貧困村有序摘帽。村內基礎設施、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和人居環境明顯改善,基本農田和農田水利等設施水準明顯提高,特色產業基本形成,集體經濟有一定規模,社區管理能力不斷增強。

  ——貧困縣全部摘帽。縣域內基礎設施明顯改善,基本公共服務能力和水準進一步提升,全面解決出行難、上學難、就醫難等問題,社會保障實現全覆蓋,縣域經濟發展壯大,生態環境有效改善,可持續發展能力不斷增強。

  第二章 產業發展脫貧

  立足貧困地區資源稟賦,以市場為導向,充分發揮農民合作組織、龍頭企業等市場主體作用,建立健全產業到戶到人的精準扶持機制,每個貧困縣建成一批脫貧帶動能力強的特色產業,每個貧困鄉、村形成特色拳頭產品,貧困人口勞動技能得到提升,貧困戶經營性、財產性收入穩定增加。

  第一節 農林產業扶貧

  優化發展種植業。糧食主產縣要大規模建設集中連片、旱澇保收、穩產高產、生態友好的高標準農田,鞏固提升糧食生產能力。非糧食主產縣要大力調整種植結構,重點發展適合當地氣候特點、經濟效益好、市場潛力大的品種,建設一批貧困人口參與度高、受益率高的種植基地,大力發展設施農業,積極支援園藝作物標準化創建。適度發展高附加值的特色種植業。生態退化地區要堅持生態優先,發展低耗水、有利於生態環境恢復的特色作物種植,實現種地養地相結合。

  積極發展養殖業。因地制宜在貧困地區發展適度規模標準化養殖,加強動物疫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畜禽水產良種繁育體系,加強地方品種保護與利用,發展地方特色畜牧業。通過實施退牧還草等工程和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提高飼草供給能力和品質,大力發展草食畜牧業,堅持草畜平衡。積極推廣適合貧困地區發展的農牧結合、糧草兼顧、生態迴圈種養模式。有序發展健康水產養殖業,加快池塘標準化改造,推進稻田綜合種養工程,積極發展環保型養殖方式,打造區域特色水產生態養殖品牌。

  大力發展林產業。結合國家生態建設工程,培育一批兼具生態和經濟效益的特色林產業。因地制宜大力推進木本油料、特色林果、林下經濟、竹藤、花卉等產業發展,打造一批特色示範基地,帶動貧困人口脫貧致富。著力提高木本油料生產加工水準,扶持發展以幹鮮果品、竹藤、速生豐產林、松脂等為原料的林產品加工業。

  促進產業融合發展。深度挖掘農業多種功能,培育壯大新產業、新業態,推進農業與旅遊、文化、健康養老等產業深度融合,加快形成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現代產業體系。積極發展特色農產品加工業,鼓勵地方擴大貧困地區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補助政策實施區域,加強農產品加工技術研發、引進、示範和推廣。引導農產品加工業向貧困地區縣域、重點鄉鎮和產業園區集中,打造產業集群。推動農產品批發市場、產地集配中心等流通基礎設施以及鮮活農產品冷鏈物流設施建設,促進跨區域農產品產銷銜接。加快實施農業品牌戰略,積極培育品牌特色農產品,促進供需結構升級。加快發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和地理標誌農產品。

  扶持培育新型經營主體。培育壯大貧困地區農民專業合作社、龍頭企業、種養大戶、家庭農(林)場、股份制農(林)場等新型經營主體,支援發展產供直銷,鼓勵採取訂單幫扶模式對貧困戶開展定向幫扶,提供全產業鏈服務。支援各類新型經營主體通過土地託管、土地流轉、訂單農業、牲畜托養、土地經營權股份合作等方式,與貧困村、貧困戶建立穩定的利益聯結機制,使貧困戶從中直接受益。鼓勵貧困地區各類企業開展農業對外合作,提升經營管理水準,擴大農產品出口。推進貧困地區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創建,鼓勵組建聯合社。現代青年農場主培養計劃向貧困地區傾斜。

  加大農林技術推廣和培訓力度。強化貧困地區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鼓勵科研機構和企業加強對地方特色動植物資源、優良品種的保護和開發利用。支援農業科研機構、技術推廣機構建立網際網路資訊幫扶平臺,向貧困戶免費傳授技術、提供資訊。強化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擴大貧困地區培訓覆蓋面,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和大學生村官示範培訓,加大對脫貧致富帶頭人、駐村工作隊和大學生村官培養力度。對農村貧困家庭勞動力進行農林技術培訓,確保有勞動力的貧困戶中至少有1名成員掌握1項實用技術。

  專欄2 產業扶貧工程

  (一)農林種養產業扶貧工程。

  重點實施“一村一品”強村富民、糧油扶貧、園藝作物扶貧、畜牧業扶貧、水產扶貧、中草藥扶貧、林果扶貧、木本油料扶貧、林下經濟扶貧、林木種苗扶貧、花卉產業扶貧、竹產業扶貧等專項工程。

  (二)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試點示範工程。

  支援農業集體經濟組織、新型經營主體、企業、合作社開展原料基地、農產品加工、行銷平臺等生產流通設施建設,鼓勵貧困地區因地制宜發展產業園區,以發展勞動密集型項目為主,帶動當地貧困人口就地就近就業。

  (三)貧困地區培訓工程。

  重點實施新型經營主體培育、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和大學生村官示範培訓、致富帶頭人培訓、農民手機應用技能培訓等專項工程。

  第二節 旅遊扶貧

  因地制宜發展鄉村旅遊。開展貧困村旅遊資源普查和旅遊扶貧摸底調查,建立鄉村旅遊扶貧工程重點村名錄。以具備發展鄉村旅遊條件的2.26萬個建檔立卡貧困村為鄉村旅遊扶貧重點,推進旅遊基礎設施建設,實施鄉村旅遊後備箱工程、旅遊基礎設施提升工程等一批旅遊扶貧重點工程,打造精品旅遊線路,推動遊客資源共用。安排貧困人口旅遊服務能力培訓和就業。

  大力發展休閒農業。依託貧困地區特色農產品、農事景觀及人文景觀等資源,積極發展帶動貧困人口增收的休閒農業和森林休閒健康養生產業。實施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提升工程,加強休閒農業聚集村、休閒農業園等配套服務設施建設,培育扶持休閒農業新型經營主體,促進農業與旅遊觀光、健康養老等產業深度融合。引導和支援社會資本開發農民參與度高、受益面廣的休閒農業項目。

  積極發展特色文化旅遊。打造一批輻射帶動貧困人口就業增收的風景名勝區、特色小鎮,實施特色民族村鎮和傳統村落、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與發展工程。依託當地民族特色文化、紅色文化、鄉土文化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大力發展貧困人口參與並受益的傳統文化展示表演與體驗活動等鄉村文化旅遊。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鼓勵民族傳統工藝傳承發展和產品生產銷售。堅持創意開發,推出具有地方特點的旅遊商品和紀念品。支援農村貧困家庭婦女發展家庭手工旅遊產品。

  專欄3 旅遊扶貧工程

  (一)旅遊基礎設施提升工程。

  支援中西部地區重點景區、鄉村旅遊、紅色旅遊、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生態旅遊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加快風景名勝區和重點村鎮旅遊集聚區旅遊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對鄉村旅遊經營戶實施改廚、改廁、改院落、整治周邊環境工程,支援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縣中具備條件的6130個村的基礎設施建設。支援貧困村周邊10公里範圍內具備條件的重點景區基礎設施建設。

  (二)鄉村旅遊產品建設工程。

  鼓勵各類資本和大學生、返鄉農民工等參與貧困村旅遊開發。鼓勵開發建設休閒農莊、鄉村酒店、特色民宿以及自駕露營、戶外運動和養老養生等鄉村旅遊產品,培育1000家鄉村旅遊創客基地,建成一批金牌農家樂、A級旅遊景區、中國風情小鎮、特色景觀旅遊名鎮名村、中國度假鄉村、中國精品民宿。

  (三)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提升工程。

  在貧困地區扶持建設一批休閒農業聚集村、休閒農莊、休閒農業園、休閒旅遊合作社。認定推介一批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示範縣,推介一批中國美麗休閒鄉村,加大品牌培育力度,鼓勵創建推介有地方特色的休閒農業村、星級戶、精品線路等,逐步形成品牌體系。

  (四)森林旅遊扶貧工程。

  推出一批森林旅遊扶貧示範市、示範縣、示範景區,確定一批重點森林旅遊地和特色旅遊線路,鼓勵發展“森林人家”,打造多元化旅遊產品。

  (五)鄉村旅遊後備箱工程。

  鼓勵和支援農民將當地農副土特產品、手工藝品通過自駕車旅遊渠道就地就近銷售,推出一批鄉村旅遊優質農產品推薦名錄。到2020年,全國建設1000家“鄉村旅遊後備箱工程示範基地”,支援在臨近的景區、高速公路服務區設立特色農產品銷售店。

  (六)鄉村旅遊扶貧培訓宣傳工程。

  培養一批鄉村旅遊扶貧培訓師。鼓勵各地設立一批鄉村旅遊教學基地和實訓基地,對鄉村旅遊重點村負責人、鄉村旅遊帶頭人、從業人員等分類開展旅遊經營管理和服務技能培訓。2020年前,每年組織1000名鄉村旅遊扶貧重點村村官開展鄉村旅遊培訓。開展“鄉村旅遊+網際網路”萬村千店扶貧專項行動,加大對貧困地區旅遊線路、旅遊產品、特色農產品等宣傳推介力度。組織開展鄉村旅遊扶貧公益宣傳。鼓勵各地打造一批具有濃郁地方特色的鄉村旅遊節慶活動。

  第三節 電商扶貧

  培育電子商務市場主體。將農村電子商務作為精準扶貧的重要載體,把電子商務納入扶貧開發工作體系,以建檔立卡貧困村為工作重點,提升貧困戶運用電子商務創業增收的能力。依託農村現有組織資源,積極培育農村電子商務市場主體。發揮大型電商企業孵化帶動作用,支援有意願的貧困戶和帶動貧困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開辦網上商店,鼓勵引導電商和電商平臺企業開闢特色農產品網上銷售平臺,與合作社、種養大戶建立直採直供關係。加快物流配送體系建設,鼓勵郵政、供銷合作等系統在貧困鄉村建立和改造服務網點,引導電商平臺企業拓展農村業務,加強農產品網上銷售平臺建設。實施電商扶貧工程,逐步形成農產品進城、工業品下鄉的雙向流通服務網路。對貧困戶通過電商平臺創業就業的,鼓勵地方政府和電商企業免費提供網店設計、推介服務和經營管理培訓,給予網路資費補助和小額信貸支援。

  改善農村電子商務發展環境。加強交通、商貿流通、供銷合作、郵政等部門及大型電商、快遞企業資訊網路共用銜接,鼓勵多站合一、服務同網。加快推進適應電子商務的農產品品質標準體系和可追溯體系建設以及分等分級、包裝運輸標準制定和應用。

