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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要求部分城市先行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

2017年03月31日 15:00:15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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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3月30日電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辦公廳30日發佈關於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方案》要求在直轄市、省會城市、示範城市等部分範圍內先行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必須將有害垃圾作為強制分類的類別之一。到2020年底,在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以上。

  《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類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生活垃圾分類模式,在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以上。

  在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以及第一批生活垃圾分類示範城市(河北省邯鄲市、江蘇省蘇州市、安徽省銅陵市、江西省宜春市、山東省泰安市、湖北省宜昌市、四川省廣元市、四川省德陽市、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市、陜西省咸陽市),2020年底前先行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

  《方案》要求,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城市要結合本地實際,于2017年底前制定出臺辦法,細化垃圾分類類別、品種、投放、收運、處置等方面要求;其中,必須將有害垃圾作為強制分類的類別之一,同時參照生活垃圾分類及其評價標準,再選擇確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強制分類的類別。未納入分類的垃圾按現行辦法處理。

  《方案》提出,要引導居民自覺開展生活垃圾分類。

  一是單獨投放有害垃圾。居民社區應通過設立宣傳欄、垃圾分類督導員等方式,引導居民單獨投放有害垃圾。針對家庭源有害垃圾數量少、投放頻次低等特點,可在社區設立固定回收點或設置專門容器分類收集、獨立儲存有害垃圾,由居民自行定時投放,社區居委會、物業公司等負責管理,並委託專業單位定時集中收運。

  二是分類投放其他生活垃圾。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採取靈活多樣、簡便易行的分類方法。引導居民將“濕垃圾”(濾出水分後的廚余垃圾)與“幹垃圾”分類收集、分類投放。有條件的地方可在居民社區設置專門設施對“濕垃圾”就地處理,或由環衛部門、專業企業採用專用車輛運至餐廚垃圾處理場所,做到“日產日清”。鼓勵居民和社區對“幹垃圾”深入分類,將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收運和處置。有條件的地區可探索採取定時定點分類收運方式,引導居民將分類後的垃圾直接投入收運車輛,逐步減少固定垃圾桶。

  在加強生活垃圾分類配套體系建設方面,《通知》作出如下要求:

  一是建立與分類品種相配套的收運體系。完善垃圾分類相關標誌,配備標誌清晰的分類收集容器。改造城區內的垃圾房、轉運站、壓縮站等,適應和滿足生活垃圾分類要求。更新老舊垃圾運輸車輛,配備滿足垃圾分類清運需求、密封性好、標誌明顯、節能環保的專用收運車輛。鼓勵採用“車載桶裝”等收運方式,避免垃圾分類投放後重新混合收運。建立符合環保要求、與分類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運系統。

  二是建立與再生資源利用相協調的回收體系。健全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路,合理佈局布點,提高建設標準,清理取締違法佔道、私搭亂建、不符合環境衛生要求的違規站點。推進垃圾收運系統與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系統的銜接,建設兼具垃圾分類與再生資源回收功能的交投點和轉机站。鼓勵在公共機構、社區、企業等場所設置專門的分類回收設施。建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資訊化平臺,提供回收種類、交易價格、回收方式等資訊。

  三是完善與垃圾分類相銜接的終端處理設施。加快危險廢物處理設施建設,建立健全非工業源有害垃圾收運處理系統,確保分類後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處置。鼓勵利用易腐垃圾生產工業油脂、生物柴油、飼料添加劑、土壤調理劑、沼氣等,或與秸稈、糞便、污泥等聯合處置。已開展餐廚垃圾處理試點的城市,要在穩定運營的基礎上推動區域全覆蓋。尚未建成餐廚(廚余)垃圾處理設施的城市,可暫不要求居民對廚余“濕垃圾”單獨分類。嚴厲打擊和防範“地溝油”生產流通。嚴禁將城鎮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加快培育大型龍頭企業,推動再生資源規範化、專業化、清潔化處理和高值化利用。鼓勵回收利用企業將再生資源送鋼鐵、有色、造紙、塑膠加工等企業實現安全、環保利用。

  四是探索建立垃圾協同處置利用基地。統籌規劃建設生活垃圾終端處理利用設施,積極探索建立集垃圾焚燒、餐廚垃圾資源化利用、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有害垃圾處置於一體的生活垃圾協同處置利用基地,安全化、清潔化、集約化、高效化配置相關設施,促進基地內各類基礎設施共建共用,實現垃圾分類處理、資源利用、廢物處置的無縫高效銜接,提高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準,緩解生態環境壓力,降低“鄰避”效應和社會穩定風險。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