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記者 申東
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銀川市原黨委常委夏夕雲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夏夕雲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400萬元。其隨案移送的財產上繳國庫,予以沒收,對剩餘的194萬元繼續追繳。
經法院審理查明,夏夕雲自2005年至2013年期間,在擔任石嘴山市交通局局長、永寧縣縣委書記、永寧縣望遠工業園黨工委書記、銀川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銀川市金鳳區區委書記、銀川市閱海灣中央商務區管理委員會主任、銀川市黨委常委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34次非法收受16個單位或個人財物,共計價值2215萬餘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受賄罪。
個體老闆如同提款機
經法院審理查明,2005年至2013年期間,夏夕雲34次非法收受16個單位或個人財物,共計價值2215萬多元,而這8年間,夏夕雲要麼是縣區黨政“一把手”,要麼是主管政府工程的主要負責人,位高而權重,極易發生貪腐。
在34起受賄案中,個體老闆沙尚如的系列行賄案最具典型性,從2005年6月到2012年春節,夏夕雲先後5次收受沙尚如400萬元,伴隨著夏夕雲一路升遷,沙尚如就如同夏夕雲的提款機。
2005年,沙尚如想承攬石嘴山市大武口區110國境線道路工程,找到時任石嘴山市交通局局長的夏夕雲,夏夕雲答應並幫助沙尚如挂靠的寧夏大捷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順利中標。2005年9月,沙尚如為表示答謝送給夏夕雲50萬元。2005年11月,沙尚如為了能讓夏夕雲幫忙撥付工程款,又送給夏夕雲50萬元。
2010年,夏夕雲已升遷為永寧縣委書記,沙尚如為獲得永寧縣中乾溝道路及排水工程,尋求夏夕雲的幫助,後沙尚如挂靠寧夏視通建設發展有限公司順利中標並承攬到該工程。沙尚如隨後及時奉上答謝費100萬元。
2011年,夏夕雲遷任銀川市金鳳區區委書記,沙尚如為獲得金鳳區國控公司土地復耕復墾項目工程,請托夏夕雲幫助。在順利承攬到該工程後,沙尚如按慣例再次送給夏100萬元。2012年3月,沙尚如挂靠的寧夏大捷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在夏夕雲的幫助下,順利中標金鳳區工業集中區道路及排水工程,沙尚如又送給夏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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