  專欄4 電商扶貧工程

  通過設備和物流補助、寬頻網路優惠、冷鏈建設、培訓支援等方式實施電商扶貧工程。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電商企業,對貧困村電商站、設備配置以及代辦物流快遞服務點等,給予適當補助和小額信貸支援;當地電信運營企業根據用戶需求負責寬頻入戶建設,鼓勵電信運營企業對貧困村網路流量資費給予適當優惠;在有條件的貧困村建設一批生鮮冷鏈物流設施。

  第四節 資產收益扶貧

  組織開展資產收益扶貧工作。鼓勵和引導貧困戶將已確權登記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企業、合作社、家庭農(林)場與新型經營主體形成利益共同體,分享經營收益。積極推進農村集體資產、集體所有的土地等資產資源使用權作價入股,形成集體股權並按比例量化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政扶貧資金、相關涉農資金和社會幫扶資金投入設施農業、養殖、光伏、水電、鄉村旅遊等項目形成的資產,可折股量化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優先保障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戶。建立健全收益分配機制,強化監督管理,確保持股貧困戶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分享資產收益。創新水電、礦產資源開發佔用農村集體土地的補償補助方式,在貧困地區選擇一批項目開展資源開發資產收益扶貧改革試點。通過試點,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模式和制度,並在貧困地區推廣,讓貧困人口分享資源開發收益。

  專欄5 資產收益扶貧工程

  (一)光伏扶貧工程。

  在前期開展試點、光照條件較好的5萬個建檔立卡貧困村實施光伏扶貧,保障280萬無勞動能力建檔立卡貧困戶戶均年增收3000元以上。其他光照條件好的貧困地區可因地制宜推進實施。

  (二)水庫移民脫貧工程。

  完善地方水庫移民扶持基金分配製度,在避險解困、產業發展、技能培訓、教育衛生等方面向貧困水庫移民傾斜,探索實施水庫移民扶持基金對貧困水庫移民發展產業的直接補助、貸款貼息、擔保服務、小額貸款保證保險保費補助、資產收益扶貧等扶持政策。

  (三)農村小水電扶貧工程。

  在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全面實施農村小水電扶貧工程。建設農村小水電扶貧裝機200萬千瓦,讓貧困地區1萬個建檔立卡貧困村的100萬貧困農戶每年穩定獲得小水電開發收益,助力貧困戶脫貧。

  第五節 科技扶貧

  促進科技成果向貧困地區轉移轉化。組織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企業等開展技術攻關,解決貧困地區產業發展和生態建設關鍵技術問題。圍繞全產業鏈技術需求,加大貧困地區新品種、新技術、新成果的開發、引進、整合、試驗、示範力度,鼓勵貧困縣建設科技成果轉化示範基地,圍繞支柱產業轉化推廣5萬項以上先進適用技術成果。

  提高貧困人口創新創業能力。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基本實現特派員對貧困村科技服務和創業帶動全覆蓋。鼓勵和支援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發揮科技優勢,為貧困地區培養科技致富帶頭人。大力實施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人才支援計劃科技人員專項計劃,引導支援科技人員與貧困戶結成利益共同體,創辦、領辦、協辦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帶動貧困人口脫貧。加強鄉村科普工作,為貧困群眾提供線上線下、點對點、面對面的培訓。

  加強貧困地區創新平臺載體建設。支援貧困地區建設一批“星創天地”、科技園區等科技創新載體。充分發揮各類科技園區在扶貧開發中的技術集中、要素聚集、應用示範、輻射帶動作用,通過“科技園區+貧困村+貧困戶”的方式帶動貧困人口脫貧。推動高等學校新農村發展研究院在貧困地區建設一批農村科技服務基地。實施科技助力精準扶貧工程,在貧困地區支援建設1000個以上農技協聯合會(聯合體)和10000個以上農村專業技術協會。

  第三章 轉移就業脫貧

  加強貧困人口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服務,保障轉移就業貧困人口合法權益,開展勞務協作,推進就地就近轉移就業,促進已就業貧困人口穩定就業和有序實現市民化、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願未就業貧困人口實現轉移就業。

  第一節 大力開展職業培訓

  完善勞動者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針對貧困家庭中有轉移就業願望勞動力、已轉移就業勞動力、新成長勞動力的特點和就業需求,開展差異化技能培訓。整合各部門各行業培訓資源,創新培訓方式,以政府購買服務形式,通過農林技術培訓、訂單培訓、定崗培訓、定向培訓、“網際網路+培訓”等方式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和創業培訓。加強對貧困家庭婦女的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指導服務。支援公共實訓基地建設。

  提高貧困家庭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精準度。深入推進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劃,加強對已外出務工貧困人口的崗位培訓。繼續開展貧困家庭子女、未升學初高中畢業生(俗稱“兩後生”)、農民工免費職業培訓等專項行動,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實施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培訓五年行動計劃(2016—2020年)、殘疾人職業技能提升計劃。

  第二節 促進穩定就業和轉移就業

  加強對轉移就業貧困人口的公共服務。輸入地政府對已穩定就業的貧困人口予以政策支援,將符合條件的轉移人口納入當地住房保障範圍,完善隨遷子女在當地接受義務教育和參加中高考政策,保障其本人及隨遷家屬平等享受城鎮基本公共服務。支援輸入地政府吸納貧困人口轉移就業和落戶。為外出務工的貧困人口提供法律援助。

  開展地區間勞務協作。建立健全勞務協作資訊共用機制。輸出地政府與輸入地政府要加強勞務資訊共用和勞務協作對接工作,全面落實轉移就業相關政策措施。輸出地政府要摸清摸準貧困家庭勞動力狀況和外出務工意願,輸入地政府要協調提供就業資訊和崗位,採取多種方式協助做好就業安置工作。對到東部地區或省內經濟發達地區接受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的貧困家庭“兩後生”,培訓地政府要幫助有意願的畢業生在當地就業。建立健全轉移就業工作考核機制。輸出地政府和輸入地政府要加強對務工人員的禁毒法制教育。

  推進就地就近轉移就業。建立定向培訓就業機制,積極開展校企合作和訂單培訓。將貧困人口轉移就業與產業聚集園區建設、城鎮化建設相結合,鼓勵引導企業向貧困人口提供就業崗位。財政資金支援的企業或園區,應優先安排貧困人口就業,資金應與安置貧困人口就業任務相掛鉤。支援貧困戶自主創業,鼓勵發展居家就業等新業態,促進就地就近就業。

  專欄6 就業扶貧行動

  (一)勞務協作對接行動。

  依託東西部扶貧協作機制和對口支援工作機制,開展省際勞務協作,同時積極推動省內經濟發達地區和貧困縣開展勞務協作。圍繞實現精準對接、促進穩定就業的目標,通過開發崗位、勞務協作、技能培訓等措施,帶動一批未就業貧困勞動力轉移就業,幫助一批已就業貧困勞動力穩定就業,幫助一批貧困家庭未升學初高中畢業生就讀技工院校畢業後實現技能就業。

  (二)重點群體免費職業培訓行動。

  組織開展貧困家庭子女、未升學初高中畢業生等免費職業培訓。到2020年,力爭使新進入人力資源市場的貧困家庭勞動力都有機會接受1次就業技能培訓;使具備一定創業條件或已創業的貧困家庭勞動力都有機會接受1次創業培訓。

  (三)春潮行動。

  到2020年,力爭使各類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都有機會接受1次相應的職業培訓,平均每年培訓800萬人左右,優先保障有勞動能力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培訓。

  (四)促進建檔立卡貧困勞動者就業。

  根據建檔立卡貧困勞動者就業情況,分類施策、精準服務。對已就業的,通過跟蹤服務、落實扶持政策,促進其穩定就業。對未就業的,通過健全勞務協作機制、開發就業崗位、強化就業服務和技能培訓,促進勞務輸出和就地就近就業。

  (五)返鄉農民工創業培訓行動。

  實施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培訓五年行動計劃(2016—2020年),推進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等人員返鄉創業培訓工作。到2020年,力爭使有創業要求和培訓願望、具備一定創業條件或已創業的貧困家庭農民工等人員,都能得到1次創業培訓。

  (六)技能脫貧千校行動。

  在全國組織千所省級重點以上的技工院校開展技能脫貧千校行動,使每個有就讀技工院校意願的貧困家庭應、往屆“兩後生”都能免費接受技工教育,使每個有勞動能力且有參加職業培訓意願的貧困家庭勞動力每年都能到技工院校接受至少1次免費職業培訓,對接受技工教育和職業培訓的貧困家庭學生(學員)推薦就業。加大政策支援,對接受技工教育的,落實助學金、免學費和對家庭給予補助的政策,制定並落實減免學生雜費、書本費和給予生活費補助的政策;對接受職業培訓的,按規定落實職業培訓、職業技能鑒定補貼政策。

  第四章 易地搬遷脫貧

  組織實施好易地扶貧搬遷工程,確保搬遷群眾住房安全得到保障,飲水安全、出行、用電等基本生活條件得到明顯改善,享有便利可及的教育、醫療等基本公共服務,遷出區生態環境得到有效治理,確保有勞動能力的貧困家庭後續發展有門路、轉移就業有渠道、收入水準不斷提高,實現建檔立卡搬遷人口搬得出、穩得住、能脫貧。

  第一節 精準識別搬遷對象

  合理確定搬遷範圍和對象。以扶貧開發建檔立卡資訊系統識別認定結果為依據,以生活在自然條件嚴酷、生存環境惡劣、發展條件嚴重欠缺等“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地區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為對象,以省級政府批准的年度搬遷進度安排為主要參考,確定易地扶貧搬遷人口總規模和年度搬遷任務。

  確保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應搬盡搬。在充分尊重群眾意願基礎上,加強宣傳引導和組織動員,保障搬遷資金,確保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應搬盡搬。統籌規劃同步搬遷人口。

  第二節 穩妥實施搬遷安置

  因地制宜選擇搬遷安置方式。根據水土資源條件、經濟發展環境和城鎮化進程,按照集中安置與分散安置相結合、以集中安置為主的原則選擇安置方式和安置區(點)。採取集中安置的,可依託移民新村、小城鎮、產業園區、旅遊景區、鄉村旅遊區等適宜區域進行安置,並做好配套建設。採取分散安置的,可選擇“插花”、進城務工、投親靠友等方式進行安置,也可在確保有房可住、有業可就的前提下,採取貨幣化方式進行安置。地方各級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加強安置區(點)建設方案研究論證工作,將安置區(點)後續產業發展和搬遷人口就業等安排情況納入建設方案專章表述,並做好推進落實工作。鼓勵地方選擇基礎較好、具備條件的安置區(點),開展低碳社區建設試點。

