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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經緯客戶端3月17日電 北京住建委官網17日發佈消息,北京將暫停發放貸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個人住房貸款,居民家庭名下在北京已擁有1套住房,購買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此外,北京今年將完成1.5萬套自住型商品住房供地的任務。
通知表示,為促進本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自本通知發佈次日起,商品住房銷售和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執行以下規定:
一、企業購買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滿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對象為個人,按照本市限購政策執行。
二、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無住房且無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購買普通自住房的執行現行首套房政策,即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5%,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40%(自住型商品住房、兩限房等政策性住房除外)。
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擁有1套住房,以及在本市無住房但有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購買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80%。
三、暫停發放貸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個人住房貸款(含住房公積金貸款)。
此外,北京市政府還與各區政府簽訂2017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標責任書,2017年明確建設籌集各類保障性住房5萬套,竣工6萬套,完成1.5萬套自住型商品住房供地的任務。
同時,對公租房分配任務提出了具體的指標性要求,2013年底前政府投資的公租房,原則上2017年底前要完成分配90%;2014年政府投資的公租房,原則上2017年底前要完成分配85%。(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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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