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浙江出臺餐廚垃圾管理辦法 最高可罰款十萬元
記者 商意盈 杭州報道
為了加強餐廚垃圾管理、維護環境衛生、促進資源迴圈利用,浙江近日出臺了《浙江省餐廚垃圾管理辦法》,將於2017年7月1日起開始實施。
根據《辦法》,浙江餐廚垃圾處理實行單獨投放、統一收運、集中處置。其中,針對小餐飲店、小雜食店、食品攤販產生的餐廚垃圾,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管理要求、方式和措施。
《辦法》規定,各地市容環衛行政主管部門通過招標、特許經營等方式確定餐廚垃圾收運企業、餐廚垃圾處置企業,並與其簽訂餐廚垃圾收運、處置經營服務協議。收運企業應當按照與餐廚垃圾產生單位約定的時間和頻次收集餐廚垃圾,按規定運輸至處置場所,交由處置企業進行處置。
《辦法》還對違反條例行為作出了明確的處罰規定,如處置企業對餐廚垃圾進行資源化利用、無害化處理的設施、工藝、材料及運作不符合餐廚垃圾處理技術規範和相關標準的,由市容環衛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