  合理確定住房建設標準。按照“保障基本、安全適用”的原則規劃建設安置住房,嚴格執行建檔立卡搬遷戶每人平均住房建設面積不超過25平方米的標準。在穩定脫貧前,建檔立卡搬遷戶不得自行舉債擴大安置住房建設面積。合理制定建房補助標準和相關扶持政策,鼓勵地方因地制宜採取差異化補助標準。國家易地扶貧搬遷政策範圍內的建房補助資金,應以建檔立卡搬遷戶人口數量為依據進行核算和補助,不得變相擴大或縮小補助範圍。同步搬遷人口所需建房資金,由省級及以下政府統籌相關資源、農戶自籌資金等解決,安置區(點)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可一併統籌規劃、統一建設。

  配套建設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按照“規模適度、功能合理、經濟安全、環境整潔、宜居宜業”的原則,配套建設安置區(點)水、電、路、郵政、基礎電信網路以及污水、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完善安置區(點)商業網點、便民超市、集貿市場等生活服務設施以及必要的教育、衛生、文化體育等公共服務設施。

  拓展資金籌措渠道。加大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援力度,創新投融資機制,安排專項建設基金和地方政府債券資金作為易地扶貧搬遷項目資本金,發行專項金融債券籌集貸款資金支援易地扶貧搬遷工作。建立或明確易地扶貧搬遷省級投融資主體和市縣項目實施主體,負責資金承接運作和工程組織實施。地方政府要統籌可支配財力,用好用活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支援省級投融資主體還貸。易地扶貧搬遷資金如有節余,可用於支援搬遷貧困人口後續產業發展。

  第三節 促進搬遷群眾穩定脫貧

  大力發展安置區(點)優勢產業。將安置區(點)產業發展納入當地產業扶貧規劃,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支援搬遷貧困人口大力發展後續產業。支援“有土安置”的搬遷戶通過土地流轉等方式開展適度規模經營,發展特色產業。建立完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與搬遷戶的利益聯接機制,確保每個建檔立卡搬遷戶都有脫貧致富產業或穩定收入來源。

  多措並舉促進建檔立卡搬遷戶就業增收。結合農業園區、工業園區、旅遊景區和小城鎮建設,引導搬遷群眾從事種養加工、商貿物流、家政服務、物業管理、旅遊服務等工作。在集中安置區(點)開發設立衛生保潔、水暖、電力維修等崗位,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提供就地就近就業機會,解決好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問題。鼓勵工礦企業、農業龍頭企業優先聘用建檔立卡搬遷人口。支援安置區(點)發展物業經濟,將商鋪、廠房、停車場等營利性物業產權量化到建檔立卡搬遷戶。

  促進搬遷人口融入當地社會。引導搬遷人口自力更生,積極參與住房建設、配套設施建設、安置區環境改善等工作,通過投工投勞建設美好家園。加強對易地搬遷人口的心理疏導和先進文化教育,培養其形成與新環境相適應的生產方式和生活習慣。優化安置區(點)社區管理服務,營造開放包容的社區環境,積極引導搬遷人口參與當地社區管理和服務,增強其主人翁意識和適應新生活的信心,使搬遷群眾平穩順利融入當地社會。

  專欄7 易地扶貧搬遷工程

  “十三五”期間,對全國22個省(區、市)約1400個縣(市、區)981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實施易地扶貧搬遷,按每人平均不超過25平方米的標準建設住房,同步開展安置區(點)配套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遷出區宅基地復墾和生態修復等工作。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地方政府債劵、專項建設基金、長期貼息貸款和農戶自籌等易地扶貧搬遷資金約6000億元。同步搬遷人口建房所需資金,以地方政府補助和農戶自籌為主解決,鼓勵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給予優惠貸款支援。在分解下達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指標時,向易地扶貧搬遷省份傾斜。允許貧困縣將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在省域範圍內流轉使用,前期使用貸款進行拆遷安置、基礎設施建設和土地復墾。

  第五章 教育扶貧

  以提高貧困人口基本文化素質和貧困家庭勞動力技能為抓手,瞄準教育最薄弱領域,阻斷貧困的代際傳遞。到2020年,貧困地區基礎教育能力明顯增強,職業教育體系更加完善,高等教育服務能力明顯提升,教育總體品質顯著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務水準接近全國平均水準。

  第一節 提升基礎教育水準

  改善辦學條件。加快完善貧困地區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建立健全農村學前教育服務網路,優先保障貧困家庭適齡兒童接受學前教育。全面改善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加強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優化義務教育學校佈局,辦好必要的村小學和教學點,建立城鄉統一、重在農村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攻堅計劃,加大對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新建改擴建的支援力度,擴大教育資源,提高普及水準。加快推進教育資訊化,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建立健全雙語教學體系。

  強化教師隊伍建設。通過改善鄉村教師生活待遇、強化師資培訓、結對幫扶等方式,加強貧困地區師資隊伍建設。建立省級統籌鄉村教師補充機制,依託師範院校開展“一專多能”鄉村教師培養培訓,建立城鄉學校教師均衡配置機制,推進縣(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全面落實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和邊遠艱苦地區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加大對邊遠艱苦地區農村學校教師週轉宿舍建設的支援力度。繼續實施特崗計劃,“國培計劃”向貧困地區鄉村教師傾斜。加大雙語教師培養力度,加強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學。實施好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人才支援計劃教師專項計劃,每年向“三區”選派3萬名支教教師。建立鄉村教師榮譽制度,向在鄉村學校從教30年以上的教師頒發榮譽證書。

  第二節 降低貧困家庭就學負擔

  完善困難學生資助救助政策。健全學前教育資助制度,幫助農村貧困家庭幼兒接受學前教育。穩步推進貧困地區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率先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以及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實施普通高中免除學雜費。完善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新生入學資助、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崗位津貼、勤工助學、校內獎助學金、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多元化高校學生資助體系,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優先予以資助,優先推薦勤工助學崗位,做到應助盡助。

  第三節 加快發展職業教育

  強化職業教育資源建設。加快推進貧困地區職業院校佈局結構調整,加強有專業特色並適應市場需求的職業院校建設。繼續推動落實東西部聯合招生,加強東西部職教資源對接。鼓勵東部地區職教集團和職業院校對口支援或指導貧困地區職業院校建設。

  加大職業教育力度。引導企業扶貧與職業教育相結合,鼓勵職業院校面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開展多種形式的職業教育。啟動職教圓夢行動計劃,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協調國家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示範學校和國家重點中職學校選擇就業前景好的專業,針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單列招生計劃。實施中等職業教育協作計劃,支援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初中畢業生到省外經濟較發達地區接受中職教育。讓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畢業生都能接受中等職業教育。鼓勵職業院校開展面向貧困人口的繼續教育。保障貧困家庭婦女、殘疾人平等享有職業教育資源和機會。支援民族地區職業學校建設,繼續辦好內地西藏、新疆中等職業教育班,加強民族聚居地區少數民族特困群體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培訓。

  加大貧困家庭子女職業教育資助力度。繼續實施“雨露計劃”職業教育助學補助政策,鼓勵貧困家庭“兩後生”就讀職業院校並給予政策支援。落實好中等職業學校免學費和國家助學金政策。

  專欄8 教育扶貧工程

  (一)普惠性幼兒園建設。

  重點支援中西部1472個區(縣)農村適齡兒童入園,鼓勵普惠性幼兒園發展。

  (二)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

  按照“缺什麼、補什麼”的原則改善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力爭到2019年底,使貧困地區所有義務教育學校均達到“20條底線要求”。以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縣、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革命老區貧困縣等為重點,解決或緩解城鎮學校“大班額”和農村寄宿制學校“大通鋪”問題,逐步實現未達標城鄉義務教育學校校舍、場所標準化。

  (三)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攻堅計劃。

  增加中西部貧困地區尤其是集中連片特困地區高中階段教育資源,使中西部貧困地區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畢業生基本進入中等職業學校就讀。

  (四)鄉村教師支援計劃。

  拓展鄉村教師補充渠道,擴大特崗計劃實施規模,鼓勵省級政府建立統籌規劃、統一選拔的鄉村教師補充機制,推動地方研究制定符合鄉村教育實際的招聘辦法,鼓勵地方根據需求本土化培養“一專多能”鄉村教師。到2020年,對全體鄉村教師校長進行360學時的培訓。

  (五)特殊教育發展。

  鼓勵有條件的特殊教育學校、取得辦園許可的殘疾兒童康復機構開展學前教育,支援特殊教育學校改善辦學條件和建設特教資源中心(教室),為特殊教育學校配備特殊教育教學專用設備設施和儀器等。

  (六)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

  以貧困地區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為重點,通過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國家試點、地方試點、社會參與等方式,逐步改善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狀況。中央財政為納入營養改善計劃國家試點的農村義務教育學生按每生每天4元(800元/年)的標準提供營養膳食補助。鼓勵地方開展營養改善計劃地方試點,中央財政給予適當獎補。

  第四節 提高高等教育服務能力

  提高貧困地區高等教育品質。支援貧困地區優化高等學校佈局,調整優化學科專業結構。中西部高等教育振興計劃、長江學者獎勵計劃、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國內訪問學者項目等國家專項計劃,適當向貧困地區傾斜。

  繼續實施高校招生傾斜政策。加快推進高等職業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繼續實施重點高校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形成長效機制,暢通貧困地區學生縱向流動渠道。高校招生計劃和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向貧困地區傾斜。支援普通高校適度擴大少數民族預科班和民族班規模。

  第六章 健康扶貧

  改善貧困地區醫療衛生機構條件,提升服務能力,縮小區域間衛生資源配置差距,基本醫療保障制度進一步完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大病和慢性病得到及時有效救治,就醫費用個人負擔大幅減輕,重大傳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實現均等化,因病致貧返貧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第一節 提升醫療衛生服務能力

  加強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按照“填平補齊”原則,加強縣級醫院、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以及疾病預防控制和精神衛生、職業病防治、婦幼保健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能力建設,提高基本醫療及公共衛生服務水準。加強常見病、多發病相關專業和臨床專科建設。加強遠端醫療能力建設,實現城市診療資源和諮詢服務向貧困縣延伸,縣級醫院與縣域內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服務機構互聯互通。鼓勵新醫療技術服務貧困人口。在貧困地區優先實施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動計劃。實施全國三級醫院與貧困縣縣級醫院“一對一”幫扶行動。到2020年,每個貧困縣至少有1所醫院達到二級醫院標準,每個30萬人口以上的貧困縣至少有1所醫院達到二級甲等水準。

  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在符合醫療行業特點的薪酬改革方案出臺前,貧困縣可先行探索制定公立醫院績效工資總量核定辦法。制定符合基層實際的人才招聘引進辦法,賦予貧困地區醫療衛生機構一定自主招聘權。加快健全藥品供應保障機制,統籌做好縣級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藥品供應配送管理工作。進一步提高鄉村醫生的養老待遇。推進建立分級診療制度,到2020年,縣域內就診率提高到90%左右。

  強化人才培養培訓。以提高培養品質為核心,支援貧困地區高等醫學教育發展,加大本專科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力度。以全科醫生為重點,加強各類醫療衛生人員繼續醫學教育,推行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做好全科醫生和專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實施工作,制定符合基層實際的人才招聘引進辦法,提高薪酬待遇。組織開展適宜醫療衛生技術推廣。

