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新區半年內5高層落馬
雖然在意料之中,但嵇克儉被雙開的消息算是姍姍來遲。
2014年11月,中央紀委官網發佈消息稱,無錫市副市長嵇克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五個月後,他被檢方立案偵查。
一年多後,2016年6月,泰州檢察院提起公訴,起訴書中提到,“嵇克儉在擔任無錫新區管委會主任期間,明知發放各類專項獎勵須嚴格控制發放範圍,履行向上級黨委、政府報批手續,仍違反規定,擅自簽批新區有關部門申請,同意在薪酬體系之外發放專項獎勵,造成國家財產損失”。
2017年1月,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嵇克儉的行為構成受賄罪、濫用職權罪,“鋻於嵇克儉到案後如實供述全部受賄事實及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濫用職權事實,積極檢舉他人犯罪”等原因,依法從輕處罰,判處嵇克儉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
起訴書列舉的嵇克儉在擔任無錫新區管委會主任期間的違法行為引起關注。
政知局注意到,無錫新區是落馬“重災區”,到嵇克儉這裡,已經有5名新區高層領導落馬。
嵇克儉從2006年開始在無錫新區任職,歷任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2013年他擔任無錫副市長之後還一直兼任新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的職務,可以說,他在新區任職超過8年。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