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關鍵詞:
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時政新聞

這個城市最低工資標準 已超越部分歐盟國家

2017年04月20日 08:12:49  來源:央視財經
字號:    

  4月1日開始,上海新一輪最低工資標準出臺實施,從2190元調整到2300元,增加110元,增幅達5.02%。

  上海最低工資標準實施24年來,除2009年遭遇國際金融危機影響外,已連續上調23次,保持著全國最高水準。

  上海最低工資 超部分歐盟國家

  中國人工資低不僅國人常常自嘲,西方評論員往往將中國視為低工資國家而大皺眉頭。

  但真實的情況卻令人意外,因為眼下上海的小時最低工資已經趕上、甚至超過了一些國人眼中富裕的歐盟國家。

  據“今日俄羅斯”新聞網德國版4月10日報道,目前上海的最低工資明顯高於每小時只有1.42歐元的保加利亞,與以下國家水準差不多——

  ▲拉脫維亞(2.25歐元)

  ▲立陶宛(2.35歐元)

  ▲波蘭(2.65歐元)

  以下國家的法定最低工資,比被世界銀行劃歸發展中國家的中國,高不了多少——

  ▲希臘(3.35歐元)

  ▲葡萄牙(3.36歐元)

  ▲西班牙(4.29歐元)

  其他省市最低工資標準也要調整

  陜西

  3月24日,陜西省人社廳發佈《陜西省關於2017年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陜人社發〔2017〕13號)》,決定對陜西省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

  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準最高可達1680元/月,詳情如下:

  一類工資區: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168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6.8元/小時;

  二類工資區: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158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5.8元/小時;

  三類工資區: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148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4.8元/小時;

  四類工資區: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138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3.8元/小時。

  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准將于2017年5月1日起執行。

  安徽

  去年年底,安徽省發佈《安徽省最低工資規定》,於今年2月1日起施行。新規將年休假、產假、計劃生育手術假、探親假、婚喪假等假期,均視為提供“正常勞動”,勞動者可享最低工資待遇。

  深圳

  3月31日,深圳市發佈2017年最低工資標準: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2130元/月;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9.5元/小時。新標準自2017年6月1日起實施。

  太原

  3月21日,太原市舉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議,稱今年將調控企業職工工資增長,適時適度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深入推進國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及時發佈企業工資指導線和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資訊,建立企業工資指導線備案制度,依法繼續推動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健全企業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勞資共決機制,督促指導企業合理安排職工工資增長。

  天津

  2017年將著力提高企業職工工資收入,適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有望超2000元。

  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將影響這8類人的錢包!

  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所在企業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一般採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根據《最低工資規定》,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領取最低工資勞動者工資上漲

  我國《勞動法》明確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如果最低工資上調,意味著領取最低工資勞動者的工資也會跟著上漲。

  因病休假期間病假工資上漲

  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9條規定: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如果最低工資標準上調,那麼,按最低工資標準計發的病假工資也會相應增加。

  帶薪休假員工休假工資跟著漲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勞動法》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如果你的基本工資是按最低工資標準設定的話,最低工資標準上調,你的帶薪年休假工資也會有所增加。

  失業員工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提高

  根據相關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70%發放;滿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最低工資上調後,失業員工領取的失業保險金也會相應增長。

  試用期員工工資更高

  根據《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7條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形成或建立勞動關係後,試用、熟練、見習期間,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工作,其所在單位應當支付其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後,按最低工資標準領取的試用期工資也將提高。

  如果所在用人單位停工、停產,你得到的勞動報酬將增加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2條規定: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領取經濟補償金員工工資上漲

  《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為標準,若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後,按最低工資標準領取的經濟補償金也將提高。

  領取賠償金的員工將受益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應按經濟補償標準的2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標準的計算基數至少為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後,按最低工資標準領取的賠償金也將提高。

[責任編輯:李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