  支援中醫藥和民族醫藥事業發展。加強中醫醫院、民族醫醫院、民族醫特色專科能力建設,加快民族藥藥材和製劑標準化建設。加強民族醫藥基礎理論和臨床應用研究。加強中醫、民族醫醫師和城鄉基層中醫、民族醫藥專業技術人員培養培訓,培養一批民族醫藥學科帶頭人。加強中藥民族藥資源保護利用。將更多具有良好療效的特色民族藥藥品納入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

  第二節 提高醫療保障水準

  降低貧困人口大病、慢性病費用支出。加強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等制度的有效銜接。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通過城鄉醫療救助給予補貼,全面推開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提高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增籌資主要用於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水準,逐步降低貧困人口大病保險起付線。在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範圍基礎上,確定合規醫療費用範圍,減輕貧困人口醫療費用負擔。加大醫療救助力度,將貧困人口全部納入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範圍。對突發重大疾病暫時無法獲得家庭支援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貧困家庭患者,加大臨時救助力度。支援引導社會慈善力量參與醫療救助。在貧困地區先行推進以按病種付費為主的醫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擴大病種範圍。

  實行貧困人口分類救治。優先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單獨建立電子健康檔案和健康卡,推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基本醫療、公共衛生和健康管理等簽約服務。以縣為單位,進一步核實因病致貧返貧家庭及患病人員情況,對貧困家庭大病和慢性病患者實行分類救治,為有需要的貧困殘疾人提供基本康復服務。貧困患者在縣域內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實行先診療後付費的結算機制,有條件的地方可探索市域和省域內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先診療後付費的結算機制。

  第三節 加強疾病預防控制和公共衛生

  加大傳染病、地方病、慢性病防控力度。全面完成已查明氟、砷超標地區改水工程建設。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食用合格碘鹽給予政府補貼。綜合防治大骨節病和克山病等重點地方病,加大對包蟲病、布病等人畜共患病的防治力度,加強對艾滋病、結核病疫情防控,加強腫瘤隨訪登記,擴大癌症篩查和早診早治覆蓋面,加強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篩查登記、救治救助和服務管理。治貧治毒相結合,從源頭上治理禁毒重點整治地區貧困縣的毒品問題。

  全面提升婦幼健康服務水準。在貧困地區全面實施農村婦女“兩癌”(乳腺癌和宮頸癌)免費篩查項目,加大對貧困患者的救助力度。全面實施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農村婦女增補葉酸預防神經管缺陷、新生兒疾病篩查等項目。提升孕產婦和新生兒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全面實施貧困地區兒童營養改善項目。實施0—6歲貧困殘疾兒童康復救助項目,提供基本輔助器具。加強計劃生育工作。

  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加強衛生城鎮創建活動,持續深入開展城鄉環境衛生整潔行動,重點加強農村垃圾和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有效提升貧困地區人居環境品質。加快農村衛生廁所建設進程,堅持因地制宜、集中連片、整體推進農村改廁工作,力爭到2020年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達到85%以上。加強健康促進和健康教育工作,廣泛宣傳居民健康素養基本知識和技能,使其形成良好衛生習慣和健康生活方式。

  專欄9 健康扶貧工程

  (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

  從2016年起,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農村低保對象和特困人員實行傾斜性支援政策,降低特殊困難人群大病保險報銷起付線、提高大病保險報銷比例,減少貧困人口大病費用個人實際支出。選擇部分大病實行單病種付費,醫療費用主要由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按規定比例報銷。將符合條件的殘疾人醫療康復項目按規定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

  (二)農村貧困人口大病慢性病救治。

  繼續實施光明工程,為貧困家庭白內障患者提供救治,費用通過醫保等渠道解決,鼓勵慈善組織參與。從2016年起,對貧困家庭患有兒童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兒童先天性心臟房間隔缺損、食管癌等疾病的患者進行集中救治。

  (三)全國三級醫院與貧困縣縣級醫院“一對一”幫扶行動。

  組織全國889家三級醫院(含軍隊和武警部隊醫院)對口幫扶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縣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縣級醫院。採用“組團式”支援方式,向縣級醫院派駐1名院長或者副院長及醫務人員組成的團隊駐點幫扶,重點加強近3年外轉率前5—10位病種的臨床專科能力建設,推廣適宜縣級醫院開展的醫療技術。定期派出醫療隊,為貧困人口提供集中診療服務。建立幫扶雙方遠端醫療平臺,開展遠端診療服務。

  (四)貧困地區縣鄉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路標準化建設工程。

  到2020年,每個貧困縣至少有1所縣級公立醫院,每個鄉鎮有1所標準化鄉鎮衛生院,每個行政村有1個衛生室。在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立中醫綜合服務區。

  (五)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行動。

  將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對象範圍從農村低保對象、特困人員拓展到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和重病患者,積極探索對因病致貧返貧家庭重病患者實施救助,重點加大對符合條件的重病、重殘兒童的救助力度。綜合考慮患病家庭負擔能力、個人自負費用、當地籌資等情況,分類分段設置救助比例和最高救助限額。

  (六)醫療救助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等“一站式”結算平臺建設。

  貧困地區逐步實現醫療救助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疾病應急救助、商業保險等資訊管理平臺互聯互通,廣泛開展“一站式”即時結算。

  第七章 生態保護扶貧

  處理好生態保護與扶貧開發的關係,加強貧困地區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修復,提升貧困地區可持續發展能力。逐步擴大對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的生態保護補償,增設生態公益崗位,使貧困人口通過參與生態保護實現就業脫貧。

  第一節 加大生態保護修復力度

  加強生態保護與建設。加快改善西南山區、西北黃土高原等水土流失狀況,加強林草植被保護與建設。加大三北等防護林體系建設工程、天然林資源保護、水土保持等重點工程實施力度。加大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實施力度,加強生態環境改善與扶貧協同推進。在重點區域推進京津風沙源治理、岩溶地區石漠化治理、青海三江源保護等山水林田湖綜合治理工程,遏制牧區、農牧結合貧困地區土壤沙化退化趨勢,緩解土地荒漠化、石漠化,組織動員貧困人口參與生態保護建設工程,提高貧困人口受益水準,結合國家重大生態工程建設,因地制宜發展舍飼圈養和設施農業,大力發展具有經濟效益的生態林業產業。

  開展水土資源保護。加強貧困地區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建立和完善耕地與永久基本農田保護補償機制,推進耕地品質保護與提升。全面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技術和水肥一體化技術。加強農膜殘膜回收,積極推廣可降解農膜。開展耕地輪作休耕試點。鼓勵在南方貧困地區開發利用冬閒田、秋閒田,種植肥田作物。優先將大興安嶺南麓山區內黑土流失地區等地區列入綜合治理示範區。加強江河源頭和水源涵養區保護,推進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嚴禁農業、工業污染物向水體超標排放。

  專欄10 重大生態建設扶貧工程

  (一)退耕還林還草工程。

  在安排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任務時,向扶貧開發任務重、貧困人口較多的省份傾斜。各有關省份要進一步向貧困地區集中,向建檔立卡貧困村、貧困人口傾斜。

  (二)退牧還草工程。

  繼續在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實施退牧還草工程,並向貧困地區、貧困人口傾斜,合理調整任務實施範圍,促進貧困縣脫貧攻堅。

  (三)青海三江源生態保護和建設二期工程。

  繼續加強三江源草原、森林、荒漠、濕地與湖泊生態系統保護和建設,治理範圍從15.2萬平方公里擴大至39.5萬平方公里,從根本上遏制生態整體退化趨勢,促進三江源地區可持續發展。

  (四)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

  繼續加強燕山—太行山區、呂梁山區等貧困地區的工程建設,建成京津及周邊地區的綠色生態屏障,沙塵天氣明顯減少,農牧民生產生活條件全面改善。

  (五)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

  擴大天然林保護政策覆蓋範圍,全面停止天然林商業性採伐,逐步提高補助標準,加大對貧困地區的支援。

  (六)三北等防護林體系建設工程。

  優先安排貧困地區三北、長江、珠江、沿海、太行山等防護林體系建設,加大森林經營力度,推進退化林修復,提升森林品質、草原綜合植被蓋度和整體生態功能,遏制水土流失。加強農田防護林建設,營造農田林網,加強村鎮綠化,提昇平原農區防護林體系綜合功能。

  (七)水土保持重點工程。

  加大長江和黃河上中游、西南岩溶區、東北黑土區等重點區域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加快推進坡耕地、侵蝕溝治理工程建設,有效改善貧困地區農業生產生活條件。

  (八)岩溶地區石漠化綜合治理工程。

  繼續加大滇桂黔石漠化區、滇西邊境山區、烏蒙山區和武陵山區等貧困地區石漠化治理力度,恢復林草植被,提高森林品質,統籌利用水土資源,改善農業生產條件,適度發展草食畜牧業。

  (九)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工程。

  繼續在內蒙古、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省(區)推進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優先將832個貧困縣中適合開展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的縣納入建設範圍,實行嚴格的封禁保護。

  (十)濕地保護與恢復工程。

  對全國重點區域的自然濕地和具有重要生態價值的人工濕地,實行優先保護和修復,擴大濕地面積。對東北生態保育區、長江經濟帶生態涵養帶、京津冀生態協同圈、黃土高原—川滇生態修復帶的國際重要濕地、濕地自然保護區和國家濕地公園及其周邊範圍內非基本農田,實施退耕(牧)還濕、退養還灘。

  (十一)農牧交錯帶已墾草原綜合治理工程。

  在河北、山西、內蒙古、甘肅、寧夏、新疆開展農牧交錯帶已墾撂荒地治理,通過建植多年生人工草地,提高治理區植被覆蓋率和飼草生產、儲備、利用能力,保護和恢復草原生態,促進農業結構優化、草畜平衡,實現當地可持續發展。

  第二節 建立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建立穩定生態投入機制。中央財政加大對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中貧困縣的轉移支付力度,擴大政策實施範圍,完善轉移支付補助辦法,逐步提高對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保護與恢復的資金投入水準。

  探索多元化生態保護補償方式。根據“誰受益、誰補償”原則,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在貧困地區開展生態綜合補償試點,逐步提高補償標準。健全各級財政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標準動態調整機制。研究制定鼓勵社會力量參與防沙治沙的政策措施。推進橫向生態保護補償,鼓勵受益地區與保護地區、流域下游與上游建立橫向補償關係。探索碳匯交易、綠色產品標識等市場化補償方式。

  設立生態公益崗位。中央財政調整生態建設和補償資金支出結構,支援在貧困縣以政府購買服務或設立生態公益崗位的方式,以森林、草原、濕地、沙化土地管護為重點,讓貧困戶中有勞動能力的人員參加生態管護工作。充實完善國家公園的管護崗位,增加國家公園、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周邊貧困人口參與巡護和公益服務的就業機會。

