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透露,當天李強主持了市委召開的廉政警示教育大會。中午會議結束後,走出會場返回辦公室的李強即被紀檢部門的人帶走。
當時,中央第十二巡視組正在江蘇開展巡視工作,李強因此成為中央巡視組入駐後被帶走調查的第一個省轄市市委書記。
值得一提的是,在李強被帶走調查之前的一個月,2014年8月,連雲港市副市長、公安局長陸雲飛涉嫌嚴重違紀被立案調查。
該市公安局被稱為腐敗“重災區”。直至出事時,陸雲飛執掌這個“重災區”已8年之久。2006年他從江蘇省公安廳空降到連雲港,擔任副市級的公安局長。此時王建華擔任市委書記剛好一年。此後陸雲飛送走王建華書記,迎來李強書記。
只是兩任書記跟他一樣,先後落馬。
根據2015年9月,無錫市檢方的起訴書,李強利用其擔任中共連雲港市委書記等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鉅額財物。
王建華因何落馬,尚待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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