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8日電 題:用司法的溫度呵護他們成長——檢察機關開展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綜述
新華社記者陳菲
這是一起引人深思的案例——
2015年9月,甘肅一名17歲的高三學生高某,因為遭遇長期的校園欺淩產生了報復心理,向班級飲水保溫桶投放了毒鼠藥。幾名同學飲用後,高某擔心造成重大後果便主動告知,學校及時處理最終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檢察機關受理案件後,通過深入調查了解高某的經歷,堅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針,並進行心理干預,慎重作出了附條件不起訴決定,經過一定期限的幫教考察後,最終決定不起訴。隨後還對高某多次進行回訪,持續關注其成長。2016年6月,高某順利考取大學,專門向檢察機關發來感謝信。
這是檢察機關成功辦理未成年人案件的一起典型案例。
近年來,檢察機關初步形成了未成年人檢察專門工作體系、工作模式,實踐和完善了一系列辦理未成年人案件的特殊訴訟程式和制度,用司法的溫度努力呵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近年來檢察機關堅持寬容不縱容,嚴管又厚愛,在依法懲治未成年人涉嫌嚴重犯罪案件,加強懲戒的同時,對輕微刑事案件堅持‘少捕、慎訴、少監禁’,為他們回歸社會預留通道。”最高檢未成年人檢察工作辦公室主任張志傑介紹。
數據顯示,2016年1月到11月,全國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6865人,不批捕12377人;起訴40034人,不起訴4774人。檢察機關還對涉罪未成年人開展社會調查11299人、提供法律援助10347人,附條件不起訴3808人,對符合條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封存犯罪記錄,大大提高了幫助教育效果。
——最大限度保護救助未成年被害人
檢察機關在辦理案件中,依法保障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參與權、知情權等各項訴訟權利,保護未成年被害人的名譽權、隱私權等合法權利,探索推動對未成年被害人辦案、救助一站式服務,並積極開展心理疏導等司法救助工作,盡力幫助他們恢復正常生活。
在上海,檢察機關下發了辦理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規範,全力保障未成年被害人的身心健康。在河南等地,檢察機關聯合其他部門建立未成年被害人先行救助聯動機制,進一步健全未成年被害人關愛救助機制。浙江省溫州市檢察機關在成功公訴章顯輝等26人跨省拐賣27名嬰兒案,確保犯罪分子得到應有懲罰的同時,還積極協調有關方面妥善安置了已找到的15名被拐賣嬰兒。
——依法嚴厲打擊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犯罪
2016年,貴州納雍縣教師謝某涉嫌猥褻數名學生,僅被治安處理,檢察機關發現後及時監督公安機關立案偵查,隨即對謝某批准逮捕。
數據顯示,2016年1至11月全國檢察機關共批捕猥褻兒童、拐賣兒童、收買被拐賣的兒童、聚眾阻礙解救被收買的兒童、拐騙兒童、組織兒童乞討、引誘幼女賣淫等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權利的犯罪嫌疑人3445人,起訴4127人。檢察機關還積極參加“合力監護、相伴成長”關愛留守兒童專項行動,對侵害留守兒童的犯罪案件批捕1648件1986人,起訴2151件2663人。
“我們在辦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過程中深刻體會到,一些未成年人包括他們的監護人的法治意識淡漠或者自護意識較差是此類案件發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張志傑說。
去年6月,最高檢聯合教育部在全國部署開展了“法治進校園”巡講活動,並從全國檢察機關選拔了24名優秀巡講人員組成全國巡講團,邀請有關兒童心理、教育方面的專家對巡講團成員進行培訓,精心研發了一批針對不同未成年人群體,涵蓋應對校園暴力、犯罪預防、自護教育、網路安全、家長課堂等內容的優秀法治課程,陸續分赴各地中小學校進行巡講。
截至2016年11月,全國檢察機關共開展巡講1.6萬餘場次,直接覆蓋1.2萬餘所學校和774萬餘名學生,發放宣傳資料近400萬冊。而全國巡講團也已分赴14個省份,共開展巡講97場次,覆蓋63所學校和9萬餘名學生,發放宣傳資料近8000多冊。
“當前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是機遇和挑戰並存。一方面,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低齡化、暴力化、成人化趨勢明顯,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也多發易發,惡性案件時有發生,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工作非常繁重。”張志傑說。
張志傑透露,檢察機關今年將對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被告人依法提出從業禁止的量刑建議,並掛牌督辦一批重大有影響的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犯罪案件。
同時,還將建立全國未成年人檢察異地協助機制,探索建立親職教育機制,對因罪行顯著輕微或者未達刑事責任年齡而未逮捕、未起訴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探索開展臨界幫教預防工作,進一步破解幫教工作中的難題。
“檢察機關將堅持全面保護、綜合保護原則,綜合運用懲治、預防、監督、教育等手段,依法履行職能,最大限度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張志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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