  專欄11 生態保護補償

  (一)森林生態效益補償。

  健全各級財政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標準動態調整機制,依據國家公益林權屬實行不同的補償標準。

  (二)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

  在內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肅、寧夏、雲南、山西、河北、黑龍江、遼寧、吉林等13個省(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黑龍江農墾總局的牧區半牧區縣實施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中央財政按照每畝每年7.5元的測算標準,對禁牧和禁牧封育的牧民給予補助,補助週期5年;實施草畜平衡獎勵,中央財政對未超載放牧牧民按照每畝每年2.5元的標準給予獎勵。

  (三)跨省流域生態保護補償試點。

  在新安江、南水北調中線源頭及沿線、京津冀水源涵養區、九洲江、汀江—韓江、東江、西江等開展跨省流域生態保護補償試點工作。

  (四)生態公益崗位脫貧行動。

  通過購買服務、專項補助等方式,在貧困縣中選擇一批能勝任崗位要求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為其提供生態護林員、草管員、護漁員、護堤員等崗位。在貧困縣域內的553處國家森林公園、濕地公園和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優先安排有勞動能力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從事森林管護、防火和服務。

  第八章 兜底保障

  統籌社會救助體系,促進扶貧開發與社會保障有效銜接,完善農村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等社會救助制度,健全農村“三留守”人員和殘疾人關愛服務體系,實現社會保障兜底。

  第一節 健全社會救助體系

  完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低保對象認定辦法,建立農村低保家庭貧困狀況評估指標體系,將符合農村低保條件的貧困家庭全部納入農村低保範圍。加大省級統籌工作力度,動態調整農村低保標準,確保2020年前所有地區農村低保標準逐步達到國家扶貧標準。加強農村低保與扶貧開發及其他脫貧攻堅相關政策的有效銜接,引導有勞動能力的低保對象依靠自身努力脫貧致富。

  統籌社會救助資源。指導貧困地區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全面實施臨時救助制度,積極推進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等專項救助制度銜接配套,推動專項救助在保障低保對象的基礎上向低收入群眾適當延伸,逐步形成梯度救助格局,為救助對象提供差別化的救助。合理劃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社會救助事權和支出責任,統籌整合社會救助資金渠道,提升社會救助政策和資金的綜合效益。

  第二節 逐步提高貧困地區基本養老保障水準

  堅持全覆蓋、保基本、有彈性、可持續的方針,統籌推進城鄉養老保障體系建設,指導貧困地區全面建成制度名稱、政策標準、管理服務、資訊系統“四統一”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探索建立適應農村老齡化形勢的養老服務模式。

  第三節 健全“三留守”人員和殘疾人關愛服務體系

  完善“三留守”人員服務體系。組織開展農村留守兒童、留守婦女、留守老人摸底排查工作。推動各地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政府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引入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和志願者等方式,為“三留守”人員提供關愛服務。加強留守兒童關愛服務設施和隊伍建設,建立留守兒童救助保護機制和關愛服務網路。加強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和權益保護工作。研究制定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政策措施,推進農村社區日間照料中心建設,提升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托底保障能力和服務水準。支援各地農村幸福院等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和運營,開展留守老年人關愛行動。加強對“三留守”人員的生產扶持、生活救助和心理疏導。進一步加強對貧困地區留守婦女技能培訓和居家靈活就業創業的扶持,切實維護留守婦女權益。

  完善貧困殘疾人關愛服務體系。將殘疾人普遍納入社會保障體系予以保障和扶持。支援發展殘疾人康復、托養、特殊教育,實施殘疾人重點康復項目,落實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加強貧困殘疾人實用技術培訓,優先扶持貧困殘疾人家庭發展生產,支援引導殘疾人就業創業。

  專欄12 兜底保障

  (一)農村低保標準動態調整。

  省級人民政府統籌制定農村低保標準動態調整方案,確保所有地區農村低保標準逐步達到國家扶貧標準。進一步完善農村低保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

  (二)農村低保與扶貧開發銜接。

  將符合農村低保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戶納入低保範圍,將符合扶貧條件的農村低保家庭納入建檔立卡範圍。對不在建檔立卡範圍內的農村低保家庭、特困人員,各地統籌使用相關扶貧開發政策。對返貧家庭,按規定程式審核後分別納入臨時救助、醫療救助、農村低保等社會救助制度和建檔立卡貧困戶扶貧開發政策覆蓋範圍。

  第九章 社會扶貧

  發揮東西部扶貧協作和中央單位定點幫扶的引領示範作用,凝聚國際國內社會各方面力量,進一步提升貧困人口幫扶精準度和幫扶效果,形成脫貧攻堅強大合力。

  第一節 東西部扶貧協作

  開展多層次扶貧協作。以閩寧協作模式為樣板,建立東西部扶貧協作與建檔立卡貧困村、貧困戶的精準對接機制,做好與西部地區脫貧攻堅規劃的銜接,確保產業合作、勞務協作、人才支援、資金支援精確瞄準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東部省份要根據財力增長情況,逐步增加對口幫扶財政投入,並列入年度預算。東部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各界人士等要積極參與扶貧協作工作。西部地區要整合用好扶貧協作等各類資源,聚焦脫貧攻堅,形成脫貧合力。啟動實施東部省份經濟較發達縣(市)與對口幫扶省份貧困縣“攜手奔小康”行動,著力推動縣與縣精準對接。探索東西部鄉鎮、行政村之間結對幫扶。協作雙方每年召開高層聯席會議。

  拓展扶貧協作有效途徑。注重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推動東部人才、資金、技術向貧困地區流動。鼓勵援助方利用幫扶資金設立貸款擔保基金、風險保障基金、貸款貼息資金和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等,支援發展特色產業,引導省內優勢企業到受援方創業興業。鼓勵企業通過量化股份、提供就業等形式,帶動當地貧困人口脫貧增收。鼓勵東部地區通過共建職業培訓基地、開展合作辦學、實施定向特招等形式,對西部地區貧困家庭勞動力進行職業技能培訓,並提供就業諮詢服務。幫扶雙方要建立和完善省市協調、縣鄉組織、職校培訓、定向安排、跟蹤服務的勞務協作對接機制,提高勞務輸出脫貧的組織化程度。以縣級為重點,加強協作雙方黨政幹部挂職交流。採取雙向挂職、兩地培訓等方式,加大對西部地區特別是基層幹部、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的培訓力度。支援東西部學校、醫院建立對口幫扶關係。建立東西部扶貧協作考核評價機制,重點考核帶動貧困人口脫貧成效,西部地區也要納入考核範圍。

  第二節 定點幫扶

  明確定點扶貧目標任務。結合當地脫貧攻堅規劃,制定各單位定點幫扶工作年度計劃,以幫扶對象穩定脫貧為目標,實化幫扶舉措,提升幫扶成效。各單位選派優秀中青年幹部到定點扶貧縣挂職、擔任貧困村第一書記。省、市、縣三級黨委政府參照中央單位做法,組織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開展定點幫扶工作。完善定點扶貧牽頭聯繫機制,各牽頭單位要落實責任人,加強工作協調,督促指導聯繫單位做好定點扶貧工作,協助開展考核評價工作。

  專欄13 中央單位定點扶貧工作牽頭聯繫單位和聯繫對象

  中央直屬機關工委牽頭聯繫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等43家中直機關單位;中央國家機關工委牽頭聯繫外交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等81家中央國家機關單位;中央統戰部牽頭聯繫民主黨派中央和全國工商聯。教育部牽頭聯繫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農業大學等44所高校;人民銀行牽頭聯繫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等24家金融機構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國務院國資委牽頭聯繫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中國核工業建設集團公司、中國航太科技集團公司等103家中央企業;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牽頭聯繫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有關單位;中央組織部牽頭聯繫各單位選派挂職扶貧幹部和第一書記工作。

  第三節 企業幫扶

  強化國有企業幫扶責任。深入推進中央企業定點幫扶貧困革命老區“百縣萬村”活動。用好貧困地區產業發展基金。引導中央企業設立貧困地區產業投資基金,採取市場化運作,吸引企業到貧困地區從事資源開發、產業園區建設、新型城鎮化發展等。繼續實施“同舟工程——中央企業參與‘救急難’行動”,充分發揮中央企業在社會救助工作中的補充作用。地方政府要動員本地國有企業積極承擔包村幫扶等扶貧開發任務。

  引導民營企業參與扶貧開發。充分發揮工商聯的橋梁紐帶作用,以點帶面,鼓勵引導民營企業和其他所有制企業參與扶貧開發。組織開展“萬企幫萬村”精準扶貧行動,引導東部地區的民營企業在東西部扶貧協作框架下結對幫扶西部地區貧困村。鼓勵有條件的企業設立扶貧公益基金、開展扶貧慈善信託。完善對龍頭企業參與扶貧開發的支援政策。吸納貧困人口就業的企業,按規定享受職業培訓補貼等就業支援政策,落實相關稅收優惠。設立企業扶貧光榮榜,並向社會公告。

  專欄14 企業扶貧重點工程

  (一)中央企業定點幫扶貧困革命老區“百縣萬村”活動。

  66家中央企業在定點幫扶的108個革命老區貧困縣和貧困村中,建設一批水、電、路等小型基礎設施項目,加快老區脫貧致富步伐。

  (二)同舟工程。

  中央企業結合定點扶貧工作,對因遭遇突發緊急事件或意外事故,致使基本生活陷入困境乃至面臨生存危機的群眾,特別是對醫療負擔沉重的困難家庭、因病致貧返貧家庭,開展“救急難”行動,實施精準幫扶。

  (三)“萬企幫萬村”精準扶貧行動。

  動員全國1萬家以上民營企業,採取產業扶貧、就業扶貧、公益扶貧等方式,幫助1萬個以上貧困村加快脫貧進程,為打贏脫貧攻堅戰貢獻力量。

  第四節 軍隊幫扶

  構建整體幫扶體系。把地方所需、群眾所盼與部隊所能結合起來,優先扶持家境困難的軍烈屬、退役軍人等群體。中央軍委機關各部門(不含直屬機構)和副戰區級以上單位機關帶頭做好定點幫扶工作。省軍區系統和武警總隊幫扶本轄區範圍內相關貧困村脫貧。駐貧困地區作戰部隊實施一批具體扶貧項目和扶貧產業,部隊生活物資採購注重向貧困地區傾斜。駐經濟發達地區部隊和有關專業技術單位根據實際承擔結對幫扶任務。

  發揮部隊幫扶優勢。發揮思想政治工作優勢,深入貧困地區開展脫貧攻堅宣傳教育,組織軍民共建活動,傳播文明新風,豐富貧困人口精神文化生活。發揮戰鬥力突擊力優勢,積極支援和參與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生態環境治理、易地扶貧搬遷等工作。發揮人才培育優勢,配合實施教育扶貧工程,接續做好“八一愛民學校”援建工作,組織開展“1+1”、“N+1”等結對助學活動,團級以上幹部與貧困家庭學生建立穩定幫扶關係。採取軍地聯訓、代培代訓等方式,幫助貧困地區培養實用人才,培育一批退役軍人和民兵預備役人員致富帶頭人。發揮科技、醫療等資源優勢,促進軍民兩用科技成果轉化運用,組織87家軍隊和武警部隊三級醫院對口幫扶113家貧困縣縣級醫院,開展送醫送藥和巡診治病活動。幫助革命老區加強紅色資源開發,培育壯大紅色旅遊產業。

