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中央到地方,都在大力治理大氣污染,一些人卻動起了專項資金的歪腦筋。要真正做到專款專用,必須從源頭上規範使用流程
日前,財政部通報了關於中央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其中,安徽有一些縣區將專項資金挪用,用來搞招待、修大樓。
專款專用謂之專項資金。國務院于2013年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中央財政設立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用於支援地方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到2015年總計安排了250多億元。從秸稈禁燒到污染防治設施升級改造,再到大氣污染治理相關技術研究,地方上許多大氣治理項目,都由專項資金提供資金支援,治理效果也正在不斷顯現。
從中央到地方,都在大力治理大氣污染,一些人卻動起了專項資金的歪腦筋。一鍋好米,硬生生被做成了夾生飯,除了一些地方的監管存在漏洞,還在於有些地方認為大氣治理不重要、不必太較真,“反正風吹吹就散了”,還不如把錢拿來幹其他“重要”的事情。於是,添置辦公設備、人員保障支出,甚至搞接待、蓋大樓,都從這筆專款中找到了“解決的辦法”。
不必太較真,源於對大氣污染治理認識的不到位。“大氣十條”實施三年多來,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在大氣污染防治方面都花費了相當大的力氣,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財力。在這樣的背景下,還有地方認為大氣污染治理不重要,不僅不下真功夫,還挪用、濫用專項資金,這樣的做法不僅令人憤慨,還必須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大氣污染防治,是一項長期的艱巨任務。要讓人不能也不敢在專項資金上動歪腦筋,必須從源頭上規範專項資金的使用流程,制定公開透明的使用管理方案,嚴把關、嚴審批,對資金使用進行全程監督。在此次檢查中就發現,河南鄭州採購的小型垃圾壓縮車中,部分車輛型號無法與垃圾站對接,造成車輛閒置、資金浪費。如此低級錯誤,必須有人“埋單”。這就說明,還要建立專項資金考核制度,對資金使用效果進行評估。考核不合格的相關責任人,必須有相應處罰。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做到專款專用,不讓這些動歪腦筋的人拖了治霾的後腿。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