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5月5日電(湯琪)“截至4月27日,第一輪次28個督查組現場檢查企業(單位)5713家,發現存在環境問題企業3832家,約佔檢查總數的67%……”
5月4日晚,環保部公佈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的首輪“戰報”。此番強化督查被稱作環境保護有史以來,國家層面直接組織的最大規模行動。
首輪強化督查“戰報”出爐
——共發現問題企業3832家
今年4月7日開始,環保部從全國抽調5600名環境執法人員,對京津冀及周邊傳輸通道“2+26”城市開展為期一年的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
“2+26”城市具體為北京、天津市,河北省石家莊、唐山、保定、廊坊、滄州、衡水、邯鄲、邢臺市,山西省太原、陽泉、長治、晉城市,山東省濟南、淄博、聊城、德州、濱州、濟寧、菏澤市,河南省鄭州、新鄉、鶴壁、安陽、焦作、濮陽、開封市。
據媒體報道,按照安排,每個督查組8人,對上述城市開展駐點督查,兩周輪換一次,每個城市全年共安排25輪次。
環保部相關部門負責人告訴中新網(微信公眾號:cns2012)記者,第一輪強化督查實際歷時3周時間,已于4月27日結束,並完成了第一輪和第二輪督查人員的工作交接。
5月4日晚,環保部通報稱,截至4月27日,第一輪次28個督查組現場檢查企業(單位)5713家,發現存在環境問題企業3832家,約佔檢查總數的67%。
發現哪些突出問題?
——“散亂污”問題企業1234個
環保部消息稱,此次行動主要對7個方面進行督查——相關地方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落實大氣污染防治任務情況,固定污染源環保設施運作及達標排放情況,“高架源”自動監測設施安裝、聯網及運作情況,“散亂污”企業排查、取締情況,錯峰生產企業停產、限產措施執行情況,涉揮發性有機污染物企業治理設施安裝運作情況,等等。
從第一輪督查反映的情況看,“散亂污”企業違法生產、防揚塵措施不完善、未安裝污染治理設施和治污設施不正常運作等問題較為突出。
據環保部此前通報,首輪督查存在問題的企業中,“散亂污”問題企業1234個,超標排放的17個,未安裝污染治理設施的342個,治污設施不正常運作的328個,涉嫌自動監測弄虛作假的9個,存在VOCs治理問題的122個,防揚塵措施不完善的846個。
對此,環保部表示,希望各地政府高度重視,繼續排查、整治“散亂污”企業集群,並要求各督查組繼續以“散亂污”企業為工作重點,督促地方做好“散亂污”企業的清理整頓工作。
督查遭遇哪些挑戰?
——多
記者注意到,從環保部公開通報的資訊來看,督查組的工作並非一帆風順。
環保部4月21日的通報就曾顯示,自督查工作開展以來,各地發生拒絕檢查、阻礙執法事件共11起,涉及山東省濟南市、聊城市、濟寧市、河北省邢臺市、山西省陽泉市、河南省濮陽市等6個地市。
其中,最早曝光的兩起事件引發社會輿論的強烈關注。
據環保部4月16日的通報顯示,16日上午,環保部強化督查第十五督查組在對濟南市歷城區仲宮鎮山東綠傑環保節能科技有限公司檢查時,該企業負責人王某趕到現場,督查組及當地環保部門執法人員向其出示了執法證件,王某稱證件有問題,拒絕檢查,不提供相關環保資料,同時立即將大門緊鎖,不允許檢查人員離開,扣留執法人員超一小時。
期間,督查人員多次進行溝通,表明身份,但依然受阻,直到公安機關到場後,才得以離開。
4月17日晚,環保部再次通報稱,第九督查組有關人員在河北省邢臺市現場檢查時執法證被搶奪。
針對督查行動中阻撓執法的現象,環保部環境監察局局長田為勇在4月21日的例行新聞發佈會上曾表示,治安管理法有專門的明確規定,環保部可以聯合公安部門進行5-10天行政拘留,暴力抗法性質更嚴重,可以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下階段督查如何展開?
——368人將奔赴第三、四輪次督查
據環保部此前消息,截至4月27日,環境保護部派出的28個督查組已完成第一輪和第二輪督查人員的工作交接,第二輪的每組8名督查人員已全部到位,正式開始兩周的強化督查。
環保部部長陳吉寧3日對參加第二期強化督查培訓人員要求,強化督查工作不僅是為了推動被督查城市解決突出環境問題,也是全國環境執法大練兵的一次實戰演練,要善於發現問題,敢於較真、敢於碰硬,真督真查,立行立改。
據媒體報道,第二期參加培訓的368名人員是從北京、河北、內蒙古、黑龍江、上海等15個省(區、市)抽調的環境執法業務骨幹。培訓結束後,他們將陸續參與環境保護部第三、四輪次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工作,其中92名參訓人員于5月4日奔赴被督查城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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