  第五節 社會組織和志願者幫扶

  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幫扶。支援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各類組織從事扶貧開發事業。建立健全社會組織參與扶貧開發的協調服務機制,構建社會扶貧資訊服務網路。以各級脫貧攻堅規劃為引導,鼓勵社會組織扶貧重心下移,促進幫扶資源與貧困戶精準對接幫扶。支援社會組織通過公開競爭等方式,積極參加政府面向社會購買扶貧服務工作。鼓勵和支援社會組織參與扶貧資源動員、資源配置使用、績效論證評估等工作,支援其承擔扶貧項目實施。探索發展公益眾籌扶貧模式。著力打造扶貧公益品牌。鼓勵社會組織在貧困地區大力倡導現代文明理念和生活方式,努力滿足貧困人口的精神文化需求。制定出臺社會組織參與脫貧攻堅的指導性文件,從國家層面予以指導。建立健全社會扶貧監測評估機制,創新監測評估方法,及時公開評估結果,增強社會扶貧公信力和影響力。

  進一步發揮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和志願者扶貧作用。制定出臺支援專業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力量參與脫貧攻堅專項政策。實施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服務貧困地區系列行動計劃。鼓勵發達地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和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組建專業服務團隊、興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為貧困地區培養和選派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實施脫貧攻堅志願服務行動計劃。鼓勵支援青年學生、專業技術人員、退休人員和社會各界人士參與扶貧志願者行動。充分發揮中國志願服務聯合會、中華志願者協會、中國青年志願者協會、中國志願服務基金會和中國扶貧志願服務促進會等志願服務行業組織的作用,構建扶貧志願者服務網路。

  辦好扶貧日系列活動。在每年的10月17日全國扶貧日期間舉辦專題活動,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脫貧攻堅。舉辦減貧與發展高層論壇,開展表彰活動,做好宣傳推介。從2016年起,在脫貧攻堅期設立“脫貧攻堅獎”,表彰為脫貧攻堅作出重要貢獻的個人。每年發佈《中國的減貧行動與人權進步》白皮書。組織各省(區、市)結合自身實際開展社會公募、慰問調研等系列活動。

  專欄15 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和志願者幫扶

  (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服務貧困地區系列行動計劃。

  實施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服務“三區”行動計劃,每年向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選派1000名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為“三區”培養500名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積極實施農村留守人員殘疾人社會關愛行動、城市流動人口社會融入計劃、特困群體社會關懷行動、發達地區與貧困地區牽手行動、重大自然災害與突發事件社會工作服務支援行動,支援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社會工作者為貧困地區農村各類特殊群體提供有針對性的服務。

  (二)脫貧攻堅志願服務行動計劃。

  實施扶貧志願者行動計劃,每年動員不少於1萬人次到貧困地區參與扶貧開發,開展扶貧服務工作。以“扶貧攻堅”志願者行動項目、“鄰里守望”志願服務行動、扶貧志願服務品牌培育行動等為重點,支援有關志願服務組織和志願者選擇貧困程度深的建檔立卡貧困村、貧困戶和特殊困難群體,在教育、醫療、文化、科技領域開展精準志願服務行動。以空巢老人、殘障人士、農民工及困難職工、留守兒童等群體為重點,開展生活照料、困難幫扶、文體娛樂、技能培訓等方面的志願幫扶活動。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公益創投、社會資助等方式,引導支援志願服務組織和志願者參與扶貧志願服務,培育發展精準扶貧志願服務品牌項目。

  第六節 國際交流合作

  堅持“引進來”和“走出去”相結合,加強國際交流合作。引進資金、資訊、技術、智力、理念、經驗等國際資源,服務我國扶貧事業。通過對外援助、項目合作、技術擴散、智庫交流等形式,加強與發展中國家和國際機構在減貧領域的交流合作,加強減貧知識分享,加大南南合作力度,增強國際社會對我國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的認同,提升國際影響力和話語權。組織實施好世界銀行第六期貸款、中國貧困片區兒童減貧與綜合發展、減貧國際合作等項目。響應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

  第十章 提升貧困地區區域發展能力

  以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為重點,整體規劃,統籌推進,持續加大對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的扶貧投入力度,切實加強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加快解決貧困村通路、通水、通電、通網路等問題,貧困地區區域發展環境明顯改善,“造血”能力顯著提升,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指標接近全國平均水準,為2020年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問題提供有力支撐。

  第一節 繼續實施集中連片特困地區規劃

  統籌推進集中連片特困地區規劃實施。組織實施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十三五”省級實施規劃,片區重大基礎設施和重點民生工程要優先納入“十三五”相關專項規劃和年度計劃,集中建設一批區域性重大基礎設施和重大民生工程,明顯改善片區區域發展環境、提升自我發展能力。

  完善片區聯繫協調機制。進一步完善片區聯繫工作機制,全面落實片區聯繫單位牽頭責任,充分發揮部省聯繫會議制度功能,切實做好片區區域發展重大事項的溝通、協調、指導工作。強化片區所在省級政府主體責任,組織開展片區內跨行政區域溝通協調,及時解決片區規劃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推進片區規劃各項政策和項目儘快落地。

  第二節 著力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問題

  大力推進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脫貧攻堅。加大脫貧攻堅力度,支援革命老區開發建設,推進實施贛閩粵原中央蘇區、左右江、大別山、陜甘寧、川陜等重點貧困革命老區振興發展規劃,積極支援沂蒙、湘鄂贛、太行、海陸豐等欠發達革命老區加快發展。擴大對革命老區的財政轉移支付規模。加快推進民族地區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和民生工程建設,實施少數民族特困地區和特困群體綜合扶貧工程,出臺人口較少民族整體脫貧的特殊政策措施。編制邊境扶貧專項規劃,採取差異化政策,加快推進邊境地區基礎設施和社會保障設施建設,集中改善邊民生產生活條件,扶持發展邊境貿易和特色經濟,大力推進興邊富民行動,使邊民能夠安心生產生活、安心守邊固邊。加大對邊境地區的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完善邊民補貼機制。加大中央投入力度,採取特殊扶持政策,推進西藏、四省藏區和新疆南疆四地州脫貧攻堅。

  推動脫貧攻堅與新型城鎮化發展相融合。支援貧困地區基礎條件較好、具有特色資源的縣城和特色小鎮加快發展,打造一批休閒旅遊、商貿物流、現代製造、教育科技、傳統文化、美麗宜居小鎮。結合中小城市、小城鎮發展進程,加快戶籍制度改革,有序推動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統籌規劃貧困地區城鄉基礎設施網路,促進水電路氣信等基礎設施城鄉聯網、生態環保設施城鄉統一佈局建設。推進貧困地區無障礙環境建設。推動城鎮公共服務向農村延伸,逐步實現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制度並軌、標準統一。

  推進貧困地區區域合作與對外開放。推動貧困地區深度融入“一帶一路”建設、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三大國家戰略,與有關國家級新區、自主創新示範區、自由貿易試驗區、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建立緊密合作關係,打造區域合作和產業承接發展平臺,探索發展“飛地經濟”,引導發達地區勞動密集型等產業優先向貧困地區轉移。支援貧困地區具備條件的地方申請設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積極承接加工貿易梯度轉移。拓展貧困地區招商引資渠道,利用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促進貧困地區外經貿發展,優先支援貧困地區項目申報借用國外優惠貸款。鼓勵貧困地區培育和發展會展平臺,提高知名度和影響力。加快邊境貧困地區開發開放,加強內陸沿邊地區口岸基礎設施建設,開闢跨境多式聯運交通走廊,促進邊境經濟合作區、跨境經濟合作區發展,提升邊民互市貿易便利化水準。

  專欄16 特殊類型地區發展重大行動

  (一)革命老區振興發展行動。

  規劃建設一批鐵路、高速公路、支線機場、水利樞紐、能源、資訊基礎設施工程,大力實施天然林保護、石漠化綜合治理、退耕還林還草等生態工程,支援風電、水電等清潔能源開發,建設一批紅色旅遊精品線路。

  (二)民族地區奔小康行動。

  推進人口較少民族整族整村精準脫貧。對陸地邊境抵邊一線鄉鎮因守土戍邊不宜易地扶貧搬遷的邊民,採取就地就近脫貧措施。實施少數民族特色村鎮保護與發展工程,重點建設一批少數民族特色村寨和民族特色小鎮。支援少數民族傳統手工藝品保護與發展。

  (三)沿邊地區開發開放行動。

  實施沿邊地區交通基礎設施改造提升工程;實施產業興邊工程,建設跨境旅遊合作區和邊境旅遊試驗區;實施民生安邊工程,完善邊民補貼機制。

  第三節 加強貧困地區重大基礎設施建設

  構建外通內聯交通骨幹通道。加強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對外運輸通道建設,推動國家鐵路網、國家高速公路網連接貧困地區的重大交通項目建設,提高國道省道技術標準,構建貧困地區外通內聯的交通運輸通道。加快資源豐富和人口相對密集貧困地區開發性鐵路建設。完善貧困地區民用機場佈局規劃,加快支線機場、通用機場建設。在具備水資源開發條件的貧困地區,統籌內河航電樞紐建設和航運發展,提高通航能力。形成佈局科學、干支結合、結構合理的區域性綜合交通運輸網路。在自然條件複雜、災害多發且人口相對密集的貧困地區,合理佈局複合多向、靈活機動的保障性運輸通道。依託我國與周邊國家互聯互通重要通道,推動沿邊貧困地區交通基礎設施建設。

  著力提升重大水利設施保障能力。加強重點水源、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節水改造等工程建設,逐步解決貧困地區工程性缺水和資源性缺水問題,著力提升貧困地區供水保障能力。按照“確有需要、生態安全、可以持續”的原則,科學開展水利扶貧項目前期論證,在保護生態的前提下,提高水資源開發利用水準。加大貧困地區控制性樞紐建設、中小河流和江河重要支流治理、抗旱水源建設、山洪災害防治、病險水庫(閘)除險加固、易澇地區治理力度,堅持工程措施與非工程措施結合,加快災害防治體系建設。

  優先佈局建設能源工程。積極推動能源開發建設,煤炭、煤電、核電、油氣、水電等重大項目,跨區域重大能源輸送通道項目,以及風電、光伏等新能源項目,同等條件下優先在貧困地區規劃佈局。加快貧困地區煤層氣(煤礦瓦斯)產業發展。統籌研究貧困地區煤電佈局,繼續推進跨省重大電網工程和天然氣管道建設。加快推進流域龍頭水庫和金沙江、瀾滄江、雅礱江、大渡河、黃河上游等水電基地重大工程建設,努力推動怒江中下游水電基地開發,支援離網缺電貧困地區小水電開發,重點扶持西藏、四省藏區和少數民族貧困地區小水電扶貧開發工作,風電、光伏發電年度規模安排向貧困地區傾斜。

