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內在要求,也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客觀需要。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背景下,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需要以增加有效制度供給為出發點,著力進行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優化,要有新作為
行政審批是行政管理的一種重要方式,也是政府履行職能的一種重要形式。改革行政審批制度,建立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作機制,是轉變政府職能、改革行政體制的重點任務,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當前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環節,更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客觀需要。
黨的十八大以來,新一屆中央政府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為突破口和抓手,用政府權力的“減法”換取市場活力的“乘法”,分批次取消、下放、調整了一大批行政審批事項,同時,統籌做好“放、管、服”工作,採取措施加強事中事後監管,進一步激發了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促進了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也推動了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和廉政建設。各地方積極響應政策號召,進行了有益探索。以四川省為例,在2013年確定了行政審批項目最少、程式最簡、辦理最快、費用最低、服務最優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目標,並開展了多次行政審批項目清理工作,清理編制了省、市(州)、縣(市、區)三級行政許可項目目錄,取消調整了多項行政審批前置條件,在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上取得了顯著成效。但也要看到,當前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還存在不少問題。比如,以審批為中心的行政管理體制尚未根本改變,市場的開放程度有限等等。可以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任務依然繁重而艱巨,必須下更大的決心、用更大的氣力,不斷有新作為、新突破。
2017年是實施“十三五”規劃的重要一年,亦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深化之年。繼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2017年經濟工作的一個重要任務。其中,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明確政府權力的範圍和邊界,將行政審批限定在合理的範圍之內,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是有效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一個重要前提。只有以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為突破口,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促進市場公平競爭,才能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提高行政效能,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從而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供廣泛的制度空間。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背景下,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需要以增加有效制度供給為出發點,著力進行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優化。
第一,在改革行政審批制度的同時系統推進行政體制改革。要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作為行政體制改革的一個重要突破口,積極推進行政體制改革,簡政放權,理順中央與地方關係,優化行政組織體制,健全行政補償制度,完善行政決策機制,將政府職能切實轉變到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上來。
第二,進一步加大投資領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力度。當前世界經濟增長乏力,國內經濟供需失衡主要是結構性失衡,要解決供給領域的問題,從長期看還要靠科技創新、結構調整和深化改革。而實現科技創新和結構調整,離不開投資的推動作用。加大投資領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力度,進一步降低高端製造業、高端服務業、城市基礎設施改造、旅遊、文化等新產業的投資審批門檻,對調整產業結構、實現經濟發展模式轉型有著重要作用。要進一步擴大投資領域負面清單的適用範圍,探索形成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及相應的體制機制,同時要創新投資管理方式,加強協同監管。近年來,四川省大力推進投資領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建立並逐步完善了全省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臺,推進省、市、縣三級投資項目在平臺上全面運作,實現了辦事渠道“一站式”、項目審批“零盲區”、服務辦理“零距離”。
第三,大力培育行業協會和社會組織,提升基層政府的承接能力。要加大行業協會和社會組織的培育力度,真正發揮其自律管理作用,同時要強化基層政府審批人員的業務技能培訓,推進基層事權、財權、人員同步匹配,提升基層政府的承接能力,更好地推動改革政策落地。比如,四川省開展了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試點工作,提出了“五分離五規範”的要求。同時,加大培育行業協會商會的力度,專門出臺文件,要求在逐步減少直至取消行業協會商會財政撥款的同時,省財政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援全省性行業協會商會發展,為行業協會商會發揮政府和市場、社會之間的橋梁紐帶作用創造了有利條件。(作者係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副主任)
[責任編輯:齊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