  專欄17 貧困地區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工程

  (一)交通骨幹通道工程。

  ——鐵路:加快建設銀川至西安、鄭州至萬州、鄭州至阜陽、張家口至大同、太原至焦作、鄭州至濟南、重慶至貴陽、蘭州至合作、玉溪至磨憨、大理至臨滄、彌勒至蒙自、敘永至畢節、渝懷鐵路增建二線、青藏鐵路格拉段擴能改造等項目。規劃建設重慶至昆明、贛州至深圳、貴陽至南寧、長沙至贛州、京九高鐵阜陽至九江段、西安至十堰、原平至大同、忻州至保定、張家界至吉首至懷化、中衛至蘭州、貴陽至興義、克塔鐵路鐵廠溝至塔城段、浦梅鐵路建寧至冠豸山段、興國至泉州、西寧至成都(黃勝關)、格爾木至成都、西安至銅川至延安、平涼至慶陽、和田至若羌至羅布泊、寶中鐵路中衛至平涼段擴能等項目。

  ——公路:加快推進G75蘭州至海口高速公路渭源至武都段、G65E榆樹至藍田高速公路綏德至延川段、G6911安康至來鳳高速公路鎮坪至巫溪段等國家高速公路項目建設,有序推進G244烏海至江津公路華池(打扮梁)至慶城段、G569曼德拉至大通公路武威至仙米寺段等165項普通國道建設。

  ——機場:加快新建巫山、巴中、仁懷、武岡、隴南、祁連、莎車機場項目,安康、瀘州、宜賓機場遷建項目和桂林、格爾木、興義等機場改擴建項目建設進度;積極推動新建武隆、黔北、羅甸、樂山、瑞金、撫州、朔州、共和、黃南機場項目,昭通機場遷建項目以及西寧等機場改擴建項目建設。

  (二)重點水利工程。

  ——重點水源工程:加快建設貴州夾岩、西藏拉洛等大型水庫工程及一批中小型水庫工程;實施甘肅引洮供水二期工程等引提水及供水保障工程;在乾旱易發縣加強各類抗旱應急水源工程建設,逐步完善重點旱區抗旱體系。

  ——重點農田水利工程:基本完成涉及內蒙古、河北、河南、安徽、雲南、新疆和湖南等省份貧困縣列入規劃的117處大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任務,加快推進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建設吉林松原、內蒙古綽勒、青海湟水北幹渠、湖南涔天河等灌區。以新疆南疆地區、六盤山區等片區為重點,發展管灌、噴灌、微灌等高效節水灌溉工程。

  ——重點防洪工程:繼續實施大中型病險水閘、水庫除險加固。以東北三江治理為重點,進一步完善大江大河大湖防洪減災體系。基本完成規劃內烏江、白龍江、嘉陵江、清水河、湟水等244條流域面積3000平方公里以上中小河流治理任務。以滇西邊境山區、滇桂黔石漠化片區、武陵山區、六盤山區及非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為重點,加大重點山洪溝防洪治理力度。開展易澇區綜合治理工程建設,實施規劃內蓄滯洪區建設和淮河流域重點平原洼地治理工程。

  (三)重點能源工程。

  ——水電:開工建設金沙江白鶴灘、葉巴灘,瀾滄江托巴,雅礱江孟底溝,大渡河硬梁包,黃河瑪爾擋、羊曲等水電站;加快推進金沙江龍盤、黃河茨哈峽等水電站項目。

  ——火電:開工建設貴州習水二郎2×66萬千瓦、河南內鄉2×100萬千瓦等工程。規劃建設新疆南疆阿克蘇地區庫車俄霍布拉克煤礦2×66萬千瓦坑口電廠。

  ——輸電工程:開工建設蒙西—天津南特高壓交流,寧東—浙江、晉北—江蘇特高壓直流,川渝第三通道500千伏交流等工程。開工建設錦界、府谷—河北南網擴容工程,啟動陜北(延安)—湖北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工作。

  ——煤層氣:開工建設呂梁三交、柳林煤層氣項目,黔西滇東煤層氣示範工程,貴州六盤水煤礦瓦斯抽採規模化利用和瓦斯治理示範礦井,新疆南疆阿克蘇地區拜城縣煤層氣示範項目。

  ——天然氣:開工建設新疆煤制氣外輸管道,楚雄—攀枝花天然氣管道等工程。積極推進重慶、四川頁巖氣開發,開工建設重慶頁巖氣渝東南、萬州—雲陽天然氣管道等工程,適時推進渝黔桂外輸管道工程。

  第四節 加快改善貧困村生產生活條件

  全面推進村級道路建設。全面完成具備條件的行政村通硬化路建設,優先安排建檔立卡貧困村通村道路硬化。推動一定人口規模的自然村通公路,重點支援較大人口規模撤並建制村通硬化路。加強貧困村通客車線路上的生命安全防護工程建設,改造現有危橋,對不能滿足安全通客車要求的窄路基路面路段進行加寬改造。加大以工代賑力度,支援貧困地區實施上述村級道路建設任務。通過“一事一議”等方式,合理規劃建設村內道路。

  鞏固提升農村飲水安全水準。全面落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全面推進“十三五”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做好與貧困村、貧困戶的精準對接,加快建設一批集中供水工程。對分散性供水和水質不達標的,因地制宜實行升級改造。提升貧困村自來水普及率、供水保證率、水質達標率,推動城鎮供水設施向有條件的貧困村延伸,著力解決飲水安全問題。到2020年,貧困地區農村集中供水率達到83%,自來水普及率達到75%。

  多渠道解決生活用能。全面推進能源惠民工程,以貧困地區為重點,加快實施新一輪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實施配電網建設改造行動計劃。實行骨幹電網與分佈式能源相結合,到2020年,貧困村基本實現穩定可靠的供電服務全覆蓋,供電能力和服務水準明顯提升。大力發展農村清潔能源,推進貧困村小水電、太陽能、風能、農林和畜牧廢棄物等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因地制宜發展沼氣工程。鼓勵分佈式光伏發電與設施農業發展相結合,推廣應用太陽能熱水器、太陽灶、小風電等農村小型能源設施。提高能源普遍服務水準,推進城鄉用電同網同價。

  加強貧困村資訊和物流設施建設。實施“寬頻鄉村”示範工程,推動公路沿線、集鎮、行政村、旅遊景區4G(第四代行動通訊)網路基本覆蓋。鼓勵基礎電信企業針對貧困地區出臺更優惠的資費方案。加強貧困村郵政基礎設施建設,實現村村直接通郵。加快推進“快遞下鄉”工程,完善農村快遞攬收配送網點建設。支援快遞企業加強與農業、供銷合作、商貿企業的合作,推動在基礎條件相對較好的地區率先建立縣、鄉、村消費品和農資配送網路體系,打造“工業品下鄉”和“農產品進城”雙向流通渠道。

  繼續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加快推進農村危房改造,按照精準扶貧要求,重點解決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貧困殘疾人家庭的基本住房安全問題。統籌中央和地方補助資金,建立健全分類補助機制。嚴格控制貧困戶建房標準。通過建設農村集體公租房、幸福院,以及利用閒置農戶住房和集體公房置換改造等方式,解決好貧困戶基本住房安全問題。

  加強貧困村人居環境整治。在貧困村開展飲用水源保護、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畜禽養殖污染治理、農村面源污染治理、亂埋亂葬治理等人居環境整治工作,保障處理設施運作經費,穩步提升貧困村人居環境水準。到2020年,90%以上貧困村的生活垃圾得到處理,普遍建立村莊保潔制度,設立保潔員崗位並優先聘用貧困人口。開展村莊衛生廁所改造,逐步解決貧困村人畜混居問題。提高貧困村綠化覆蓋率。建設村內道路照明等必要的配套公共設施。

  健全貧困村社區服務體系。加強貧困村基層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整合利用現有設施和場地,拓展學前教育、婦女互助和養老服務、殯葬服務功能,努力實現農村社區公共服務供給多元化。依託“網際網路+”拓展綜合資訊服務功能,逐步構建線上線下相結合的農村社區服務新模式。統籌城鄉社區服務體系規劃建設,積極培育農村社區社會組織,發展社區社會工作服務。深化農村社區建設試點,加強貧困村移風易俗、鄉風和村規民約等文明建設。

  加強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按照公共文化建設標準,對貧困縣未達標公共文化設施提檔升級、填平補齊。加強面向“三農”的優秀出版物和廣播影視節目生產。啟動實施流動文化車工程。實施貧困地區縣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制播能力建設工程。為貧困村文化活動室配備必要的文化器材。推進重大文化惠民工程融合發展,提高公共數字文化供給和服務能力。推動廣播電視村村通向戶戶通升級,到2020年,基本實現數字廣播電視戶戶通。組織開展“春雨工程”——全國文化志願者邊疆行活動。

  著力改善生產條件。推進貧困村農田水利、土地整治、中低產田改造和高標準農田建設。抓好以貧困村為重點的田間配套工程、“五小水利”工程和高效節水灌溉工程建設,抗旱水源保障能力明顯提升。結合產業發展,建設改造一批資源路、旅遊路、產業園區路,新建改造一批生產便道,推進“交通+特色產業”扶貧。大力整治農村河道堰塘。實施貧困村通動力電規劃,保障生產用電。加大以工代賑投入力度,著力解決農村生產設施“最後一公里”問題。

  專欄18 改善貧困鄉村生產生活條件

  (一)百萬公里農村公路工程。

  建設通鄉鎮硬化路1萬公里,通行政村硬化路23萬公里,一定人口規模的自然村公路25萬公里(其中撤並建制村通硬化路約8.3萬公里)。新建改建鄉村旅遊公路和產業園區公路5萬公里。加大農村公路養護力度,改建不達標路段23萬公里,著力改造“油返砂”公路20萬公里。改造農村公路危橋1.5萬座。

  (二)小型水利扶貧工程。

  實施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充分發揮已建工程效益,因地制宜採取改造、配套、升級、聯網等措施,統籌解決工程標準低、供水能力不足和水質不達標等農村飲水安全問題。大力開展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因地制宜實施“五小水利”工程建設。

  (三)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

  完成貧困村通動力電,到2020年,全國農村地區基本實現穩定可靠的供電服務全覆蓋,農村電網供電可靠率達到99.8%,綜合電壓合格率達到97.9%,戶均配變容量不低於2千伏安,建成結構合理、技術先進、安全可靠、智慧高效的現代農村電網。

  (四)網路通信扶貧工程。

  實施寬頻網路進村工程,推進11.7萬個建檔立卡貧困村通寬頻,力爭到2020年實現寬頻網路覆蓋90%以上的貧困村。

  (五)土地和環境整治工程。

  開展土地整治和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程,增加耕地數量、提升耕地品質、完善農田基礎設施,建設規模1000萬畝。分別在8.1萬個行政村建設55.38萬個公共衛生廁所,8.5萬個村建設61.84萬處垃圾集中收集點,3.68萬個村建設15.43萬處污水處理點,3.4萬個村建設9.92萬處旅遊停車場。

  (六)農村危房改造。

  推進農村危房改造,統籌開展農房抗震改造,到2020年,完成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貧困殘疾人家庭的存量危房改造任務。

  (七)農村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工程。

  力爭到2020年底,農村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覆蓋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區(點)和50%的建檔立卡貧困村,農村社區公共服務綜合資訊平臺覆蓋30%的貧困縣,努力實現社區公共服務多元化供給。

  (八)以工代賑工程。

  在貧困地區新增和改善基本農田500萬畝,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積1200萬畝,新建和改擴建農村道路80000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積11000平方公里,片區綜合治理面積6000平方公里,建設草場600萬畝。

  (九)革命老區彩票公益金扶貧工程。

  支援396個革命老區貧困縣的貧困村開展村內道路、水利和環境改善等基礎設施建設,實現項目區內自然村100%通公路,道路硬化率80%,農戶飲水安全比重95%以上,100%有垃圾集中收集點,每個行政村設有文化廣場和公共衛生廁所等。

  第十一章 保障措施

  將脫貧攻堅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採取超常規舉措,創新體制機制,加大扶持力度,打好政策組合拳,強化組織實施,為脫貧攻堅提供強有力保障。

  第一節 創新體制機制

  精準扶貧脫貧機制。加強建檔立卡工作,健全貧困人口精準識別與動態調整機制,加強精準扶貧大數據管理應用,定期對貧困戶和貧困人口進行全面核查,按照貧困人口認定、退出標準和程式,實行有進有出的動態管理。加強農村貧困統計監測體系建設,提高監測能力和數據品質。健全精準施策機制,切實做到項目安排精準、資金使用精準、措施到戶精準。健全駐村幫扶機制。嚴格執行貧困退出和評估認定制度。加強正向激勵,貧困人口、貧困村、貧困縣退出後,國家原有扶貧政策在一定時期內保持不變,確保實現穩定脫貧。

  扶貧資源動員機制。發揮政府投入主導作用,廣泛動員社會資源,確保扶貧投入力度與脫貧攻堅任務相適應。推廣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政府購買服務、社會組織與企業合作等模式,建立健全招投標機制和績效評估機制,充分發揮競爭機制對提高扶貧資金使用效率的作用。鼓勵社會組織承接東西部扶貧協作、定點扶貧、企業扶貧具體項目的實施,引導志願者依託社會組織更好發揮扶貧作用。引導社會組織建立健全內部治理機制和行業自律機制。圍繞脫貧攻堅目標任務,推進部門之間、政府與社會之間的資訊共用、資源統籌和規劃銜接,構建政府、市場、社會協同推進的大扶貧開發格局。

  貧困人口參與機制。充分發揮貧困村黨員幹部的引領作用和致富帶頭人的示範作用,大力弘揚自力更生、艱苦奮鬥精神,激發貧困人口脫貧奔小康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引導其光榮脫貧。加強責任意識、法治意識和市場意識培育,提高貧困人口參與市場競爭的自覺意識和能力,推動扶貧開發模式由“輸血”向“造血”轉變。建立健全貧困人口利益與需求表達機制,充分尊重群眾意見,切實回應群眾需求。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建立健全貧困人口參與脫貧攻堅的組織保障機制。

  資金項目管理機制。對納入統籌整合使用範圍內的財政涉農資金項目,將審批許可權下放到貧困縣,優化財政涉農資金供給機制,支援貧困縣圍繞突出問題,以摘帽銷號為導向,以脫貧攻堅規劃為引領,以重點扶貧項目為平臺,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加強對脫貧攻堅政策落實、重點項目和資金管理的跟蹤審計,強化財政監督檢查和項目稽察等工作,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建立健全扶貧資金、項目資訊公開機制,保障資金項目在陽光下運作,確保資金使用安全、有效、精準。

  考核問責激勵機制。落實脫貧攻堅責任制,嚴格實施省級黨委和政府扶貧開發工作成效考核辦法,建立扶貧工作責任清單,強化執紀問責。落實貧困縣約束機制,杜絕政績工程、形象工程。加強社會監督,建立健全第三方評估機制。建立年度脫貧攻堅逐級報告和督查巡查制度。建立重大涉貧事件處置反饋機制。集中整治和加強預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

  第二節 加大政策支援

  財政政策。中央財政繼續加大對貧困地區的轉移支付力度,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規模實現較大幅度增長,一般性轉移支付資金、各類涉及民生的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和中央預算內投資進一步向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傾斜。加大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對扶貧的支援力度。農業綜合開發、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等涉農資金要明確一定比例用於貧困村。各部門安排的惠民政策、工程項目等,要最大限度地向貧困地區、貧困村、貧困人口傾斜。擴大中央和地方財政支出規模,增加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投入。各省(區、市)要積極調整省級財政支出結構,切實加大扶貧資金投入。

  投資政策。加大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中央投資支援力度。嚴格落實國家在貧困地區安排的公益性建設項目取消縣級和西部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地市級配套資金的政策。省級政府統籌可支配財力,加大對貧困地區的投入力度。在扶貧開發中推廣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政府購買服務等模式。

  金融政策。鼓勵和引導各類金融機構加大對扶貧開發的金融支援。發揮多種貨幣政策工具正向激勵作用,用好扶貧再貸款,引導金融機構擴大貧困地區涉農貸款投放,促進降低社會融資成本。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積極開展扶貧貼息貸款、扶貧小額信貸、創業擔保貸款和助學貸款等業務。發揮好開發銀行和農業發展銀行扶貧金融事業部的功能和作用。繼續深化農業銀行三農金融事業部改革,穩定和優化大中型商業銀行縣域基層網點設置,推動郵政儲蓄銀行設立三農金融事業部,發揮好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的農村金融服務主力作用。建立健全融資風險分擔和補償機制,支援有條件的地方設立扶貧貸款風險補償基金。鼓勵有條件的地方設立扶貧開發產業投資基金,支援貧困地區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主機板、創業板、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區域股權交易市場等進行股本融資。推動開展特色扶貧農業保險、小額人身保險等多種保險業務。

  土地政策。支援貧困地區根據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及最新年度變更調查成果,調整完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優先保障扶貧開發用地需要,專項安排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中央在安排高標準農田建設任務和分配中央補助資金時,繼續向貧困地區傾斜,並積極指導地方支援貧困地區土地整治和高標準農田建設。加大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支援扶貧開發及易地扶貧搬遷力度,允許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和其他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將增減掛鉤節余指標在省域範圍內流轉使用。積極探索市場化運作模式,吸引社會資金參與土地整治和扶貧開發工作。在有條件的貧困地區,優先安排國土資源管理制度改革試點,支援開展歷史遺留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和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試點。

  幹部人才政策。加大選派優秀年輕幹部到貧困地區工作的力度,加大中央單位和中西部地區、民族地區、貧困地區之間幹部交流任職的力度,有計劃地選派後備幹部到貧困縣挂職任職。改進貧困地區基層公務員考錄工作和有關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加大貧困地區幹部教育培訓力度。實施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人才支援計劃,在職務、職稱晉陞等方面採取傾斜政策。提高博士服務團和“西部之光”訪問學者選派培養水準,深入組織開展院士專家諮詢服務活動。完善和落實引導人才向基層和艱苦地區流動的激勵政策。通過雙向挂職鍛鍊、扶貧協作等方式,推動東、中、西部地區之間,經濟發達地區與貧困地區之間事業單位人員交流,大力選派培養與西部等艱苦地區優勢產業、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關的專業技術人才。充實加強各級扶貧開發工作力量,扶貧任務重的鄉鎮要有專門幹部負責扶貧開發工作。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貧困地區就業創業。

  第三節 強化組織實施

  加強組織領導。在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扶貧開發任務重的省、市、縣、鄉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脫貧攻堅作為中心任務,層層簽訂脫貧攻堅責任書,層層落實責任制。重點抓好縣級黨委和政府脫貧攻堅領導能力建設,改進縣級幹部選拔任用機制,選好配強扶貧任務重的縣黨政班子。脫貧攻堅任務期內,縣級領導班子保持相對穩定,貧困縣黨政正職領導幹部實行不脫貧不調整、不摘帽不調離。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強化農村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地位,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在脫貧攻堅中的戰鬥堡壘作用和共產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加強對貧困群眾的教育引導,強化貧困群眾的主體責任和進取精神。大力倡導新風正氣和積極健康的生活方式,逐步扭轉落後習俗和不良生活方式。完善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機制,健全黨組織領導的村民自治機制,切實提高村委會在脫貧攻堅工作中的組織實施能力。加大駐村幫扶工作力度,提高縣以上機關派出幹部比例,精準選配第一書記,配齊配強駐村工作隊,確保每個貧困村都有駐村工作隊,每個貧困戶都有幫扶責任人。

  明確責任分工。實行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省級黨委和政府對脫貧攻堅負總責,負責組織指導制定省級及以下脫貧攻堅規劃,對規劃實施提供組織保障、政策保障、資金保障和幹部人才保障,並做好監督考核。根據國家關於貧困退出機制的要求,各省(區、市)統籌脫貧進度,制定省級“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明確貧困縣、貧困村和貧困人口年度脫貧目標。縣級黨委和政府負責規劃的組織實施工作,並對規劃實施效果負總責。市(地)黨委和政府做好上下銜接、域內協調和督促檢查等工作。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制定扶貧工作行動計劃或實施方案,出臺相關配套支援政策,加強業務指導和推進落實。

  加強監測評估。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扶貧辦負責本規劃的組織實施與監測評估等工作。加強扶貧資訊化建設,依託國務院扶貧辦扶貧開發建檔立卡資訊系統和國家統計局貧困監測結果,定期開展規劃實施情況動態監測和評估工作。監測評估結果作為省級黨委和政府扶貧開發工作成效考核的重要依據,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對本規劃確定的約束性指標以及重大工程、重大項目、重大政策和重要改革任務,要明確責任主體、實施進度等要求,確保如期完成。對納入本規劃的重大工程項目,要在依法依規的前提下簡化審批核準程式,優先保障規劃選址、土地供應和融資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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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國家統計局抽樣統計調查顯示,截至2015年底全國農村貧困人口為5575萬人。根據國務院扶貧辦扶貧開發建檔立卡資訊系統識別認定,截至2015年底全國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為5630萬人。按照精準扶貧、精準脫貧要求,為確保脫貧一戶、銷號一戶,本規劃使用扶貧開發建檔立卡資訊系統核定的貧困人口數。

  ② 此外,還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克蘇地區6縣1市享受片區政策。

[責任編輯:李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